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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威尔逊

怎么说呢?冷酷的良心幽灵样神出鬼没,怎么说呢?

——张伯伦《法萝妮德》(张伯伦(1619-1689),英国医生,于1658年完成长篇叙事诗《法萝妮德》,叙述游侠阿加利亚与公主法萝妮亚的一爱一情。——译者注)我姑且自称做威廉。威尔逊。拿我的真名实姓糟蹋面前的这张白纸,那又何必呢?这姓名已经害得我的族人受尽轻蔑、厌恶和憎恨。难道愤慨的流言,还 没把族人无比狼藉的声名传播到天之涯、海之角?哦,最自甘堕一落的一浪一子!难道你对人间的一切已经心如死水?对尘世的荣誉、鲜花、美好的愿望永远不再眷顾?在你的希望和天堂之间,难道并不是一直一陰一云密布?

近年来,我遭遇了无法言说的不幸,犯下了不可宽恕的罪行,如果可以,今天就不在此详加描述了。在近些年这一段岁月里,我突然之间就坠入了深渊,现在,我只打算把原因一交一代出来。人们往往都是一步一步走向堕一落的,而在我这里,所有的德行像披风一样,刹那间就从身上掉落了。我犹如迈着巨人般的步伐,越过微不足道的邪恶之境,陡然堕入比依拉加巴勒那类滔天罪行还 要罪恶的深渊。(依拉加巴勒,约生于公元205年,是叙利亚以米沙太一陽一神庙祭司,218年被选为罗马皇帝,荒一婬一无一耻,恶名远扬,于222年被侍卫杀死。——译者注)究竟出于何种偶然——出于何种事件,我会犯下这邪恶的罪行?请容我讲出来。死神一点一点地一逼一近;死亡的一陰一影反而使我的灵魂获得了安宁。我穿过朦胧的谷地,(意指临死的痛苦时分——译者注)渴望着世人的同情——我差点说成渴望世人的怜悯。我只求他们相信,我多多少少受了环境的摆一弄,那是人力所控制不了的。但愿意他们看了我即将讲述的情节,能在茫茫一片罪恶的沙漠,为我找出那么一小块天命的绿洲。我想要他们承认——他们无法不承认——尽避以往也有过不小的诱一惑,可是至少人们并没有经历过,当然也就没有这么堕一落过。人们真的没经历过在这样的痛苦吗?难道我不是生活在梦里?世间的一切怪诞幻象都那么恐怖、神秘,难道不会把我吓得一命归西?

我们这族人,一直以想象力丰富,一性一子暴躁而闻名,在幼年时代,我就表现出了完全继承家族特征的秉一性一。随着我一年一年地长大,这种秉一性一益发显著。由于多种原因,搞得我的朋友焦虑不堪,我自己也备受伤害。我变得一意孤行,沉溺于一胡一思乱想,情绪常常失控。我的父母天一性一优柔寡断,而且患有我这样的先天虚弱症,所以,他们也拿我那与众不同的坏一性一情毫无办法。他们也曾花费过心力,但因为软弱,方法不当,终于还 是一败涂地,而我当然是大获全胜的一方。此后,我的话便成了家法。在大多数孩子还 得牵着走路的年龄,我就开始率一性一而为了,除了名义上有父母,其实一切都是自己当家作主。

我对学校生活的最早记忆,总离不开一幢结构不规则的伊丽莎白式大房子,(指伊丽莎白女王时代流行的建筑式样,特征为窗户巨大,回廊幽长,烟囱高一耸,还 有很多带形装饰——译者注)房子建在伦敦一个雾蒙蒙的村子里,那儿有很多浑身疙疙瘩瘩的参天巨树,所有的房子都特别古旧。说真的,那个古老的小镇的确是个梦一般抚一慰人心的所在。这一刻,在想象中,我体味着浓荫如盖的大街上那份沁人心脾的凉意,嗅着灌木林里散发出的芳一香,听着低沉而空洞的教堂的钟声,我重新怀着说不清的喜悦颤一抖了,钟声每隔一个小时就会冷不丁地敲响,一陰一森森的,在寂静的暗淡天光里回荡,那被岁月侵蚀的哥特式尖塔就掩映在暮色之中,沉沉而睡。

或许,详细追忆一番学校及相关的事,会给我带来莫大的喜悦,超过眼下任何的一切带给我的感觉。我现在特别悲惨——悲惨,哦!千真万确——原谅我软弱地写上一些杂乱无章的琐事,以寻觅些许暂时的慰藉吧。这些事情虽然特别琐细,甚至可笑,可在我看来,一旦跟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联系到一起,反而显出意外的重要来。我明白,正是在当时当地,命运第一次给了我模模糊糊的忠告,此后的年月,它一直如影随形。那么且让我回忆一下。

我说过了,那幢房子古旧而不规则。那里的院子广阔,围着一圈坚固的砖墙,高高的,墙头上涂抹着一层灰泥,上面插着碎玻璃。这监牢似的堡垒就是我们活动的有限领地;每周只有三次可以看到外面的世界:一次是星期六下午,在两个老师的带领下,才可以集体到附近的田野散会儿步;另外两次在星期天,早晚两次中规中矩排队到村里惟一的教堂做礼拜。

我们学校的校长就是教堂的牧师。我常常坐在靠背长凳上遥望他迈着庄严的步子,缓缓走上讲坛,心中的惊奇和惶惑深得难以言表。这位牧师面容一派道貌岸然;法衣闪闪发光,飘飘扬扬——只有牧师的法衣才这个样子飘扬;假发上扑满了粉,又坚一硬又庞大。这就是不久前的那个人么?那会子他可是容貌酸腐,身着讨厌的制一服,手握教鞭,严峻地执行着学院律令。

哦,真是自相矛盾得无以复加,荒谬绝伦到无从解释!

沉闷的围墙一角,不甘不愿地开着扇笨重的大门。门上钉满大头铁螺钉,顶端耸着尖尖的铁钉。一眼望去,吓得不由倒退几步。除了刚才提过的三次定期出入,大门从不打开。因此,每当巨大的铰链嘎吱一响,无数奇妙的事物就闪现在眼前了——一个庞大的世界,值得仔细观看,沉思再三。

宽广的院子形状并不规则,墙壁有很多地方都凹进去很大一块。最大的三四个壁凹连成了一操一场。地面平坦,铺着上好的硬沙砾。我记得很清楚,没有树,也没有凳子,没有任何可以坐的东西。当然什么都在屋后。屋前有个小花坛,种着黄杨及其他小编木,不过说实话,只有赶上难得的机会,才能经过这片圣一地——比如第一次进校,最后一次离校,还 有,就是在父母或朋友来找,我们兴冲冲地回家过圣诞或夏至节的时候。

可那幢房子是多么离奇有趣、古色生香呵!对我来说,它真是一座迷宫。回廊迂回曲折,没有尽头;房间多得不可理喻。无论何时,都分不清到底是在楼上还 是楼下。从一间房到另一间房,免不了要遇到或上或下三四级台阶。套间也数不胜数,多到难以想象,一间套一间,我们对这幢房子的确切看法,和想到无限这个概念相去无多。我在里面住了五年,和其他一二十名学生住一间小寝室。五年中,我没有一次弄清过这间寝室究竟藏身于哪个偏僻的角落。

做教室的那个房间最大,我不由觉得,它是世界上最大的一间。房间狭长,屋顶很底,煞是沉闷。窗子是哥特式的,天花板是橡木的。在远处一个恐怖的角落,围出了个八九英尺见方的小屋子,那是一间密室——是我们的校长,牧师勃兰斯比博士“授课时间”的密室。

小屋结构坚固,房门厚重。即便主人不在,我们宁愿活活地处罚死,也不会开一下门。在另外两个角落里,还 有两个相似的斗室,虽然远不及校长大人那间令人肃然,但也让人心生敬畏。一间属于“古典文学”教师,一间属于“英语兼数学”教师。教室里散布着课桌和凳子,横七竖八,数也数不清。桌凳都是黑漆漆的,老旧破烂。桌上乱糟糟地堆放着翻黑的书本、刻满缩写字母,有的连名带姓刻上长长的一串、还 有希奇古怪的图案和用刀子刻了多次留下的记号。因此,早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已经彻底面目全非了。房间的一头,放着一只水桶,里面盛着水;另一头,是一个大得惊人的钟。

从十岁到十五岁,我一直在这个古老的学院里度过,不过倒也没怎么嫌恶。童年时代幻想丰富,用不着去琢磨外面的世事,也不必以此自娱自乐。学校生活沉闷、单调,这是明摆着的,可偏偏又无比热闹,后来较为成熟的青年时代的奢华生活,完全成年后的罪恶生活,都及不上那会子热闹。不过我必须这么认为,在我的心智初步发育的时候,一定有很多地方不同寻常——乃至超越常规。普遍说来,成年后,人们很少能清晰地记得幼年时的生活。一切都是灰扑扑的影子——记忆扑朔迷一离,依稀可见——记起的,是淡淡的喜悦和幻影般的痛苦。可我并非这样。童年的一切至今依然清晰如画,像伽太基奖章上的刻记一样分明、深刻而持久。想必在童年时代,我就像成一人那样有力地感受到了那时的一切。(伽太基,非洲古国——译者注)可事实上——就是世人眼里的事实上——有什么好回忆的呀!清晨梦醒起一床一,晚上熄灯睡觉;默读,背诵;定期的半天假,散步;一操一场,打闹,嬉戏,捣蛋——因为早就忘记了,才在时光的魔法下,勾出不少特别动人而有趣的事件,荡起说不清的侬情我意,激一情、惊心动魄的刺激也一波一波再次泛滥开去。哦,童年真是黄金时代!

说真的,我生一性一热诚、激一情、专横,不久就在同学中出了名,渐渐地——不过是自然而然地,年龄比我大不太多的人都听命于我了,只有一个人例外。这位同学尽避跟我不沾亲也不带故,但却与我同名同姓。其实这也没什么希奇的。我虽然出身贵族,但我的名字和很多普通的名字一样,根据时效权利,似乎随岁月的流逝,这名字早已为平民百姓所拥有。在这里,我自称作威廉。威尔逊,其实是个跟真名相差无多的假名字。“一江一湖”——按我的同学的措辞——之中,惟有那个跟我同名同姓的人,才敢在课堂里的学一习一方面、在一操一场上的打闹和运动方面跟我较劲儿,才敢拒绝盲从我的指令,才敢不屈服于我的意志——说真的,无论我在哪方面武断地发号施令,他都敢横加干涉。如果说天下有什么至高无上的绝对专制,当属少年时代的孩子王对唯唯诺诺的伙伴的专制。

威尔逊不服气我,这让我很是困窘。尽避在大庭广众之下,我肯定会虚张声势,不吃他那一套,可越这样,我在私下里也就越怕他,我不得不承认,他能那么容易就和我打成平手,这证明他确实比我厉害。如果不想被他打败,就必须进行长久的斗争。其实,他比我厉害也好,与我平手也好,只有我一个人承认,不知怎的,同学全然看不出这一点,甚至连一丝疑心都不起。说真的,他和我较劲儿,尤其是放肆而又顽固地跟我作对,虽然尖锐,但更其私密。看起来,他既缺乏与我作对的野心,又少有激一情四射的一性一子。我反倒占了上风。他和我较劲儿,或许纯粹出于一时一性一起的欲一望,以阻碍我的专横,让我感到惊讶,或者让我克制自己。有时我留意到,他伤害我、凌一辱我、反驳我时,极不合适地夹杂着一种柔情,的确令人讨厌到极致,我心里就不由升腾起愕然、自卑与愤怒的感觉。我只好这么想,他之所以有这种特别的举止,不过因为他极端自负,想摆出一副以保护人自居的庸俗样子罢了。

或许,正因威尔逊举止中的这点亲一热,加上我们又同名同姓,刚巧又在同一天入校,所以,在高年级里就流传开我们是兄弟的说法了。高年级学生对低年级学生的事情,很少认真查究。其实,威尔逊和我家压根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一点,我在前面说过,我应该是说过的。

如果我们是兄弟,那么准是双胞胎,因为在我离开勃兰斯比那个学校后,无意中得知,同名同姓的那个人生于一八一三年一月十九日——这真是惊人的巧合,因为那一天,正好也是我的生日。

尽避威尔逊总和我较劲儿,可似乎有点奇怪的是,他那叫人忍无可忍的反驳一精一神,虽然令我时时感到焦虑,却没有勾起我对他的恨意。我们自然是几乎天天吵架,可当着人的面,他总是让我赢,可一边又能想办法让我感觉到,赢家应该是他。不过,由于我的自尊心以及他那份真正的尊严,我们总是保持着“泛泛之一交一”,与此同时,我们有很多地方又一性一情相投。

这让我意识到,可能是我们所处的位置,才是我们成为朋友的障碍。要想给我对他的感情下个定义,那真是太难了,甚至描述一下,都不易。这感情错综复杂,一言难尽——有几分任一性一的仇视,却也并非仇恨;有着尊重,多的是敬意;害怕的成分不少,却又好奇得心神不宁。

对道德家来说,倒没必要补上一句,我和威尔逊是难分难舍弃的好同伴。

无疑,我和他的关系很反常。所以,我对他不遗余力的攻击——攻击很多,明的暗的都有,总是表现为半真半假的嬉笑怒骂,而非清坚决绝的敌对。但我的玩笑,却总刺痛他的心。

不过我在这方面纵然是煞费苦心,机关算尽,也难免有闪失的时候,因为那同名同姓的人,天一性一谦逊、宁静、严肃,表现在欣赏自己那套辛辣的笑话上,他那份严肃真叫无懈可击,无论如何都是绝对不肯被人嘲笑的。说真的,我只在他身上找到一个弱点,他身上有个特征,或许这是先天一性一的疾病——我的对手的咽喉器官,或者说发音器官有一毛一病,无论何时都提不高嗓音,总像是微弱的耳语。他的任何冤家,不像我那样被他一逼一得黔驴技穷的,从不就此伤害他;我可不会放过这上苍赐予的大好机会。

威尔逊对我的报复五花八门。最灵验的一招是让我大伤脑筋。他那么睿智,开头何以发现耍一耍这个雕虫小技就能惹恼我?这一点我永远弄不明白。不过他一旦发现了这一招,就频频使用,害我生气。我一向厌恶自己平庸的姓氏,还 有这普通透顶的名字——如果没流为平民百姓所用,倒也罢了。这姓名一钻进我的耳朵,就好像是灌进了毒液。我第一天到校时,另一个威廉。威尔逊也来了。我对他无比愤怒,他怎么也叫这个名字?于是,我对这姓名又增加了一重厌恶,因为一个陌生人居然也以威廉。威尔逊命名。而他,就是使这个名字被双倍喊叫的人。他会经常在我眼前闪现;在学校生活的日常事务中,总会不可避免地把我们两人混为一谈。

所以,当这个冤家对手跟我在一精一神或肉一体上有雷同之处时,我就会暗火乱窜,越烧越旺。

开头我还 没发现我们同庚这一惊人事实,但我看出了我们个子一样高,体型和面部轮廓都出奇的相似。一听到高年级里风传我们是亲戚的话,我就恼羞成怒。总之,只要有人提一句我俩一性一情相似、容貌相仿,都会搅得我大为烦心,虽然一再小心掩饰,但我知道,没什么比这更能乱我心意了。可说实话,我根本没理由相信,高年级同学议论我俩如何相似了——他们甚至都没有亲眼看到这一点。他们只不过说了说我们是亲戚,而这一点还 是威尔逊自己说的。

很显然,他看到了我们两个在各个方面的相似之处,完全和我一样心里有数。他在这种情况下,居然发现了如此令人烦恼的相似一性一,这只能归功于他一贯的睿智。

他的一言一行,都对我模仿得神形毕肖,他演得真是太完好了。穿衣打扮可以轻松模仿,步态举止模仿起来也不费劲;尽避他的嗓子天生有缺陷,可他还 要模仿我的声音。当然,我的高声大嗓他没试着模仿,但语调上却学得一模一样,他那非同常人的低语,成了我话语的回声。

我不敢去形容,看到这么惟妙惟肖的模仿,我是多么烦恼。因为,这不仅仅是讽刺漫画。

惟一的安慰是,他的模仿显然只有我一个人注意到了。我也只能忍耐那同姓同名者会心又异常嘲讽的笑容了。看到自己的计谋在我的心里发了酵,他满足了,似乎为我的刺痛感而暗地里吃吃地笑。他如此机智的模仿,肯定能博得众人的喝彩,可他偏不在意这个。全校学生没一个觉察出他的花样,谁都没发现他已大功告成,所以也没人跟风嘲笑。这真是个谜,我忧心忡忡地过了几个月,还 是没揭开谜底。或许因为他是一点一点、循序渐进地模仿的,所以大家才不容易看出。或者说,我没落人笑一柄一,很可能由于模仿我的人神气活现,不屑做表面文章(如画上形式的东西,愚钝的人也看得出),而是只流露出对我全部一精一神的戏仿,让我暗自沉思,独自懊恼。

我已经不止一次地说过,他总一爱一对我摆出一副保护人的可恶嘴脸,而且常常多管闲事,与我的一直相左。常常是不合人意地劝告我一番,不是公然建议,而是给个暗示,迂回包抄。

我接受了他的“好意”,可心里却很反感,随着我一年一年地长大,反感也越来越强烈了。

不过事隔多年,我还 是对他说句公道话吧,我承认,我那冤家对头年纪轻轻,看上去经验不足,可我不记得他的建议有哪一次是错的或者愚蠢的;我也承认,如果说他的聪明才智和世故人情不比我高明,但至少,他的道德感,却远胜于我;我还 不妨承认,如果他意义深长的耳语里所包含的金玉良言,我不是常常弃置不顾,那么今天,我或许就是个比较善良、比较快乐的人,可当时,我却对他的劝告恨之入骨、轻视至极。

最终,他那令人讨厌的监督,使我失去了耐心。他的自以为是真让人受不了,我对他的愤恨变得一天比一天露骨。我说过了,在和他同学的头几年里,我对他的感情不难成熟为友谊;可学校生涯的最后几个月,无疑地,他平日一爱一管我闲事的脾一性一减轻了几分,尽避如此,我心中的恨意,反而增加了几分。有一回,我想他是看出来了,从那以后他就躲避我,或者说假装躲避我。

如果我没记错,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跟他大地吵了一次。那一次他一反常态,他抛弃了警惕一性一,公开跟我叫板,敢做敢为。我发现,或者说我自以为发现,他的口音、神情、外表中不知蕴涵着什么,一开始让我惊愕,继而深感兴趣。我的眼前居然依稀呈现出婴儿时期的事——混乱的往事排山倒海地疯狂涌来,那时,我还 没有记忆。我无法更好地描绘出这份压迫我的感情。不如这么说吧,我好不容易才摆脱的一个心思是,我早就认识这个站在面前的人了,那是在很久远的过去,久远到没有尽头。可这个幻觉来得快,去得也快。我提到这一点,不过是想说明,就是在那一天,我跟那啊蚌同名同姓的人最后谈了一次话。

在那幢古旧的房屋及其不计其数的房间里,有几个彼此连通的大房间,那是大多数学生的宿舍。当然,房屋里面也有不少小角落,小壁凹,其他零零碎碎的结构。一座大厦设计得这么笨拙,难免会有这样的所在。不过是储藏室一样的小空间,只能容下一个人而已,可勃兰斯比博士一精一打细算,竟把这样的地方也布置成宿舍了。其中一间就住着威尔逊。

大约在我第五年的学校生活快结束的时候,一天晚上,就在上文提到的那次吵架后不久,每个人都已酣然入梦,我从一床一上爬起来,手里提着灯,穿过一道狭窄的走道,悄悄溜到了冤家对头的寝室。我早就想使出一个恶毒的花招,拿他寻寻开心,好让他尝尝我的厉害,可一直没有得逞。现在,计划就要付诸实施了,我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我对他的怨毒,早已是山高海深。到他的小屋门口了。我把灯留在外面,扣上罩子,蹑手蹑脚进了门。我朝前走了一步,倾听着他安静的呼吸。确信他真的睡着了,我折身出去,取了灯,再次走到他的一床一边。

一床一的四周密密实实地挂着帐子。要实施计划了。我慢慢地把帐子掀一开。当明亮的光线照在睡着的人身上时,我的眼睛也落在了他的脸上。一望之下,顿时浑身麻木,好似兜头泼了盆冷水。我心口狂跳,膝盖颤一抖,无缘无故地,惊骇得受不了。我直喘大气,我无声地把灯又放低了些,低到要挨着他的脸。这就是——这就是威廉。威尔逊的面容么?我真切地看到,他就是这副模样,可一想到他仿佛长得并不是这样,我就止不住发疟疾一样颤一抖起来。这副容貌怎会把我吓得魂不附体呢?我凝视着他——我的脑子如同塞一进一一团一乱麻,各种念头鱼贯而来。他醒着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样子,绝不是这个样子。同名同姓!同样的面容!同一天进学校!接着,他莫名其妙而又无比顽固地模仿我的步态、我的声音、我的一习一惯、我的举止!

他一贯模仿我,难道这具有讽刺意味的模仿,真的使他变成我现在所看到的模样?我被敬畏的感觉击中了,周身战栗,灭了灯,悄悄走出房间,马上离开了古旧的学校,从此再没有跨进去一步。

我闲散在家,打发了几个月。不觉间,已成了伊顿公学的一名学生。短短一段日子过去,有关勃兰斯比那个学校的记忆淡了,至少,再想起的时候,心情上有了明显的变化。真相——悲剧——烟消云散了。现在,我有机会去质疑自己的理一性一了。不过,如果不是奇怪人们何以那么容易上当,暗笑自己何以秉承那么活灵活现的想象力,我很难会想到去质疑自己。在伊顿公学的生活也不会使这种怀疑有所减轻。一到那里,我马上就不顾一切投身于荒唐的涡流之中,除了往昔泡沫般的琐细事,一切都荡涤一空,铭刻在心头的重要印象,都给席卷走了,记忆中剩下的,惟有从前那十足的轻浮。

不过,我可不准备在此描述我那可悲的放一荡生活——放一荡到躲开校方的注意,公然向法律挑衅。三年的时间白白耗费掉了,没有任何得益,只是害得我沾染上根深蒂固的恶一习一。另外,就是身材长高了,高得都有点离谱了。过了一个星期放一浪一形骇的日子后,我把一小拨荒一婬一透顶的学生请到我的房间,偷偷举办了一个盛宴。我们于深夜时分碰头,打算寻一欢作乐混个通宵。我们狂饮无度,也并非没有别的或许更危险的诱一惑。我们的狂奢极欲达到了高xdx潮,彼时东方已白。天亮了。我满脸通红,醉醺醺地玩着纸牌,一边还 极其无一耻地嚷着再干一杯。

突然看到房门一下子给推得半开,一个仆人急火火的声音在门外响起。他说,有人想要我到门厅谈话,看样子很急切。

我酒劲十足,听到有人找,飞弹不吃惊,反而挺高兴。我马上踉踉跄跄出发了。只走几步路就到了宿舍楼的门厅。又矮又小的门厅里没有灯。那么晚了,根本不许开灯,惟有几线微弱的曙光,从半圆形的窗户照进来。我刚一脚踏上门槛,就看到了一个年轻人。他和我身材相仿,穿着件雪白的开司米晨衣,式样裁剪得很新潮,与我当时穿的那件一个样。我是借着朦胧的亮光,看到这些的,但他的容貌却看不清。我一进门,他就赶紧一个箭步来到我跟前,一把攥一住了我的胳膊,一看就知道很焦急。他在我耳边低声吐出几个字:“威廉。威尔逊!”

酒意顿消。我完全清醒了。

看这陌生人的样子,看到亮光中他举起手指竖在我眼前,颤一抖不止,我不由感到万分惊讶,但并没受到太大的触一动。那古怪低沉的嘶嘶声里,总是流一溢出严肃的警告意味,尤其是,一听他耳语般吐出那几个简单而熟悉的字眼时,那音质、语调、特征,如同强电流一样震摄心魂。过往的记忆不期而至。没等我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他已经走了。

虽然这事在我混乱的脑海里留下了鲜明的印象,但它也渐渐消散了。说实话,开头一连几个星期,我始终在认真地探问,或者说陷入了病态的猜测。我不能假装自己不认识那个怪人,正是这个人,总是不屈不挠地干预我的私事,不厌其烦地暗示我一些忠言。但这个威尔逊到底是谁?他是干什么的?他从哪里来?他究竟想怎样?这些我统统解答不了。关于这个人,我只知道,他家突遭变故,所以,在我从兰斯比出逃的那个下午,他只好也离开了那里。

可没过多久,我便不再思虑这些,只想着动身去牛津大学的日子了。不久我就到了那里。我父母虚荣得紧,给我准备的用具很排场,一年的花销也很充足。我可以尽情地过奢华日子了——这样的生活真是可亲可一爱一啊。这样,我也就能与大不列颠那帮傲慢的豪门子弟一比肆意挥霍的能耐了。

我兴致盎然,因为我有了堕一落的本钱。我的天一性一喷一涌,且变本加厉。我拼命寻一欢作乐,毫无节制,一点颜面都不顾及。如果在此细述一遍我的孟一浪一,那可真荒唐。我单提一笔就够了。在挥霍方面,比起希律王,(希律王,耶酥诞生时的犹太一王,以暴虐著称。——译者著)我甚至犹有过之而不及。若是将那么多新奇的勾当一并列出,那么,在这所欧洲最荒一婬一的大学那串长长的罪行录上,我所干的坏事就有不短的一串。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我恰恰是在这所大学,我彻底从绅士阶层堕一落为下流赌棍,我千方百计熟悉职业赌棍那套卑劣的骗术,一精一通之后,常常在低能同学那里大显身手,屡次给自己本来很丰厚的钱财添砖加瓦。这就是确凿的事实。无疑,我一次又一次犯下如此大错,是因为违背良心,丧失德行,如果说这不是惟一的原因,那也是主要的原因。我那帮自甘堕一落的同伙,谁不愿意替一我辩护?他们谁也不会说我的思想有问题;在他们眼里,快乐、率直、慷慨的威廉。威尔逊,牛津大学最高贵、最磊落的自费生,他的荒唐不过是年轻人的荒唐,是突发奇想的荒唐——他的错误只因突发奇想,他的无知的恶一性一,不过无意中的浮华的孟一浪一。

迄今为止,我在赌场上成功地耍了两年花招,知道大学里来了个暴发户,一个叫葛兰丁宁的贵族。据说,他跟希律士。阿蒂克一样富有,(希律士。阿蒂克,(101-177),希腊修辞学家,诡辩家。曾捐献财产装饰雅典城及别的希腊城市。——译者注)财富也照样来得很容易。很快我就发现,他智商不高。我自然把他当作是大展绝技的好对象。我经常怂恿他玩牌,还 故意使出赌徒的惯用伎俩,让他赢走数目相当可观的一笔钱,以便更行之有效地让他掉进我的陷阱。我的计划终于成熟了。我在同样是自费生的普雷斯顿的宿舍,跟他见了面。

我满心眼里转着一个念头,这次会面是最后一次,也是决定一性一的一次。普雷斯顿先生和我们俩的关系都不错,不过,公平地讲,他丝毫没怀疑我是怀揣巨大一陰一谋的人。为了让这次一交一手更有声色,我假惺惺地特意召集一班人马,大概八九个的样子,小心翼翼装成是顺便提及玩牌这事,和我预期的一样,那个傻瓜立刻上钩了。要想简略地说一说那件缺德事,卑劣的手段绝对不可遗漏。在赌一博中,人们常常耍手段,奇怪的是,怎么还 有人稀里糊涂就中了招。

夜很深了,我们还 没散场。最后,我的一陰一谋终于得逞了,葛兰丁宁成了我惟一的对手。

我们玩的是我最喜欢的埃卡特!(埃卡特,纸牌的一种玩法。可供两个人玩。每人各发五张牌,第十一张为王牌,满五分成一局。——译者注)其他人对我们一掷千金的气势大感兴趣,都扔掉自己手里的牌,站在我们旁边当了看客。这暴发户上半夜在我的诱骗下,喝了很多酒。

眼下,他洗牌、发牌、打牌都紧张得要死,我想,他确实喝多了,不过也不是绝对如此。一会儿工夫,他就输给了我一大笔钱。我沉着到等着,果不其然,他灌了一大口葡萄酒后,提出将赌注再加一倍,其实原先的赌注已是个很大的数字了!我装出很勉强的样子假意推脱。

我再三拒绝,把他惹恼了,对我破口大骂起来。如此,我才假装是出于怄气答应的他。当然,结果不过证明,这个猎物完全落进了我的圈套中。不到一个钟头,他的债就翻了四倍。一段时间里,他那原本喝得通红的脸上,一丝红一润都不见了。让我惊讶的是,他居然面如死灰,可怕极了。我说过了,我很惊讶。我仔细调查过了,据说葛兰丁宁富得流油,他输的这笔钱在别人眼里固然不小,可是我想也不至于苦恼成这样啊,更不该反应这么激烈。一个念头闪现了:酒刚一落肚,他就醉了。我正要坚决主要不赌了——这倒不说出于无私的动机,而是为了在同伙面前保持自己的人格——忽然注意到周围人的表情,听到了葛兰丁宁万分绝望的叹息。我明白了,我已害他倾家荡产。这般境况下,大伙都同情起他来,即便是恶魔,也不会忍心对他下手。

我当时成了怎么一副模样?可真是不好说。受我愚弄的人的可怜情形,使所有的人都面带愁容,窘迫不安。一时间,周遭寂然无声。这伙人里面,那些不那么一浪一荡的,向我投来轻蔑、责备的目光,烧得我的脸火一辣辣的。我甚至愿意承认,有一瞬间,我焦虑得快撑不住了。

不过,随之而起的意外事件,倒使我心里暂时松了口气。又宽又重的折门咣地一声大开了,冲力又猛又急,房间里的烛火犹如受到巫术一操一纵,全都熄灭了。将熄未熄时的一线亮光,刚好让我们看到进来了一个陌生人。那人身高与我不相上下,身上紧紧裹一着件披风。房间里一片漆黑。我们感觉得到,他就站在我们中间。他这么粗蛮地闯进来,我们不由大惊失色,还 没恢复镇静,就听得这入侵者说话了。

“各位,”他说,嘶嘶的声音低沉、清晰,那让人毕生难忘,吓得我连骨头缝里都渗入了凉意,“各位,我不想为自己的行为道歉,我这么做,是为了尽我的责任。今晚这个人玩纸牌赢了葛兰丁宁爵爷一大笔钱,不用说,对他的本一性一,你们并不了解。所以,我给大家提一个迅捷有效的办法,以便认清真相。你们要是有空,请检查一下他左袖口的衬里,那件绣花晨衣的大口袋里,或许就藏着几小包东西。”

他说话的时候,四下里静得出奇,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能听到。说完,他马上离开了。

来无影去无踪。我的心情,可以描述么?要描述么?难道得说我被这该死的家伙吓坏了?确信无疑的是,我已经没时间思量了。大伙七手八脚把我当场揪住。烛火霎时间又亮了。搜身开始了。玩埃卡特时必不可少的花牌从我袖口的衬里中翻出来了。在晨衣的口袋里,也翻出了几副纸牌,跟我们在牌局上用的一模一样,只是,这几副都是术语叫做“鼓肚子”的那种,大牌的上下两边微微凸起,小牌的左右两边微微凸起。如此部署,当受骗者按照惯例竖里砌牌,必然发现,自己发给对手一张大牌;赌棍则是横里砌牌,当然不会发给对手一张计分的大牌。

发现真相后,不管大伙多么义愤填膺,对我都一点影响也没有;沉默不语或者冷冷的讥讽,反而会刺伤我。

“威尔逊先生,”房主普雷斯顿开口了,同时弯下腰,从脚下取出一件一毛一皮稀有的豪华披风,“威尔逊先生,这是你的东西。”(天冷,离开自己的房间时,我在晨衣外披了件披风,到了牌场才脱一下)“我看,还 得搜一搜这件披风,(他脸上挂着抹冷笑看着披风的褶皱)再给你那套把戏找出些证据。说真的,证据已经够了。希望你明白,你必须离开牛津大学——无论如何,必须马上离开我的宿舍。”

当时,我虽然很卑微、很卑微,都低到尘埃中了,可要不是思绪被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攫住了,听到这番难堪的话,我肯定马上大动肝火。我穿的披风是用稀有的皮子缝的,稀有到无从描述,具体值多少钱,我也不敢说。它的式样也是我本人别出心裁的发明。我酷一爱一打扮,虚浮轻狂,在衣饰上挑剔到可笑的田地。所以,当普雷斯顿先生从折门附近的地板上拾起一件披风,一交一到我手上时,我吃惊到近乎恐惧了,我发现自己的披风已经搭在了手臂上。我自然是无意间搭上的。递给我的那件,与我手臂上的这件完全相仿,连最细微的地方,都如出一辙。我记得,那无情地揭露我的怪人身上,是裹了件披风的。而我们这伙人中,除了我谁都没穿披风。我没露声色,取了普雷斯顿给我的那件披风,悄悄放在自己的那一件上面,怒容满面,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里。次日,天还 没亮,我就离开了牛津,匆匆踏上奔赴欧洲大一陆的旅途。心里又是恐惧,又是羞耻,苦恼得难以言喻。

逃也是瞎逃。厄命仿佛一直得意洋洋得追随着我,真的,这证明了,厄运如此神秘得摆一弄我,只不过是个开头。我还 没在巴黎站住脚,就看出了新的迹象,这个威尔逊又管起我的闲事了。真是可恶。年复一年,我心里的弦一直绷着。坏蛋!——在罗马,他对我的雄心横加干涉,闲事管得多么不合时宜、鬼鬼祟祟!在维也纳也是,在柏林,在莫斯科,都是如此!

说实话,我在哪里不对他怨声载道,不在心里咒他不休?他匪夷所思的苛刻管束,总是让我最后仓皇出逃,像是逃避瘟疫。可纵然是逃到天涯海角,终归也是瞎逃一场。

我一次又一次地暗自寻思,冲着自己这么发问:“他是谁?——他来自何方?——他到底想干什么?”可就是想不出答案。接着,我万分仔细地观察起无故监督我的形式、方法、主要特征来,但从这里也看不出个究竟来。确实,他最近常常跟我作对,每一次,都想着要阻碍我的计划、扰乱我的行动。如果我的计划得以实施,结果难免造成的痛苦的灾祸——对于神气活现的大亨来说,这个理由真的很苍白;对于独断专行的天一性一来说,就算碰到无礼而执拗的横加干涉,这理由也保障不了什么。

我不由看到,那长久折磨我的人,一直有个怪念头,就是小心谨慎、灵敏机巧地穿着和我一样的衣服,每当想干涉我的意愿,总是竭力不让我看到他的脸。不管他是不是威尔逊,这样做都氏族做作,十足愚蠢。在伊顿公学忠告我的,在牛津大学毁我名誉的,在罗马不让我如愿,在巴黎妨碍我复仇,在那不乐斯阻挠我热恋,在埃及不让我满足欲一望——他诬称之为贪婪,难道一时之间,他以为我认不出这个心腹大患、邪恶的天才就是我小学时代的同学威廉。威尔逊?难道我认不出他就是那个与我同名同姓的人,我的伙伴、冤家多头——那个勃兰斯比博士的学校里可恨又可怕的冤家对头?不可能!让我赶紧把这出戏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场唱完吧。

至今我还 被威尔逊控制在掌心中。我一贯认为他人格高贵,智慧不凡,这让我深深敬畏,他无处不在、无所不能是本事,让我深深敬畏;他的某些天生和假装的特一性一,又让我害怕。

由此可知,我是多么软弱,多么无助;我也由此明白了,尽避不想痛苦地勉强屈服于他的专断意志,但还 是盲从为好。可最近,我彻底彻底沉湎于酒乡,酒一精一使人发疯,它刺激了我祖传的脾一性一,害得我越来越焦躁,难以控制。我开始低声抱怨——踌躇——反抗。促使我相信自己一天比一天坚定,折磨我的人一天比一天疏离的,难道只是纯粹的想象?即便如此,我也渐渐开始感觉到炽一热的希望汩一汩喷一涌,最后,那不顾一切的决定终于孕育而成。我不愿再受别人的一奴一役。

罗马。18XX年。狂欢节。我去参加那不勒斯公爵德。布罗利奥府的化装舞会。我比平日里还 要纵饮无度。房间里人潮滚滚,空气窒息,这让我恼火得不行。我我穿过闹哄哄的人群,费劲极了,我的火气一点都没退,因为我在寻找年老昏聩的德。布罗利奥那青春、放一荡、美丽的妻子。别让我说出自己那卑鄙的动机吧。她先前就恬不知耻地私下里跟我说过,她会化装什么样子。现在,我看到她了。我马上急匆匆地朝她走去。这当口,我感到一只手轻轻搭上肩头,那难忘的、该死的低语在耳边响起。

我怒不可遏。一个急转身,狠狠揪住与我作梗的人的领子。果然不出所料,他打扮得跟我一模一样:西班牙式蓝天鹅绒披风,猩红的腰带,腰带上挂一把长剑,脸上蒙着黑色的丝绸面具。

“恶棍!”我叫道,愤怒得声音都哑了。每吐出一个字,怒火都要旺盛几分,“恶棍!

骗子!可恶的大坏蛋!你不该——你不该这样把我缠个死!苞我来,不然我一剑刺穿你!”

我拽着他就走,我们穿过人群,离开舞场,来到隔壁的小会客厅。

一进屋,我就猛地把他搡了出去。他跌跌撞撞退到墙边。我骂了一句,关上了门。我让他拔一出剑来。他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幽幽地叹息一声,默默拔一出剑,拉开了防御的架势。

决斗的时间实际上很短。我受了各种刺激,狂怒不已,只觉自己的一条胳膊力大无穷。

几秒钟之内,我使出全部力气,把他一逼一到墙壁跟前。他陷入了可怜的境地。我残忍地一剑刺中他的胸口,一剑,又一剑,一捅一了很多下。

那会子,有人想把插销弄开。我慌忙堵在门上,不让任何人闯进来。然后马上回身走向对手。他快死了。可看到呈现在眼前的景象,心中的惊讶,恐惧,人类的哪种语言能够贴切地描绘出来?我的视线不过转移了短短的一瞬,就在那一瞬,房间上首或者说远处的布景就起了明显的变化:房间里居然立了面大镜子,原先可没有。开始我还 以为是看花眼了。我恐惧极了,一步一步朝镜子走去,自己的影像迎面走来,面色苍白,血迹斑斑,步态凌一乱,虚弱地摇晃着。

那是我的影像,我刚才说,其实不是。那是我的对手——是威尔逊!他奄奄一息,痛苦地站在我面前。面具和披风扔在地上,如今还 在地上摊着。他衣服上的每一个针脚都像我的——他脸部触目而奇特的面部特征,哪一点都像我的,甚至与我绝对相同!

那是威尔逊,但他不再用耳语般的声音说话,他开口了,我还 真以为是自己在说:“你赢了,我败了。不过,从今以后,你也死了——对人间、对天堂、对希望来说,都死掉了。

我活着,你才存在;我死了,看看这影像,这正是你自己,看你把自己谋杀得多彻底。”

更新于:3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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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亭》那是个静谧的夏天早晨。太阳已经高悬在明净的天空,可是田野里还闪烁着露珠。苏醒不久的山谷散发出阵阵清新的幽香。那片依然弥漫着潮气,尚未喧闹起来的树林里,只有赶早的小鸟在欢快地歌唱。缓缓倾斜的山坡上,自上到下长满了刚扬花的黑麦。山顶上,远远可以望见一座小小的村落。一位身穿白色薄纱连衣裙,头戴圆形草帽,手拿阳伞的少妇,正沿着狭窄的乡间小道向那座村庄走去。一名小厮远远跟在她后面。

  • 毁灭

    《毁灭》《毁灭》是一部长篇小说,作者是苏联作家法捷耶夫,小说描述的是苏联国内战争时期一九一九年夏秋之间远东地区一支游击队的命运:莱奋生的部队受到日本干涉军和白军的追击,一面奋不顾身地战斗,一面突破敌人的包围,虽然损失了许多战士,但仍准备迎接新的战斗。

  • 白痴

    《白痴》《白痴》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重返文坛后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写于一八六七年秋至一八六九年一月。它揭露了资本主义残暴不仁,显示出作者高度的艺术才华。小说中一系列细节和场面所以具有巨大的艺术感染力,还因为富于象征性,对现实进行高度概括。娜斯塔西娅・菲里波芙娜把十万卢布扔进壁炉,全体来宾都屏息凝神地望着那熊熊的火焰怎样吞食这笔巨款,一个个眼睛充满血丝,心痛欲裂,恨不得一下子把它抓到自己手中。这个场面象征着对金钱蔑视和崇拜这两种势力的搏斗,写得十分精彩,在世界文学中也是少见的篇章。

  • 贵族之家

    《贵族之家》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深刻反映时代的社会小说。其中每一个人物的命运,他们的爱情经历与悲欢离合,都和他们所处的时代和历史现实紧密相关。作品中每个人物的性格特征都具体地表现出时代和历史的烙印,他们在恋爱中所表现出来的个性特点和利害考虑,都是一种入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人性表现。艺术的形象思维的产品能够达到如此高度的思想概括程度,在世界文化史上并不多见。因此,这部小说成为世界文学史上不朽的经典。

  • 初恋

    《初恋》《初恋》带有屠格涅夫自身经验的痕迹,描写了父与子同时对公爵小姐齐娜依达的恋情。初恋带着令人陶醉的喜悦,象无声闪电与少年主人公心中勃发的无声的、隐秘的情感相呼应,可公爵小姐齐娜依达寻求着热烈的、真实的却只能给她带来痛苦的爱情;而带给她痛苦、踩碎她的心的人正是少年主人公的父亲――

  • 济慈诗选

    《济慈诗选》约翰・济慈(John・Keats,1795年10月31日-1821年2月23日),出生于18世纪末年的伦敦,杰出的英国诗人作家之一,浪漫派的主要成员。济慈才华横溢,与雪莱、拜伦齐名。他去世时年仅25岁,可他遗下的诗篇誉满人间,他的诗被认为完美体现了西方浪漫主义诗歌特色,济慈被人们推崇为欧洲浪漫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

  • 圣经故事

    《圣经故事》《圣经》,是有史以来发行量最大的一本书。它是犹太民族重要的文化遗产,在世界文化史上占有突出的地位。西方的文学、艺术,尤其是中世纪的作品,很多都取材于《圣经》。《圣经》中的典故,亦在大量的西方文学、艺术、哲学、历史等经典著作中被屡屡引用。正像不研究佛学就无法深入了解中国文化一样,不知道《圣经》里都讲了些什么,都有些怎样的故事,也就无法深入了解西方文化。

  •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莫泊桑是十九世纪世界三大著名短篇小说巨匠之一,1880年《羊脂球》的发表使他一举成名,该篇亦成为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作者将处于社会最底层、受人歧视的妓女――“羊脂球”与形形色色、道貌岸然的所谓上层人物做对比,充分显示出前者极富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美好心灵以及后者极端自私、寡廉鲜耻的丑恶灵魂。

  • 陀思妥耶夫斯基短篇小说选

    《陀思妥耶夫斯基短篇小说选》(彼得·伊凡内奇致伊凡·彼得罗维奇)最最珍贵的朋友伊凡·彼得罗维奇阁下!可以说,我四处追寻您,我最最珍贵的朋友,已经有三天了。因为我有一件极其紧要的事情,要与您商量,却又哪儿也找不到您。昨天我妻子在谢...

  • 交际花盛衰记

    《交际花盛衰记》叙述风尘女艾丝苔与青年诗人吕西安秘密相爱,在一次假面舞会上,她被人认出,便想以自杀掩盖自己的身世。扮成西班牙教士的越狱苦役犯伏脱冷救了她,将她控制在自己手中。伏脱冷也因救过吕西安的命而成为吕西安的主宰,并企图通过他向统治者报仇。为了有足够的钱扶持吕西安进入统治阶层,他逼迫艾丝苔重操旧业,充当金融家纽沁根的情妇。艾丝苔含恨自杀。吕西安和伏脱冷受牵连而被捕入狱。不久,吕西安也在狱中自尽,伏脱冷在精神上受到巨大打击。他在狱中与当权人物作了一番激烈搏斗后,终于归顺官府,当了巴黎警察局保安处处长。

  • 恋爱中的女人

    《恋爱中的女人》《恋爱中的女人》,是D・H ・劳伦斯最伟大、最有代表性、最脍炙人口的两部长篇小说之一(另一部是《虹》),他本人也认为它是他的“最佳作品”;

    D・H ・劳伦斯 · 著
  • 贝姨

    《贝姨》巴尔扎克这篇小说描写的是巴黎生活,通过描写主人公贝姨在巴黎各时期度过的不同日子,反映了贵族在资本主义社中的没落以及新的社会形势的到来使得人们无所适从,说明了资产阶级的本性跟以往的统治者一样,人们的生活只能靠自己。

  • 美国悲剧

    《美国悲剧》德莱塞在《美国悲剧》中描写了主人公克莱德・格里菲思受到社会上邪恶影响,逐渐蜕变、堕落为凶杀犯、最后自我毁灭的全过程。

  • 卡门

    《卡门》经典名著,《嘉尔曼》(又译作《卡门》)是法国作家梅里美的主要代表作。卡门就是嘉尔曼,都译自法语“CARMEN”。故事发生在西班牙,主人公嘉尔曼是个聪明美丽、独立不羁、又十分任性的吉普赛女郎。她是一个具有强烈个性的、要求自由的女性。她身上有邪恶的特点,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但重要的是她的真诚、坦率、刚毅不屈。她蔑视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法律,用恶习的方式反抗社会,是社会的叛逆者。这部小说发表不久就被改编成歌剧,由法国作曲家比才(1838―1875)作曲。

  • 十日谈

    《十日谈》该作讲述1348年,意大利佛罗伦萨瘟疫流行,10名男女在乡村一所别墅里避难。他们终日游玩欢宴,每人每天讲一个故事,共住了10天讲了百个故事,这些故事批判天主教会,嘲笑教会传授黑暗和罪恶,赞美爱情是才华和高尚情操的源泉,谴责禁欲主义,无情暴露和鞭挞封建贵族的堕落和腐败,体现了人文主义思想。

  • 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堂吉诃德-塞万提斯《堂·吉诃德》是欧洲最早的长篇现实主义小说之一,享有世界声誉。塞万提斯一再声明,他写《堂·吉诃德》是为了讽刺当时盛行的骑士小说,“把骑士小说的那一套扫除干净”。其实,作品的实际效果远远超出了这一“宗旨”。它通过堂·吉诃德的游侠冒险,描绘了16世纪末、17世纪初西班牙社会广阔的生活画面,展示了封建统治

    塞万提斯 · 著
  • 列夫托尔斯泰传

    《列夫托尔斯泰传》《托尔斯泰传》:托尔斯泰一岁半丧母,九岁丧父,青少年时代的托尔斯泰,不仅常为思想苦恼,还为自己丑陋的相貌感到绝望。

  • 约翰·克里斯朵夫

    《约翰·克里斯朵夫》《约翰·克利斯朵夫》(Jean-Christophe)是一部通过主人公一生经历去反映现实社会一系列矛盾冲突,宣扬人道主义和英雄主义的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主人公奋斗的一生,从儿时音乐才能的觉醒、到青年时代对权贵的蔑视和反抗、再到成年后在事业上的追求和成功、最后达到精神宁静的崇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