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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雾都孤儿 狄更斯 2024-08-05

赛克斯出逃。

夜幕降临以后,偌大一个伦敦城内,在一切以黑暗为掩护发生的诸般劣迹之中,最下作的莫过于此了。在清晨的空气中散发着血腥味的种种惨状里,最恶心最惨烈的就是这一件。

太阳——明朗的太阳,不仅给人类带来光明,还带来新的生命、期望与朝气——辉煌灿烂地展现在这座人烟稠密的都市上空,阳光一视同仁地穿透艳丽的彩色玻璃和纸糊的窗格,穿透教堂的圆顶和腐朽的缝隙。阳光照亮了横放着那个遇害女子的房间。确实照亮了。赛克斯曾妄想把光明挡在窗外,可阳光还是会照射进来的。如果说,这副情景即便是在阴暗的早晨也令人骇然,那么现在,当一切都披上了灿烂的日光,这又是一副什么光景啊!

他一动不动,连走动一下都不敢。遇害者曾发出一声呻吟,手动了一下。他带着火头上新添的恐惧,又给了她一击,又是一击。他一度扔下一张毯子将尸体盖住,然而一想到那双眼睛,想像它们冲着自己转过来,比起看见它们直瞪瞪地朝上看着,仿佛在看天花板上那一摊血迹的倒影在阳光下摇曳起舞似的,情况更糟。他又把毯子扯掉了。尸体躺在那里——无非是血和肉,只此而已——可那是什么样的肉,多么多的血啊!

他划着火柴,生起炉子,将木棒扔在里边。木棒梢头上带着的头发烧着了,蜷缩成一小片薄灰,微风抓起它来,飘飘悠悠地飞进烟囱,就连这一点也把他吓坏了,尽管他是那样身强体壮。他抓住这件凶器,直到它断裂开来,随即扔在煤上,让它慢慢烧尽,化成了灰。他洗了洗手,把衣服擦擦干净,衣服上有几处血迹怎么也擦不掉,他索性把那几块剪下来,烧掉了。房间里的血迹怎么到处都是?连狗爪子上也都是血。

整个这段时间,他一次也没有背对尸体,是的,片刻也没有。一切部收拾好了,他退到门口,一边拉住狗,以免那畜生的爪子又一次沾上血迹,把新的罪证带到大街上。他轻轻地关门上锁,取下钥匙,离开了那所房子。

他走到马路对面,抬头瞅了瞅那扇窗户,必须保证外面什么也看不出来。窗帘纹丝不动地垂挂着,她本想拉开窗帘,让屋里亮一些,可她再也看不到亮光了。尸体几乎就横躺在窗帘下边。这一点他是知道的。天啦,阳光怎么偏偏往那个地方倾泻。

这一瞥只是一刹那的功夫。谢天谢地,总算脱离了那个房间。他冲着狗打了一声口哨,快步走开了。

他走过爱灵顿,大步朝高门山附近那座矗立着惠廷敦纪念碑的土坡走去,再到高门山。他一点主意没有,也不知道上哪儿去——刚一动身下山,便又朝右边插过去,抄小路穿过田野,绕过凯茵森林,来到汉普司泰德荒原。他涉过健康谷旁边的洼地,爬上对面的沙丘,横穿连接汉普司泰德和高门两处村庄的大道,沿着余下的一段荒原往北郊的田野走去,在田边一道篱笆底下躺下来,睡着了。

不多一会儿,他又起来,开始赶路——不是深入乡村,而是沿着大路返回伦敦——接着又倒回来——又从另一边朝他已经走过的那一带走去——时而在田野里游来荡去,时而躺在沟边歇一歇,时而又一跃而起,换一个地方躺下,随后又四处乱跑。

上什么地方弄点吃的喝的呢,既要近便,又要人不太多?亨顿。那是个好去处,路不远,又不怎么当道。他决定到那边去——有时疾走飞奔,有时出于一种奇怪的逆反心理,像蜗牛一样磨磨蹭蹭,或者索性停下来,懒洋洋地用手杖在篱笆上敲敲打打。可是到了那个地方,他遇见的每一个人——连站在门口的小孩也一样——好像都拿出一副怀疑的目光瞅着他似的。他只得转过身,没有胆量去买点吃的喝的,尽管他已经好几个小时没吃东西了。他又一次在荒原上游荡开了,不知道该上哪儿去。

他游荡了不知多少里路,又回到了老地方,早晨与中午已经过去了,白昼即将结束,他仍在东游西荡,上坡下坡,兜了一圈又一圈,始终在原地徘徊。末了,他拔腿往海菲尔德方向走去。

已经是夜里九点钟了,村子里一片宁静,那汉子浑身筋疲力尽,从教堂旁边的小山上走下来。狗也因少有这种训练走起来一瘸一拐。他们顺着狭窄的街道蹒跚而行,悄悄溜进一家小酒店,原来是店里暗淡的灯光将他们引到了这里。店堂里生着一炉火,有几个农民正围着火炉喝酒。他们替这位陌生人让出了一块地方,可他却在最远的角落里坐下来,独自吃喝,说得更确切一些,是和他的狗一起吃,他时不时地扔给那畜生一点儿吃的。

那几个聚在一块儿的人谈起了附近的土地与农民。这些话题说够了,又转而开始议论上礼拜天下葬的某个老头儿的岁数。在场的年轻人认为他很有一把年纪了,而几个老头子却宣称他还年轻呢——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公公说,死者并不比自己年长——要是他好好保养,至少还可以活十年到十五年——要是好好保养的话。

这个话题没有什么引人入胜或者说激起恐慌的内容。那强盗付了账,不声不响地坐在角落里,无人注意,差一点睡着了。就在这时,一位不速之客进门的嘈杂声将他的睡意多少赶走了一些。

来者是一个喜欢插科打诨的小贩兼江湖骗子,背上挂着一口箱子,周游四乡,兜售磨刀石、磨刀皮带、剃刀、洗面水、马具粘合剂、治狗病和治马病的药、廉价香水、化妆品什么的。他一进店门,就跟几个乡下人有说有笑,无伤大雅地相互逗乐,等他吃饱喝足了,又来了个顺水推舟,打开百宝箱,一边开玩笑,一边做起了生意。

“那是什么玩意儿?好吃不好吃,哈利?”一个乡下人嘻皮笑脸地指着箱子角落里的几块形状像糕点的东西问道。

“这个嘛,”那家伙拿起一块来,说道,“这就是那种百灵百验、物超所值的合成肥皂,专去各种丝绸、缎子、亚麻布、麻纱、棉布、绉纱、呢绒。毛毯、混纺织物、平纹细布、羊毛织品上的斑点、锈迹、污渍、霉点。任何迹印,不管是啤酒迹印、葡萄酒渍、水果渍、水渍、色斑,还是沥青迹印,用这种百灵百验、物超所值的合成肥皂,擦一下管保全部褪尽。若是哪位女士名誉上有了污点,只要吞一块下去,立刻药到病除——这可是毒药呢。如果哪一位绅士有心证明自己的清白,只需要咽一小块,从此名声就不成问题——因为这玩意儿简直跟手枪子弹一样令人称心如意,而且味道差了许多,结果当然是名声大振。一便士一块。有这么多的好处,只卖一便士一块。”

当场便有了两位买主,更多的听众显然也动心了。小贩见此情形,叫得更起劲了。

“这玩意儿一造出来,立刻抢购一空,”那家伙说道,“眼下有十四座水磨,六部蒸汽机,还有一组伏打电池,一直开足马力生产,还是供应不上。那些人可卖力了,累死了马上给寡妇发抚恤金,一个孩子每年二十镑,双胞胎五十镑。一便士一块啊。半便士的收两个也是一样,四分之一便士的四个就更欢迎了。一便士一块。专去各种酒类污渍、水果污渍、啤酒污渍、水渍、油漆、沥青、泥浆、血迹。在座一位先生帽子上就有一个迹印,他还没有来得及请我喝一品脱淡啤酒,我就已经擦掉它了。”

“嗨!”赛克斯大叫一声,跳了起来,“把帽子还我。”

“先生,你还没来得及走到房间这边来拿帽子,”小贩朝众人挤了挤眼,答道,“我就可以把它擦得干干净净。各位先生注意了,这位先生帽子上有一块深色的迹印,大不过一个先令,却比一个半克朗硬币还要厚。不管是酒渍、水果渍、水渍、油漆、沥青、泥浆,还是血迹——”

那人没能再说下去,因为赛克斯发出一声刺耳的咒骂,掀翻桌子,劈手夺过帽子,冲出酒店去了。

反常的精神状态,内心的举棋不定,是由不得这个凶手的,已经整整折磨了他一天。这时他发觉后面没有人追上来,人们顶多也就是把他当成一个憋着股子火气的醉汉罢了。他转身离开小镇。街上停着一辆邮车,他避开车灯的光亮走过去,认出这是伦敦开来的驿车,正停在那所小小的邮局前边。他差不多猜得到接下来会出现什么情况,却还是走到马路对面,凝神谛听着。

押车的职员站在车门口,正在等邮袋,一个穿着像是猎场看守员的男人走上前去,押运员将已经放在便道上的一个篮子递给他。

“这是给你家里人的,”押运员说道,“喂,里边的人手脚快一点好不好?这该死的邮袋,前天晚上都还没弄好,这样是不行的,你不是不知道。”

“贝恩,城里有啥新闻?”猎场看守一边问一边往窗板退去,这样更便于欣赏一下那几匹马。

“没有,据我所知没什么新闻,”押运员戴上手套,答道,“粮价涨了一点儿。我听说斯皮达菲那一带也出了一起凶杀案,不过我不大相信。”

“噢,一点不假,”一位打车窗里往外张望的绅士说道,“真是一起可怕的凶杀。”

“是吗,先生?”押运员触了一下帽子,问道,“劳您驾,先生,是男的还是女的?”

“一个女人,”绅士回答,“据估计——”

“得了吧,贝恩。”赶车人不耐烦地嚷了起来。

“这该死的邮袋,”押运员嚷嚷着,“你们里边的人是睡着了不是?”

“来啦!”邮局职员跑出来,嚷了一声。

“来啦,”押运员咕哝着,“啊,跟那位千金小姐一样,说是马上就要爱上我了,可我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兑现。行了,开车。好——哩!”

驿车喇叭发出几个欢快的音符,车开走了。

赛克斯依旧站在街上,对刚才听到的一席话显然无动于衷。他只是不知道该往哪儿走,没有比这更叫他恼火的了。末了,他又一次往回走去,踏上了从海菲尔德通往圣阿尔班斯的大道。

他闷头闷脑地往前走。可是,当他把小镇抛在身后,来到空荡荡、黑沉沉的的大路上,就有一种恐怖的感觉悄悄爬上心头,他浑身里里外外都哆嗦起来。眼前的每一个物体,不管是实物还是阴影,不管是静的还是动的,全都很像某种可怕的东西。然而,这些恐惧比起那个从清晨以来与他寸步不离的怪影就算不得什么了。朦胧中,他分辨得出它的影子,说得出最细微的特征,记得它是怎样身体僵直、面孔冷峻地行走的。他听得到它的衣服擦着树叶沙沙作响,每一阵微风都会送来那最后一声低沉的惨叫。他如果停下,影子也停下。他如果疾走飞奔,影子也紧随在后——它并不跑——真要是跑倒还好些,而是像一具仅仅赋有生命机理的躯体,由一股既不增强也不停息的阴风在后面缓缓地推动。

他几次把心一横转过身来,决心把这个幻影赶走,哪怕它会下死劲地瞅着自己,却不由得毛骨悚然,连血液也凝滞了:因为幻影也随着自己一起转过来,又跑到身后去了。上午他一直是面对着它,而眼下它就在自己身后——寸步不离。他如果背靠土坡,便会感到它悬在头上,寒冷的夜空清晰地映出它的轮廓。他仰天倒在路上——背贴着路面,它就直挺挺地站在他的头上,一言不发,一动不动——一块活生生的墓碑,刻有用鲜血写下的墓志铭。

谁也不要说什么凶手可以逍遥法外,老天没长眼睛。这样提心吊胆地熬过漫长的一分钟,与横死几百回也差不了多少。

他经过的野地里有一个茅棚,提供了过夜的栖身之所。小屋门前长着三棵高大的杨树,里边一片漆黑,晚风卷着一阵悲凉的哭泣声呜呜咽咽地刮过树梢。天亮以前,他没法再走了。他直挺挺地紧贴墙根躺着——等来的却是新的折磨。

这时候,一个幻影出现在他的面前,与他躲开的那个一样顽固,但更加可怕。一片黑暗之中,出现了一双睁得大大的眼睛,那样暗淡,那样呆滞,他宁可眼睁睁地看着它们,也不愿让它们走进自己的想像。眼睛本身在闪光,却没有照亮任何东西。眼睛只有两只,可它们无处不在。如果他合上双眼,脑海里便会出现那个房间,每一样东西都是熟悉的——的确,如果让他凭记忆将屋里的东西过一遍的话,有几样也许还想不起来——一件一件全在各自的老地方。那具尸体仍在它原来的地方,眼睛与他偷偷溜走时看见的一样。他一跃而起,冲进屋外的野地里。那个影子又跟上他了。他又一次走进小屋,钻到角落里。他还没来得及躺下,那双眼睛又出现了。

他呆在这地方,唯有他才清楚自己是多么恐惧,他手脚捉对儿地打着哆嗦,冷汗从每一个毛孔涌出来。突然,晚风中腾起一阵喧闹声,喊声叫声在远处响成一片,其中交织着慌乱与惊愕。在这个凄凉冷落的地方听到人的声响,即便真正是不祥的预兆,对于他也是一大安慰。危险临头,他又有了力量与精神,他猛然跳起来,冲到门外的旷野里。

广阔的天空像是着了火。一片高过一片的火头挟着阵雨般的火星,旋转着冲天而起,点亮了方圆几英里的天空,把一团团浓烟朝他站的方向驱赶过来。又有新的声音加入了呐喊,呼声更高了。他听得出那是一片呼喊“失火了!”喊声中混合着警钟鸣响,重物倒塌,火柱爆裂的声音。烈焰围住一个新的障碍物,火舌箭一般蹿起来,像是补充了食物似的。在他远远旁观的当儿,喧闹声越来越嘈杂,那边有人——男的女的都有——火光熊熊,人来人往。这情景在他看来如同是一种新的生活。他飞奔过去——直端端的,一头冲了过去——冲过荆棘灌丛,跃过栅栏和篱笆,和他那条汪汪地高声吠叫着跑在前边的狗一样像是发了疯。

他赶到现场。衣冠不整的人影往来狂奔,有几个人正拚命把受惊的马从马厩里拉出来,另一些人在把牛群从院子和草棚里轰出去,还有一些顶着纷飞的火星,冒着烧得通红的屋梁滚落下来的危险,从燃烧的木桩、柱子当中往外搬东西。一小时前还有门有窗的地方张开大日,吐出团团烈火,墙壁摇摇晃晃,坍塌在燃烧的火井里。铅和铁熔化了,白热的液体倾泻到地上。女人、小孩在尖声喊叫,男人们用喧闹的吆喝与欢呼相互壮胆。救火泵哐卿哐啷,水声哗哗,溅落在滚烫的木板上,发出咝咝的声音,汇成一片可怕的喧嚣声。他也跟着吆喝起来,直到喊哑了嗓子。他摆脱了记忆,也摆脱了他自己,一头扎进了最稠密的人群之中。

这一夜,他东冲西闯,一会儿用救火泵抽水,一会儿在浓烟烈火中奔忙,从不让自己脱离声音和人群最稠密的地方。他跑上跑下,爬梯子,上房顶,穿楼层,不顾在他的重压下颤颤悠悠的地板,冒着掉落下来的砖石,在大火蔓延的每一个地方都有他的身影。然而,他真是生了一副鬼神庇护的命,身上没有落下一丝擦伤,也没有碰着压着,没有感到疲倦,脑子里空空如也,一直于到又一个黎明到来,火场上只剩下缕缕烟雾和黑乎乎的废墟。

疯狂的亢奋过去了,那个可怕的意识带着十倍的威力去而复返,他明白自己犯下了大罪。他疑神疑鬼地看了看四周,因为人们都在三五成群地交谈,他担心自己会成为谈话的主题。他用指头发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手势,狗领会了。他俩偷偷地走开了。他贴着一台发动机走过,有几个人正坐在那儿,他们招呼他一块儿吃点东西。他胡乱吃了些面包和肉食,一口啤酒刚喝下肚,便听见几个伦敦来的救火员正在议论那极凶杀案。“听人说,他逃到伯明翰去了,”其中一个说道,“他们照样会抓住他的,侦探已经出发了,到明儿晚上通缉令就会发到全国。”

他慌忙走开,一直走到险些儿跌倒在地才停下来。接着,他在一条小路上躺下来,睡了很久,但断断续续,很不安稳。他又一次起来游荡,犹豫不决,不知何去何从,担心又得挨过一个孤寂的夜晚。

猛然间,他不顾一切地作出了决定:回伦敦去。

“不管怎么样,上那儿总有人可以说说话,”他思忖道,“又是一个呱呱叫的藏身之地。我在乡下留了那么多痕迹,他们决不会想到回伦敦抓我。我干吗不能躲上个把礼拜,然后,从费金身上硬讨一笔现钱,跑到法国去?妈的,我豁出去了。”

在这个念头驱使下,他毫不耽搁地开始行动,选择行人最少的路径动身往回走去,打定主意在首都近郊先躲一躲,等天黑下来,再绕道进入伦敦,直奔选定的目的地。

然而,狗是个问题。如果他的长相特征已经发往各地的话,肯定不会漏掉一条,那就是狗也不见了,很可能是跟他在一块儿。这一点可能导致他在穿街走巷的时候被捕。他决定把狗淹死。他朝前走去,四下里寻找池塘。他拾起一块大石头,边走边把石头系在手绢上。

这些准备工作正在进行的时候,那畜生抬起头来,望着主人的面孔。不知是它凭本能悟出兆头不妙,还是因为那强盗斜眼看它的目光比平常更凶了一些,它躲躲闪闪地走在后边,距离拉得比往常远一些,他一放慢脚步,狗就畏缩不前。主人在一个水池边上停下来,回头唤它,它干脆不走了。

“听见我唤你没有?上这儿来!”赛克斯喝道。

那富生在习惯驱使下走上前来。可是,当赛克斯俯下身来,将手绢往它脖子上套的时候,它却呜呜叫了一声,跳开了。

“回来!”那强盗说道。

狗摇了摇尾巴,但没有动弹。赛克斯打了一个活套,又一次唤它过来。

狗上前几步,又退回去,踌躇片刻,便转身以最快速度逃走了。

那汉子一次又一次地打着唿哨,坐下来等候着,满以为它还会回来,然而狗再也没有露面,他只好重新踏上旅途

更新于:3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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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轮书

    《五轮书》《五轮书》作者是宫本武藏,是一本既为剑法,也为兵法的一本著作。宽永二十年(1643)十月,武藏隐居灵岩洞开始执笔写作-五轮书。正保二年,将五轮书传给寺尾孙之丞胜信,五方之太刀道序兵法二十五个条传给寺尾求马助信行,以后就离开这个世界。

  • 菊与刀

    《菊与刀》恬淡静美的“菊”是日本皇室家徽,凶狠决绝的“刀”是武士道文化的象征。 美国学者鲁思·本尼迪克特运用文化人类学的方法,用“菊”与“刀”来揭示

    鲁思·本尼迪克特 · 著
  • 海盗传说

    《海盗传说》本书作者用生动的笔触描述了一系列著名的海盗故事,从布兰德船长的幽灵到杰克巴里斯特的财宝,一幕幕或是妙趣横生或是惊心动魄,使人尤如身临其境。一大批极富盛名的海盗头子,包括著名的黑胡子爱德华・提奇、基德船长、黑色准男爵罗伯茨等都是这段时间海盗史上的传奇人物……

  • 偶像的黄昏

    《偶像的黄昏》《偶像的黄昏》系“尼采注疏集”之一种。尼采在《偶像的黄昏》中总功针对的不是充斥着世界的许多偶像,而是人被不公正地和并非为了他们自己的幸福牺牲给他的偶像。其中“格言与箭”针对的是认识论、道德和心理学之基本准则形式中的偶像,针对的是这些基本准则那长久的效用或者甚至宗教上得到认证的庄严,还有让那些偶像成为不可侵犯的原则,亦即被人不假思索地接受的公利。尼采通过叩问与倾听的方式进行审视,批判,必要的话还进行纠正。在书中,尼采自称狄俄尼索斯最后的门徒以及永恒轮回的老师。

  • 论充足根据律的四重根

    《论充足根据律的四重根》[1]第2版序言这篇关于基础哲学的学位,最早出版于1813年,当时它使我获得了博士学位,后来成了我整个体系的基础。因此,这本书不该脱销,只是对于这一情况,4年来我一无所知。另一方面,再次把这样一本幼稚的作品付诸...

  • 背德者

    《背德者》中篇小说《背德者》宣扬了纪德所主张的一种背德主义,即小说主人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大胆藐视一切既定的道德观念,冲破宗教和家庭的桎梏,尽情地满足人的自然本性,追求个人主义的人生理想。在艺术上,小说打破了19世纪传统的小说模式,以法国古典文学的完美形式表现了现代人的复杂思想感情,为传统的小说模式重铸了新典范。

  • 当代英雄

    《当代英雄》该作讲述主人公毕巧林是青年贵族军官,过着空虚无聊的生活,然而他内心深处似乎埋藏着有所作为的渴望。 这是一个冷酷自私的利己主义者。 莱蒙托夫选取了毕巧林生活中的不同片断,从不同角度予以再现。

  • 田园交响曲

    《田园交响曲》故事讲述牧师收养了一位盲女,并向她进行文化启蒙。后来,牧师被盲女深深吸引,不料牧师的儿子也爱上了她。盲女医治好眼疾,重见光明后却发现三人间存在的微妙关系,虽然她爱的是牧师的儿子,但由此引来父子间的嫉恨不和。在情与义之间承受着折磨的她,最终跳河自杀,让一对父子陷入悲痛之中……

  • 爱伦・坡作品集

    《爱伦・坡作品集》18……年秋,在巴黎的一个风声萧瑟的傍晚,天刚黑之后,我正享受着双重乐趣,一边沉思,一边吸着海泡石烟斗,我和我的朋友C·奥古斯特·迪潘待在一起,这是他的图书室,一个藏书的小后间,在圣·日耳曼旧郊区登诺街3...

  • 内战记

    《内战记》凯撒《内战记》,出自大名鼎鼎的古罗马帝国奠基人凯撒的亲笔,既是古罗马历史名著、拉丁语黄金时期的散文代表作,也是富有战略战术的兵书,对西方史学界、文坛和兵家,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书中坚持和谈为先、争取社会舆论的高招,颇有特色。

  • 乞力马扎罗的雪

    《乞力马扎罗的雪》《乞力马扎罗的雪》是海明威的 一部中篇小说,是对于一个临死前的人的精彩描述。故事主要讲述一个作家哈里去非洲狩猎,途中汽车抛锚,皮肤被刺划破,染上坏疽

  • 戴家楼

    《戴家楼》戴家楼作者:[法]莫泊桑/李青崖译1每天晚上将近11点钟,他们都到那儿去,就像上咖啡馆一样自然。常在那儿碰面的有六到八个人,而且总是这几个。他们并非酒色之徒,而是城里的头面人物。商人和年轻人。他们喝着查尔特...

  • 带小狗的女人

    《带小狗的女人》据说,在堤岸上出现了一个新面孔:一个带小狗的女人。德米特里·德米特里耶维奇·古罗夫已经在雅尔塔生活了两个星期,对这个地方已经熟悉,也开始对新来的人发生兴趣了。他坐在韦尔奈的售货亭里,看见堤岸上有一个年...

  • 先知

    《先知》纪伯伦集诗人与画家于一身,他的散文诗多以爱和美为主题,充满了浓郁的诗情和哲理,其成就堪与泰戈尔媲美。纪伯伦的《先知》,按他自己的说法,是“思考了一千年”才写成的,是一位严肃的作者以严肃的态度为严肃的读者进行了严肃的思考而写下的严肃的作品。

  • 阿格尼丝格雷

    《阿格尼丝格雷》《艾格妮丝・格雷》以第一人称的写法,以女主人公的经历为主线,以她的痛苦体验、幸福追求为表现内容――作品前半部分,描写了格雷小姐两度做家庭教师的辛酸感受;后半部分,表现了她的爱情追求,并以她终于获得了爱情和幸福作结,表达了她渴求真诚的道德与幸福生活的强烈渴望,这些也正是作者安妮在现实中艰难为生和在理想中渴望幸福的真实写照。

  • 福尔摩斯探案续集

    《福尔摩斯探案续集》本书系柯南道尔的儿子所写的有关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共有六个短篇:《福尔克斯-拉斯奇案》、《阿巴斯红宝石奇案》、《两妇人奇案》、《黑天使奇案》、《德普特福德恐怖奇案》和《红寡妇奇案》。作者模仿他父亲的笔法,叙述了六个惊险奇特的故事,故事悬念很强,情节紧张,引人入胜。

  • 艾略特诗集

    《艾略特诗集》――托马斯・斯特恩斯・艾略特(1888-1965)是英国20世纪影响最大的诗人,被称为“但丁最年轻的继承者之一”。艾略特自称在宗教上是英国天主教徒,政治上是保皇派,文学上是古典主义者。1948年获诺贝尔奖文学奖。

  • 三剑客

    《三剑客》这部历史小说以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三朝代和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黎塞留掌权这一时期的历史事实为背景,描写三个火枪手阿多斯、波尔朵斯、阿拉宓斯和他们的朋友达尔大尼央如何忠于国王,与黎塞留斗争,从而反映出统治阶级内部勾心斗角的种种情况。小说时间起止是1624-1628年。

  • 白朗宁夫人十四行诗

    《白朗宁夫人十四行诗》十四行诗的故乡在意大利,它原是配合曲调的一种意大利民歌体,后来才演变为文人笔下的抒情诗,以莎士比亚成就最高,英国文学史上每一时期的重要诗人如弥尔顿、雪莱、拜伦、济慈都曾写过十四行诗。《葡萄牙人十四行诗》是白朗宁夫人的代表作,历来被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的珍品,和《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相互媲美。

  • 愤怒的葡萄

    《愤怒的葡萄》《愤怒的葡萄》是美国现代小说家约翰・斯坦贝克(1902――1968)的作品,发表于一九三九年。这部作品描写美国三十年代经济恐慌期间大批农民破产、逃荒的故事,反映了惊心动魄的社会斗争的图景。小说饱含美国农民的血泪、愤慨、和斗争,可以说是美国现代农民的史诗,也是美国现代文学的一部名著。

  • 罗亭

    《罗亭》那是个静谧的夏天早晨。太阳已经高悬在明净的天空,可是田野里还闪烁着露珠。苏醒不久的山谷散发出阵阵清新的幽香。那片依然弥漫着潮气,尚未喧闹起来的树林里,只有赶早的小鸟在欢快地歌唱。缓缓倾斜的山坡上,自上到下长满了刚扬花的黑麦。山顶上,远远可以望见一座小小的村落。一位身穿白色薄纱连衣裙,头戴圆形草帽,手拿阳伞的少妇,正沿着狭窄的乡间小道向那座村庄走去。一名小厮远远跟在她后面。

  • 毁灭

    《毁灭》《毁灭》是一部长篇小说,作者是苏联作家法捷耶夫,小说描述的是苏联国内战争时期一九一九年夏秋之间远东地区一支游击队的命运:莱奋生的部队受到日本干涉军和白军的追击,一面奋不顾身地战斗,一面突破敌人的包围,虽然损失了许多战士,但仍准备迎接新的战斗。

  • 白痴

    《白痴》《白痴》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重返文坛后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写于一八六七年秋至一八六九年一月。它揭露了资本主义残暴不仁,显示出作者高度的艺术才华。小说中一系列细节和场面所以具有巨大的艺术感染力,还因为富于象征性,对现实进行高度概括。娜斯塔西娅・菲里波芙娜把十万卢布扔进壁炉,全体来宾都屏息凝神地望着那熊熊的火焰怎样吞食这笔巨款,一个个眼睛充满血丝,心痛欲裂,恨不得一下子把它抓到自己手中。这个场面象征着对金钱蔑视和崇拜这两种势力的搏斗,写得十分精彩,在世界文学中也是少见的篇章。

  • 贵族之家

    《贵族之家》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深刻反映时代的社会小说。其中每一个人物的命运,他们的爱情经历与悲欢离合,都和他们所处的时代和历史现实紧密相关。作品中每个人物的性格特征都具体地表现出时代和历史的烙印,他们在恋爱中所表现出来的个性特点和利害考虑,都是一种入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人性表现。艺术的形象思维的产品能够达到如此高度的思想概括程度,在世界文化史上并不多见。因此,这部小说成为世界文学史上不朽的经典。

  • 初恋

    《初恋》《初恋》带有屠格涅夫自身经验的痕迹,描写了父与子同时对公爵小姐齐娜依达的恋情。初恋带着令人陶醉的喜悦,象无声闪电与少年主人公心中勃发的无声的、隐秘的情感相呼应,可公爵小姐齐娜依达寻求着热烈的、真实的却只能给她带来痛苦的爱情;而带给她痛苦、踩碎她的心的人正是少年主人公的父亲――

  • 济慈诗选

    《济慈诗选》约翰・济慈(John・Keats,1795年10月31日-1821年2月23日),出生于18世纪末年的伦敦,杰出的英国诗人作家之一,浪漫派的主要成员。济慈才华横溢,与雪莱、拜伦齐名。他去世时年仅25岁,可他遗下的诗篇誉满人间,他的诗被认为完美体现了西方浪漫主义诗歌特色,济慈被人们推崇为欧洲浪漫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

  • 圣经故事

    《圣经故事》《圣经》,是有史以来发行量最大的一本书。它是犹太民族重要的文化遗产,在世界文化史上占有突出的地位。西方的文学、艺术,尤其是中世纪的作品,很多都取材于《圣经》。《圣经》中的典故,亦在大量的西方文学、艺术、哲学、历史等经典著作中被屡屡引用。正像不研究佛学就无法深入了解中国文化一样,不知道《圣经》里都讲了些什么,都有些怎样的故事,也就无法深入了解西方文化。

  •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莫泊桑是十九世纪世界三大著名短篇小说巨匠之一,1880年《羊脂球》的发表使他一举成名,该篇亦成为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作者将处于社会最底层、受人歧视的妓女――“羊脂球”与形形色色、道貌岸然的所谓上层人物做对比,充分显示出前者极富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美好心灵以及后者极端自私、寡廉鲜耻的丑恶灵魂。

  • 陀思妥耶夫斯基短篇小说选

    《陀思妥耶夫斯基短篇小说选》(彼得·伊凡内奇致伊凡·彼得罗维奇)最最珍贵的朋友伊凡·彼得罗维奇阁下!可以说,我四处追寻您,我最最珍贵的朋友,已经有三天了。因为我有一件极其紧要的事情,要与您商量,却又哪儿也找不到您。昨天我妻子在谢...

  • 交际花盛衰记

    《交际花盛衰记》叙述风尘女艾丝苔与青年诗人吕西安秘密相爱,在一次假面舞会上,她被人认出,便想以自杀掩盖自己的身世。扮成西班牙教士的越狱苦役犯伏脱冷救了她,将她控制在自己手中。伏脱冷也因救过吕西安的命而成为吕西安的主宰,并企图通过他向统治者报仇。为了有足够的钱扶持吕西安进入统治阶层,他逼迫艾丝苔重操旧业,充当金融家纽沁根的情妇。艾丝苔含恨自杀。吕西安和伏脱冷受牵连而被捕入狱。不久,吕西安也在狱中自尽,伏脱冷在精神上受到巨大打击。他在狱中与当权人物作了一番激烈搏斗后,终于归顺官府,当了巴黎警察局保安处处长。

  • 恋爱中的女人

    《恋爱中的女人》《恋爱中的女人》,是D・H ・劳伦斯最伟大、最有代表性、最脍炙人口的两部长篇小说之一(另一部是《虹》),他本人也认为它是他的“最佳作品”;

    D・H ・劳伦斯 · 著
  • 贝姨

    《贝姨》巴尔扎克这篇小说描写的是巴黎生活,通过描写主人公贝姨在巴黎各时期度过的不同日子,反映了贵族在资本主义社中的没落以及新的社会形势的到来使得人们无所适从,说明了资产阶级的本性跟以往的统治者一样,人们的生活只能靠自己。

  • 美国悲剧

    《美国悲剧》德莱塞在《美国悲剧》中描写了主人公克莱德・格里菲思受到社会上邪恶影响,逐渐蜕变、堕落为凶杀犯、最后自我毁灭的全过程。

  • 卡门

    《卡门》经典名著,《嘉尔曼》(又译作《卡门》)是法国作家梅里美的主要代表作。卡门就是嘉尔曼,都译自法语“CARMEN”。故事发生在西班牙,主人公嘉尔曼是个聪明美丽、独立不羁、又十分任性的吉普赛女郎。她是一个具有强烈个性的、要求自由的女性。她身上有邪恶的特点,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但重要的是她的真诚、坦率、刚毅不屈。她蔑视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法律,用恶习的方式反抗社会,是社会的叛逆者。这部小说发表不久就被改编成歌剧,由法国作曲家比才(1838―1875)作曲。

  • 十日谈

    《十日谈》该作讲述1348年,意大利佛罗伦萨瘟疫流行,10名男女在乡村一所别墅里避难。他们终日游玩欢宴,每人每天讲一个故事,共住了10天讲了百个故事,这些故事批判天主教会,嘲笑教会传授黑暗和罪恶,赞美爱情是才华和高尚情操的源泉,谴责禁欲主义,无情暴露和鞭挞封建贵族的堕落和腐败,体现了人文主义思想。

  • 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堂吉诃德-塞万提斯《堂·吉诃德》是欧洲最早的长篇现实主义小说之一,享有世界声誉。塞万提斯一再声明,他写《堂·吉诃德》是为了讽刺当时盛行的骑士小说,“把骑士小说的那一套扫除干净”。其实,作品的实际效果远远超出了这一“宗旨”。它通过堂·吉诃德的游侠冒险,描绘了16世纪末、17世纪初西班牙社会广阔的生活画面,展示了封建统治

    塞万提斯 · 著
  • 列夫托尔斯泰传

    《列夫托尔斯泰传》《托尔斯泰传》:托尔斯泰一岁半丧母,九岁丧父,青少年时代的托尔斯泰,不仅常为思想苦恼,还为自己丑陋的相貌感到绝望。

  • 约翰·克里斯朵夫

    《约翰·克里斯朵夫》《约翰·克利斯朵夫》(Jean-Christophe)是一部通过主人公一生经历去反映现实社会一系列矛盾冲突,宣扬人道主义和英雄主义的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主人公奋斗的一生,从儿时音乐才能的觉醒、到青年时代对权贵的蔑视和反抗、再到成年后在事业上的追求和成功、最后达到精神宁静的崇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