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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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释字

第一章 提纲

本卷所论之范围,大体以先秦遗文中“生”、“性”、“令”、“命”诸字之统计为限,并分析其含义,除非为解释字义之必要,不涉思想上之问题。以此统计及分析为基础,在第二卷中进而疏论晚周儒家之性命说。

统计之结果,识得独立之性字为先秦遗文所无,先秦遗文中皆用生字为之。至于生字之含义,在金文及《诗》、《书》中,并无后人所谓“性”之一义,而皆属于生之本义。后人所谓性者,其字义自《论语》始有之,然犹去生之本义为近。至孟子,此一新义始充分发展。令之一字自古有之,不知其朔(溯)。命之一字,作始于西周中叶,盛用于西周晚期,与令字仅为一文之异形。其“天命”一义虽肇端甚早,然天命之命与王命之命在字义上亦无分别。兹为读者醒目计,在本书中严定“字”与“词”之界。所谓字者,指书写下之单位言,英语中所谓Character者是。所谓词者,指口说中之单位言,英语所谓word。字异词未必异,如粤之与越是两字而是一词,词异字未必异,如一字有其本训与众多假借义是也。

难者或以为此所论是字不是语,论古籍自当以语为对象,不当局于字形,王引之曰,“夫训诂之要在语音不在文字”,是也。吾将答之曰,此言诚是矣,然有不可不察者。王氏父子时代,古文字学未发达,训诂学之所据,后人经籍写本与字书耳,故不能拘泥于文字之形也。今则古文字学之材料积累日多,自可进一步求其精审。在古时,一引申之词既未离原字而独立,在持论者心中口中自易混淆。今之职业的哲学家犹不能以逻辑严格之界律限辞说,遑论周世之人?两字未各立,即两词易混淆之故也。且生与性,令与命之语法的关系,吾固不敢忽略,将于本卷之末一章详加推索。此章乃本卷所统计与所分析之结果,读者幸留意焉。

第二章 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其字义

周代钟鼎彝器款识中,生字屡见,性字不见。生字之含义约有下列数事。

一、人名之下一字。例如:

按,生字在人名中虽常见,然尽属下一字(张苑峰曰:《西清古鉴》八四三,生辨尊“佳王南征,在序,王令生辨事厥公宗小子。生锡金。”疑生字上有笔画缺落因而脱摹,不能据以为生字可用作人名之上一字也)。《左传》中人名类此者,有郑庄公寤生,齐悼公阳生,晋太子申生,鲁公子彭生,亦尽属下一字,当与上文所举者为一式。此类命名之谊今多不可确知。然寤生由于“庄公寤生,惊姜氏”。申生之母齐姜,申则姜姓之巨族。彭生或即朋生,指孪生而言。然则所谓某生者,以其生之所由或其初生之一种情态命之名也。果如此说,则此处生字之义是生字之本训也。

二、“既生霸”“既生霸”一词为金文中最习见语之一,不烦举例。“生霸”与“死霸”既为相对之二词,则此处生之一词犹是本训,即出生之意。

三、“生妣”召仲鬲(代五三四)云:“召仲作生妣尊鬲。”此所谓生妣当是庶孽称其所自出之庶妣,亦即《诗》“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之生也。生字在此处亦为本训。(张苑峰曰:《贞松堂集古遗文补遗》上三四有尊,铭曰,“□作厥考宝尊彝。”原释“生考”,而字形体不类,当是皇字之别构,如陈逆簠邵王之鼎等铭,非生字也。)

四、“子”镈(代一六七)云,“用旂寿老母死,保兄弟,用求命弥生,义政,保子。”按“子”即典籍中所谓子姓,子孙男女之共名也,故加人旁。此器以形制字体论,当为春秋晚期或战国器,此时加偏旁之自由已甚发达矣。

五、“百生”例如:

臣辰卣(代一三四四,尊盉同) 丰百生豚。

善鼎(代四三六) 余其用各我宗子雩百生。

兮甲盤(代一七二〇) 其惟我诸侯百生厥贮母不即市。

史颂鼎(代四二六,同) 里君百生。

按,“百生”连“宗子”、“里君”为文,即典籍中所谓百姓也。徐沇兒钟(代一五四)以形制字体论当为春秋中期或晚期物,徐亡前不久之作。其文曰,“龢(按此当即《康诰》四方民大和会之和会二字。)百生”,犹未加女旁。(张苑峰曰:秦公钟〔《薛氏钟鼎款识》七、六〕)“万生是敕”,与秦公〔代九三三〕“万民是敕”句相当,皆春秋末期物,已失古者称生与民之别,然仍未如女旁。)

六、“弥厥生”例如:

叔孙父(啸下五五) 永令弥厥生。

姞(代六五三) 永令弥厥生。

镈(代一六七) 用求命弥生。

按,金文之“弥厥生”即《诗卷阿》三见之“弥尔性”。据郑笺,“弥长也”,此祈求长生之词也。参看孙诒让之《古籀拾遗》卷中第二十三叶,及徐氏中舒之《金文嘏辞释例》。(《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六本。)

试将上列六项归纳之,则知金文中生字之用,虽非一类,要皆不离生字之本义。阮芸台以《诗经》之“弥尔性”为西周人论性说,乃由后世传本《诗经》之文字误之,可谓“无中生有”者矣。今再表以明之:

令字在甲骨文字中频出现,其语意与金文同,命字则无之,足知命为后起之字也。甲骨文字中令字作下列诸形:

按,金文中之令字亦有作此形者,皆甚早期之器,或在周初,或当在殷世。例如:

以上诸器固属于世所谓殷器之一格也。其皆为殷器否未可知,然字形既与甲骨文相应,其微有不同处由于刀法笔法之差异使然,则其中自必有殷器,至迟亦当在周初也。亦有确知为周创业时期器,其中令字之形态与此为一系者,例如:

据此可知此令字之原形保存至于周初也。此自是令字之本式,像一人屈身跽于一三角形之下。作▲者其本形,作A者从刀法而变也(举此数例,足征令字之本形。下文列举两周金文中令字,内亦间有类于此体者,盖新体虽已习用,旧体或仍有人偶一用之)。

《说文解字》部令字下云:“发号也,从A”。令字在小篆固从A,而A二文之解,许一失而一阙之。字下云,“瑞信也。守邦国者用玉,守都鄙者用角,使山邦者用虎,土邦者用人,泽邦者用龙,门关者用符,货贿用玺,道路用旌,象相合之形”。按,此乃用战国以来符节之简字说字源,复强为类别,汉儒之陋说也。征之甲骨文及金文,之原始形乃像一人屈身而跽,与相合之义无关。A字下云“从一,象三合之形”,然此三合何义,许亦无说。张苑峰曰:北平故宫博物馆藏一鼎,由形制纹绘铭文字体考之,皆可断为商器,其文曰“乃(仍)孙作祖已宗宝黹鬻,。”(代三二一)“”二字即周代金文成语中习见之“令。”(如麦彝云“用作尊彝,用井侯出入,令。”麦尊云“麦扬,用作宝尊彝,用侯逆,明令。”史颂云“用作彝,颂其万年无疆,日天子令。”皆与此鼎铭文义相同。)又古文字中从、A、、多互相变易,如甲骨文(殷六二九)字或作(殷契佚存七二〇)(佚九五八),孟鼎字作,邾公钟宾字作(关于此字王国维与林浩卿博士论洛诰书曾详论之,虽未尽是,可供参考)。王人甗君簠(共四铭)宝字皆从。因知必为令字之变体,其从即由▲若两端下引而成,是▲A与之义当相若。(说文“交覆深屋也,象形。”)盖本为屋宇或帐幕之原始象形,故、、、、京、高、仓、等文皆基于此以构成,而金文中从之者又有(代五三父己甗。疑即令鼎噩侯驭方鼎静等铭中“射”之字,答也。)(代一二五六父癸卣,又一六三父乙爵。即虞书“佥曰伯夷”之佥字。)诸字也。古者发号施令恒于宫庙行之,凡受命者引领待于其下,是以令字如此作(以上张君说)。

自此原始形态演变乃有(见盂鼎)(见沈子)诸形。两周金文多数如此,于是像一人屈身而跽之义不明见矣。此后起之形,创始似亦不迟,然本体仍在使用。如令字从此形之明公,其文曰:“惟王明公遣三族伐东国,在□,鲁侯又工,用作旅彝。”以明公及伐东国为证,知此器必在成王世,亦知令字之新体不后于成王世。惟此铭流传无原拓,今仅见者为摹刻(代六四九)或缩临(《西清古鉴》一三八)之本,是否有抚写上之差误,亦正未敢定耳。

两周金文中之令字除上文所举者外,兹依器别抄于下方。(既论一字形体,自应以时代为序,以资识其演变。不幸此理想的办法竟不能采用,则以各器之时代可知者固不少,徒知其大齐不能确断其年代者尤多也。且令字之形态,虽上文所举诸例差似异于一般习见之令字,然实亦此字之原始形状,自此原始形状演而为西周金文中通用令字之体,在各器可谓大体一致,并无类的差别。故依器别之排列法未足以引人误会也。)

班、(《西清古鉴》〔简称西〕一三一二)“王令毛伯更虢城公服。…………令锡怜勒。咸。王令毛公以邦冢君,士驭,戟人,伐东国戎。咸。王令吴伯曰:以乃左比毛父。王令吕伯曰:以乃右比毛父。遣令曰:以乃族从父征。…………公告厥事于上:惟民氓才(哉)彝天令,故亡。”

沈子也、(代九三八)“也曰:拜首,敢邵告朕吾考令。…………克成妥吾考以于显显受令。…………用水霝令。”

静、(代六五五)“王令静射学宫。”

伯、(代九二七)“王若曰:…………惠宏天令。”

队贮、(西二七三〇)“王令东宫追以六之年。”

师虎、(代九二九)“王呼内史吴曰:册令虎。王若曰:虎。先王既令乃祖考事,啻官左右戯緐刑。今余惟帅井先王令,令女更乃祖考啻官左右戏緐刑。敬夙夜勿法朕令。”

燮、(代八一九)“王令燮在(才)市旂。”

免、(代九一二)“王各于大庙,井叔有免即令。王受作册尹书,俾册令免。曰:令女足周师辞。”

叚、(代八五四)“王蔑叚,念毕仲孙子,令龚大则于叚。”

卯、(代九三七)“伯呼令卯曰:…………昔乃祖亦既令乃父死人。…………今余惟令女死宫人。”

叔向父禺、(代九一三)“于永令。”

望、(捃三之一八三)“王呼史年册令望。”

、(薛一四一三二)“王呼史先册令。王若曰:。昔先王既令女作宰王家,今余惟乃命,命女从舀正对各死王家外内。…………出入姜氏令。厥有见,有即令。…………敬夙夕勿法朕令。”

敔、(啸下五五)“王令敔追御于上洛谷。”

大、(代九二五)“王令善夫曰…………令曰,…………”

姞、(代六五三)“用匄眉寿绰绾,永令弥厥生,霝终。”

师俞、(代九一九)“王呼作册内史册令师俞。”

召伯虎、(捃三之二二五)“告曰:以君氏令。…………召伯虎曰:余既(讯)我考我母令,余弗敢乱,余或至我考我母令。”

召伯虎、(代九二一)“召伯虎告曰:…………亦我考幽伯幽姜令余告庆。…………今余既有辞,曰令。”

师、(代九三五)“王呼尹氏册令师。王若曰:…………既令女更乃祖考辞小辅,今余惟乃令。曰…………敬夙夜勿法朕令。”

扬、(代九二四)“王呼内史先册令扬。…………敢对扬天子不显休令。”

师、(代九二八)“王若曰:…………令余肇令女齐币,,□□,左右虎臣,征淮夷。”

番生、(代九三七)“番生不敢弗帅井皇祖考不元德,用大令。…………王令辞公族,卿事,大史寮。”

追、(代九五)“用匄眉寿永令。”

无、(代九一)“敢对扬天子鲁休令。”

师、(啸下五三)“伯龢父若曰:…………余令女死我家。”

、(啸下九三)“王曰令女作辞土。”

师訇、(薛一四一三七)“王若曰:师訇。不显文武,□受天命。…………用夹召厥辟,奠大令。…………今余乃令,令女惠雝我邦小大猷。”

守、(代八四七)“守敢对扬天子休令。”

师兑、(代九三)“王呼内史尹册令师兑。”

师兑、(代九三〇)“王呼内史尹册令师兑。余既令女足师龢父辞左右走马,今余惟乃令,令女辞走马。”

、(啸下五一)“其,万年无疆,霝终霝令。”

虢姜、(薛一四一二八)“匄康屯右,通录永令。”

叔孙父、(啸下五五)“叔孙父作孟姜尊。绾绰眉寿,永令弥厥生,万年无疆,子子孙孙永宝用。”

陈逆、(代八二八)“以永令眉寿。”(战国初器。)

麦彝、(西一三一〇)“用井侯出入令。”

小臣宅彝、(代六五四)“惟五月壬辰,同公在丰,令宅事伯懋父。”

献彝、(代六五三)“伯令厥臣献金车。”

吴彝、(代六五六)“王呼史戊册令吴。”

父鼎、(攈二之三二六)“父作□宝鼎。令曰:有女多兄,母又女,惟女率我友以事。”

南宫中鼎、(啸上一〇)“王令大史兄土。…………中对王休命。”

南宫中鼎、(啸上一一)“惟王令南宫伐反虎方之年,王令中先省南国。”

夌鼎、(啸上一〇)“王徙于楚麓,令小臣夌先省楚居。”

疐鼎、(捃二之三七九)“王令东反夷。”

史兽鼎、(代四二三)“尹令史兽立工于成周。”

师旅鼎、(代四三一)“懋父令曰…………”

鼎、(代四一八)“兼公令众史曰:…………”

内史鼎、(代四七)“内史令事。锡金一钧。”

盂鼎、(代四四二)“惟九月,王在宗周,令盂。王若曰:盂。不显玟王受天有大令。…………我闻殷述(坠)令,惟殷边侯甸,雩殷正百辟,率肄于酒,故丧。…………今我惟即井于玟王正德,若玟王二三正。今余惟令女盂召,敬雝德巠,敏朝夕入谰,奔走,畏天畏。王曰:永令女盂井乃嗣祖南公。…………王曰:盂。若敬乃正,勿法朕令。”

小盂鼎、(攈三之三四二一代四四四)“王令…………王令赏盂。”

舀鼎、(代四四五)“王若曰:舀。令女更乃祖考卜事。…………则俾复令曰若(诺)。

雝伯鼎、(代三三一)“王令雝伯图于生为宫。”

令鼎、(代四二七)“令奋先马走。王曰:令旧乃克至。…………令拜首曰:小□乃学。令对扬王休。”(令人名。)

员鼎、(代四五)“王令员执犬休善。”

善鼎、(代四三六)“王曰:善。昔先王既令女左足侯,令余唯肇先王令,令女左足侯。…………”

史颂鼎、(代四二六,同)“王在宗周,令史颂…………颂其万年无彊,日天子令。”

颂鼎、(代四三七,壶同)“尹氏受王令书。王呼史虢生册令颂。王曰:颂。令女官成周。…………颂拜首受令册。…………通永令。”

无叀鼎、(代四三四)王呼史友册令无叀。”

师晨鼎、(攈三之二二一)“王呼作册尹册令师晨…………晨拜首敢对扬天子不显休令。”

鼎、(代四二一)“遣中令郑田。”

大鼎、(代四三二)“王召走马雁,令取三十二匹锡大。”

克鼎、(代四四〇)“克曰:穆穆朕文祖师华父…………疑克龚保厥辟龚王。…………出内王令。…………王呼尹氏册令善夫克。王若曰:克。昔余既令女出内朕令,今余惟乃令。…………敬夙夜用事,勿法朕令。”

攸从鼎、(代四三五)“王令眚史南以即虢旅。”

鼎、(薛一〇九五)“史黹受王令书。…………拜首,敢对扬天子不显叚休令。”

鼎、(薛一〇九四)“王令。…………眉寿。永令霝终。”

史颂鼎、(啸上九)“用匄眉寿。永令终。”

伯硕父鼎、(啸上九)“眉寿绾绰永令。”

晋姜鼎、(啸上八)“勿法文侯令。”(按此为东周器。)

父乙甗、(薛一六一五六)“王令中先省南国。…………王令曰:余令女史小大邦。”

钟、(啸下八二)“公令宰仆锡金十匀。”

克钟、(代一二一)“王亲令克遹泾东至于京。…………克不敢坠,专奠王令。…………用匄屯叚永令。”

通录钟、(代一一二)“于永令。”

单伯生钟、(代一一六)“单伯生曰:不显皇祖刺考述匹先王,爵菫天令。”

羌钟、(代一三二)“赏于韩宗,令于晋公,邵于天子。”(按此是春秋末期器)

盂爵、(代一六四一)“王令盂宁伯。”

麦尊、(西八三三)“王令辟井侯出,侯于井。…………用侯逆明令。…………走令。”

趩尊、(代一一三八)“王呼内史册令趩更厥祖考服。”

生辨尊、(西八四三)“惟王南征在,王令生辨事厥公宗小子。”

卣、(代一三四〇)“王姜令作册睘安夷伯。”

貉子卣、(代一三四一)“王令士道归貉子鹿三。”

卣、(代一三三九)“公姞令灵田人。”

录卣、(代一三四三,尊同)“王令曰:淮夷敢伐内国。”

农卣、(代一三四二)“王令伯曰:…………”

免卣、(代一三四三)“王蔑免,今史懋易免市,冋黄,作工。”

史懋壶、(代一二二八)“王在京宫,寴令史懋路咸。”

舀壶、(代一二二九)“王呼尹氏册令舀。…………舀拜手首,敢对扬天子不显鲁休令。…………舀用匄万年眉寿,永令多福。”

免盉、(代一四一二)“王在周,令作册内史锡免卤百。”

免簠(攈三之一二五)“王在周,令免作土。”

从(代一〇四五)“王在永师田宫,令小臣成友。…………”

克(代一〇四四)“王今尹氏友史趛典善夫克田人。…………眉寿永令。”

杜伯(代一〇四〇)“用寿匄永令。”

大师虘豆(代一〇四七)“用匄永令。”

兮甲盘(代一,七二〇)“王令甲政成周四方责,至于南淮夷。…………敢不用令则即井伐。”

休盘、(代一七一八)“休拜首,敢对扬天子不显休令。”

归纳上列令字之用,不出王令天令之二端,间有所令出自长上不专指君王者,然此固王令之一类也。曰“显令”,曰“丕显休令”,曰“天子鲁休令”,皆王令也。曰“文武受令”,曰“大令”,则天令也。“永令霝终”之祈语,即召诰所谓“祈天永命”也。当时人之天帝观实富于人化主义(anthropomorphism)之色采,皇天之命固“谆谆然命之”。此可以《诗大雅皇矣》为证:“帝省其山”,“帝度其心”,“帝谓文王”,“乃眷西顾”,此神之情欲与喜怒俨然如人情欲与喜怒。然则此时所谓天命当与王命无殊,而令之一字在此两处使用者,就辞义论固绝对无差别也。

金文中但用命字不用令字之器,列举如下:

君夫、(代八四七)“王在康宫太室,王命君夫曰,儥求乃友。”(据本文,此器必在康王之后。)

贤、(代八二八)“公叔初见于卫,贤从,公命事。”

、(代九四)“王曰:。命女成周里人。…………敢对扬王休命。”(以上三器,字体不属西周晚期,然字形及行列皆整齐,亦非西周初期器也。)

命、(代八三一)“王锡命鹿。用作宝彝,命其永以多友飤。”(命人名)

虎、(代七二九)“虎敢肇作厥皇考公命中宝尊彝。”(王静安曰:“此敦文字乃周中叶以后物。”)

同、(代九一七)“王在宗周,各于大庙,伯右同,…………王命同差(左)右吴大父,易林吴牧。…………”(铭中有伯,当与康鼎为同时器。)

伯康、(代八四五)“伯康作宝。…………受兹永命。”(以字体论与康鼎无别,疑是一人之器。)

豆闭、(代九一八)“各王于师戏大室,井伯入右豆闭,王呼内史册命豆闭…………敢对扬天子不显休命。”

师毛父、(啸下五二)“师毛父即位,井伯右,内史册命。”

、(薛一四一三四)“毛伯内门立中廷,右祝,王呼内史册命。王曰:。昔先王既命女作邑五邑祝,今余惟乃命…………敢对扬天子休命。”(毛伯即前器之师毛父。)

〔此上五器与趞曹鼎(代四二四)康鼎人名参午交错,故当约略同时,为共王前后之物。除豆闭外,其余四器命字口部皆为骈枝,附赘于令字结构之外,如。(同。)〕

伊(代九二〇)“王在周康宫…………季内右…………王呼命尹(令尹)册命伊。”(此器字体属于西周晚期。郭氏沫若曰“季亦见大克鼎”。此器时代当以大克鼎之时代定之也。)

簋、(代八五〇)“王命众叔燹父归吴姬器。”(以字体论似为周中叶器)

谏、(代九一九)“王呼内史先册命谏曰:先王既命女王宥…………今余惟或命女。”

乖伯、(恪斋集古录一一二二)“王命益公征眉敖。…………王命仲致归乖伯鼦裘。王若曰:乖伯。朕不显祖玟珷应受大命。乃祖克先王,异自它邦,又于大命。…………用屯永命。”(郭氏沫若定为宣王时器。)

(以上二器字体相近,约当同时。)

害、(啸下五六)“王在宫…………王册命害。…………害首对扬王休命”(唐氏兰以宫为夷王宫。)

秦公、(代九三三)“秦公曰:不显朕皇祖受天命。…………严龚夤天命。”(此春秋末期器。)

(薛一五一五一)“王曰:。…………勿事(暴)虐从(纵)狱,爱夺戏行道,厥非正命,乃敢(侯)(讯)人,则唯辅天降丧,不廷惟死。…………敬夙夕勿法朕命。”(此西周末期物。)

姬豆、(薛一五一五二)“用眉寿就命多福。”〔按此齐器(据考古图),所奉列公至静公止,当为夷王时器也。〕

陈逆簠、(代一〇二五)“永命眉寿万年。”(战国初器。)

鼎、(代四三三)“内史即命。王若曰:。命女作冢马。”(疑与簋同时,两器皆为季姜作,即彼器之叔燹父也。)

康鼎、(代四二五)“王在康宫,伯内右康,王命死王家。…………郑井。”

利鼎、(代四二七)“王客于般宫,井伯内右。…………王呼作命内史册命利。”

(以上二器字体非西周初期,般宫及井伯并见趞曹鼎〔代四二四〕当为共王或其前后之器。命字之从口部份突出行外,似当时令字加口之式犹未用得自然,与此字之全体犹未融化也。此类口部突出行外者,当为命字初起之形。从此可知命字之起,盖在西周中叶也。

师父鼎、(代四三四)“马井伯右师父。王呼内史驹册命师父。”

师望鼎、(代四三五)“…………出内王命。”

伯晨鼎、(代四三六)“王命候伯晨。…………用夙夜事勿法朕命。”

成鼎、(啸上一三)“…………自考幽大叔懿□命成…………作命臣工。…………王□命乃六殷八曰□成。”(文中有噩侯驭方,当与噩侯鼎为同时器。又字体与翏生,虢仲,宗周钟,无等极相似,盖同记厉王南征事也。)

毛公鼎、(代四四六)“王若曰:父。不显文武,皇天弘厌厥德,配我有周,受大命。…………惟天集厥命。…………劳菫大命。…………不巩先王配命…………余唯肇巠先王命,命女我邦我家内外。…………大命。…………專命專政。…………历自今出入專命于外,厥非先告父,父舍命,母有敢命于外。…………今余惟先王命,命女亟一方。…………命女公族。…………”(文中命字十二见,皆作命无作令者。郭氏沫若以为宣王时器。以多事证之,此说已成定论。又政字不作正,铃字作,皆晚期字,亦可注意者也。)

郸孝子鼎、(代三三六)“郸孝子以康寅之日命铸飤鼎。”(春秋末期器。)

命甗、(代五四)“命作宝彝。”(命,人名。)

夆伯甗、(代五六)“夆伯命作旅彝。”(此器命字从口之部在行列之外。)

生钟、(捃三之一三〇)“王命…………”(与单伯生钟为同人之器。)

齐侯镈、(啸下七五)“余命女政于朕三军。…………公曰:夷。女敬共辝命。…………余命女辝。…………弗敢不对扬朕辟皇君之锡休命。…………余用登屯厚乃命。…………余命女差卿为大事,命于外内之事。…………余弗敢法乃命。…………虩虩成唐(汤)又敢在帝所,敷受天命。…………用旂眉寿霝命难老。”

镈、(代一六七)“用侯氏永命万年。…………用求命弥生。”(以上二齐器皆春秋时。)

公孙班镈、(代一三五)“霝命无其。”(春秋器。)

秦公钟、(薛六五六)“不显朕皇祖受天命。…………严龚夤天命”(春秋末期器。)

竞卣、(代一三四四)“惟伯父以成即东命伐南夷”(似属于西周中叶。)

齐侯壶、(代一二三三)“齐侯命大子乘遽□叩宗伯,听命于天子。…………齐侯拜嘉命,于上天子用璧玉备一,于大无折于大命用璧,两壶八鼎,于南宫子用璧二备,玉二,鼓钟一。…………洹子孟姜用气嘉命。”(春秋器。)

嗣子壶、(代一二二八)“命瓜君嗣子作铸尊壶。”(战国初器。)

齐大宰归父盘、(代一七一四)“以眉寿霝命难老。”(春秋器。)

晋邦、(代一八一三)“晋公曰:我皇祖(唐)公□受大命,左右武王。…………王命公,□宅京。”(春秋末期器。)

鱼鼎匕、(代一八三〇)“…………下民无智,参蚘命,帛命入,入出,母处其所。”(春秋末期或战国器。)

子禾子釜、(代一八二三)“命陈。…………如关人不用命。”

陈犹釜、(代一八二三)“命左关币敕成。”(以上二器皆田齐。)

王命车键、(代一八三六)“王命赁一飤余之。”(战国器)

以上各器用命字不用令字者,虽其时代多不可确知,然核其故实,论其字体,无一可指实为穆王以前器者,而甚多属于厉宣之世。即如宣王时之毛公鼎,文中命字十二见,无一作令字者,且铃字亦从命作(金文如番生师皆有铃字)。是知宣世命字之用已严整固定矣。至其文义则与上节用令字者全无分别,依此可知此命字之演出仅系一词之异字,非异词也。

更有一类,一器中令命二字并见,或同式异器中令命二字互见者,综举之如下:

师酉、(代九二一著录三件,器盖拓片凡六)“王呼史墙册命(四作命两作令)师酉。…………敬夙夜勿法朕令(皆作令)。师酉拜首对扬天子不显休命(五作命,一作令。此器花纹与毛公鼎同,以字体论当较早,盖西周中叶之物)。”

不、(代九四八)“白氏曰:不驭方。允广伐西俞,王令我羞追于西,余来归献禽,余命女御追于。”(此花纹与史颂善夫克完全相同,时代当与善夫克诸器相近。郭氏沫若以为与虢季子白盘同时。)

(以上两器命字口部皆突出,附加于令字结体之外,未融为一。)

牧、(薛一四一三九)“王呼内史吴册令牧。王若曰:牧。昔先王既令女作土,今余惟或改,令女辟百寮。…………今余惟乃命,(考古图三二四摹本亦作命。)…………敬夙夕勿法朕令。”(此花纹与大克鼎、小克鼎、虢季子白盘同,时代亦当相近。)

小克鼎、(代四二八著录凡七器)“王命(六作命一作令)善夫克舍令(皆作令)于成周遹正八之年,克作朕皇祖釐季宝宗彝。…………永令(皆作令)霝终。”(小克鼎之善夫克,即大克鼎之善夫克。大克鼎记善夫克之祖曰师华父“龚保厥辟龚(共)王”。按考为生父之专称,祖则自王父以上皆可称之,金文中有连记祖名至于二三者,如簋镈等器,又《诗宫》本为僖公时诗,其辞有曰“皇祖后稷”“周公皇祖”。是虽祖始亦与王父同称也。师华父与釐季是否一人而仅为名字之异,今不可知,如以为非一人亦自通。是则善夫克之王父或曾祖高祖仕于共王朝。善夫克氏不能先于夷王,至于下限则以不知师华父为善夫克之几世祖,不能确知矣。然此器之属于西周晚期据此可定也。)

此一类之器,论其时代俱不能上及昭穆之世,成康无论矣。据此诸器,足征令、命二字之为互用,且为同时并用者。然则在当时此二字必无异样之读法,仅为一词之异体耳。在一器中或在同式器中竟不画一,似是暗示此类器之时代正为始用命字之时代,后来因分化而画一,当时未分化故未画一也。果此解不误,则命字之起其在西周中叶耶?其差后于改为形而相去不远耶?命字之始作,口部全在行列之外者,(如君夫簋、簋、命簋、簋、同簋、伊簋、簋、鼎、康鼎、夆伯命甗等器,最显。)其命字之最初式耶?曾试作一图以明此义,见本卷第十章。

第三章 周诰中之“性”“命”字

今如泛然统计《尚书》中之性命字而不于篇章加以别择,乃甚无谓。盖《尚书》者,来源最不整齐之书也。不特东晋古文出自虚造,即伏生所传益以《大誓》之二十八篇不可据者亦复不少。如《禹贡》、《洪范》,春秋战国时人聚集多方材料,凭臆想而成之典书,与周官同科者也。如《甘誓》、《汤誓》、《大誓》,亦春秋战国时人为三代之创业各造一誓,以论汤武***者也。如《尧典》、《皋陶谟》,集若干异时异地相争相灭之部落之宗神于一“全神堂”上,大一统思想之表现,而非信史也。今姑舍是,专论周诰殷盘,此二者亦非尽可为典要。《商书》中《盘庚》、《高宗肜日》《西伯戡黎》诸篇,固后人所信不以为伪书者,然诸篇文辞转比《周诰》易解,人不能无疑。夷考其辞,似非商之册典也。《高宗肜日》不知是何处之断简残篇,且儿子严辞教训其父,亦不近情理。《西伯》《微子》则纯依周人之立场说话,自称殷而诅咒之!《盘庚》视此为胜,然洋洋大篇,皆空语无事实,且未迁殷之前已曰“殷降大虐”,尤属不通(郑于此有解,然愈解愈见其不可通也)。殷商人自称曰商,绝不称殷,甲骨文中全无例外,所谓“大邑商”,即洹都也。周人乃称之曰殷。其曰殷商者,当为在殷之商之义。殷本故国,商人卜都,故商人不自称殷。今商书之称殷足以证其非殷代之书。若以《商颂》称殷土殷武为例,则宜知《商颂》实宋颂,作于襄公之世,或少前,彼时商代久亡,殷地为故国旧墟矣,其习于外国周人所用之称号亦固其宜。其曰殷土殷武,正遥念故国耳,此非所论于商代之书也。即专就《周诰》言,亦有不可据者,如《金滕》当是鲁人之传说,事关记事,不涉诰命。又如《吕刑》,乃是吕王之诰,南国之献,与周人全无干涉者也(余别有考)。今舍此可疑者,并去其与本文题旨无关者,凡所统计以《周诰》十二篇为限,即《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多方》、《立政》、《顾命》(所谓《康王之诰》在内),自周公称王至康王践阼,共约四十年间之书,正与西周初期之彝器铭词同时,亦与《雅》《颂》之时代相差不远。故此章所论可与上下两章为一系。

一 论《周诰》中本无性字

上列十二篇《周诰》中性字仅一见,在《召诰》,其文曰:“节性,惟日其迈,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此乃周公训戒成王之词,勉之以节性,复申告以日月迁逝,不可不敬德也。节性之解在《召诰》中无证,当于他书中求证。幸《吕氏春秋》犹存此名词,并载其解故。《吕氏春秋重己篇》曰:

是故先王不处大室,不为高台,味不众珍,衣不热。热则理塞,理塞则气不达。味众珍则胃充,胃充则中大鞔,中大鞔而气不达,以此长生可得乎?昔先圣王之为苑囿园池也,足以观望劳形而已矣。其为宫室台榭也,足以辟燥湿而已矣。其为舆马衣裘也,足以逸身暖骸而已矣。其为饮食醴酏也,足以适味充虚而已矣。其为声色音乐也,足以安性自娱而已矣。五者圣王之所以养性也,非好俭而恶费也,节乎性也。

《重己》一篇皆论养生之道,末节尤明显。凡所论节生之方,不出宫室、苑囿、饮食、衣服、舆马、声色诸端,于此数者必有所止,有所节,无逾于身体之需要,捐弃其放侈之享受,然后可以长生久视耳。此皆所以论养生,终篇之乱,应题“节生”,其曰“节性”,曰“安性”者,后人传写,以性字代生字耳(《吕子全书》皆然,详下)。节性之义既如是,则《召诰》之云“节性”,在原文必作节生明矣。周公以此教成王,正虑其年少血气未定,如穷欲极侈必坠厥命,故勉其节生,治其身也;教以敬德,治其心也。阮芸台不知节性之本作节生,于此大发议论,可谓在迩而求诸远矣。

二 统计《周诰》十二篇之命字

《周诰》十二篇既与西周早期彝器铭辞之时代相应,自当仅有令字,未有命字,今所见本乃全是命字并无令字,则传者以后世字体改写之也。兹撮录命字之出现处如下:

《大诰》

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

敷前人受命。

绍天明即命。

不敢替上帝命。

克绥受兹命。

肆予曷敢不越卬敉宁王大命?(按《汉书莽诰》作“予害敢不于身抚祖宗之所受大命。”又按“宁王”吴大澂谓是文王之误字,其说是也。)

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郑玄以十人为“乱臣十人。”)

尔亦不知天命不易。

天命不僭。

《康诰》

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

不废在王命。

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

惟威惟虐,大放王命。(按放亦废字,其本字作法。)

惟命不于常。

明乃服命。

《酒诰》

明大命于妹邦。(按妹当与《诗》牧野之牧,沫乡之沫为一字。)

惟天降命。

克受殷之命。

酣身厥命。

今惟殷坠厥命。

《梓材》

王其效邦君越御事厥命。(按此谓教邦君及御事以此命也。)

用怿先王受命。

《召诰》

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侯甸男,邦伯。厥既命殷庶,庶殷丕作。(按殷庶当作庶殷)

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惟王受命无疆惟休。

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

越厥后王后民兹服厥命。

其眷命用懋。

今时既坠厥命。(此语两见。)

王厥有成命。

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

乃早坠厥命。(此语两见。)

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

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兹二国命嗣若功。

自贻哲命,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

用祈天永命。

其曰我受天命。

受天永命。

保受王威命明德,王末有成命。

能祈天永命。

《洛诰》

王如弗敢及天基命定命。

今王即命曰,记功宗以功作元祀,惟命曰,汝受命笃弼丕视功载。

罔不若予不敢废乃命。

奉答天命。

命公后。

王命予来承保乃文祖受命民。

乃命宁。

王命作册逸。

王命周公后作册逸。

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

《多士》

我有周佑命,将天明威,致王罚,敕殷命终于帝。肆尔多士,非我小国敢弋殷命。厥惟废元命。

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

有命曰,割殷,告敕于帝。

时惟天命无违。

殷革夏命。

时惟天命。

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此谓昔者践奄之时,曾以大命降告于四国之民,非谓赐四国民以生命也。《多方》“我惟大降尔命”,大保簋“王降征命于大保”,皆其例,王维国说失之。)

予惟时命有申。

《无逸》

严恭寅畏天命。

文王受命惟中身。

《君奭》

殷既坠厥命。

我亦不敢宁于上帝命。

不知天命不易,天难谌,乃其坠命。

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

成汤既受命。

天惟纯祐命则。

今汝永念则有固命。

其集大命于厥躬。

惟时受有殷命。

我受命无疆惟休。

乃悉命汝作汝民极。

在亶乘兹大命。

《多方》

惟尔殷侯尹民,我惟大降尔命。

洪惟图天之命。

厥图帝之命。

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

弗克以尔多方享天之命。

乃惟尔辟以尔多方大淫图天之命。

简畀殷命。

我惟大降尔四国民命。

尔曷不夹介乂我周王享天之命。

尔曷不惠王熙天之命。

尔乃不大宅天命,尔乃屑播天命。

乃有不用我降尔命。

尔不克劝忱我命。

尔乃惟逸,惟颇大远王命。

我惟祗告尔命。

《立政》

亦越成汤陟丕釐上帝之耿命。

式商受命。

《顾命》

兹予审训命汝。

用克达殷集大命。

兹既受命。

太保命仲桓南宫毛。

命作册度。

伯相命士须材。

御王册命。

道扬末命,命汝嗣训临君周邦。

皇天改大邦殷之命。

无坏我高祖寡命。

用端命于上帝。

乃命建侯树屏。

群公既皆听命。

统计以上命字之用法,知其与金文中命令字全同,其包含命字之成语亦多同,惟彼以王命为多,此以天命为多,是由《周诰》乃建国之谟训,金文乃王命之记荣,故成分上有差别也。

第四章 《诗经》中之“性”“命”字

一 论《诗经》中本无“性”字

《诗经》中之“生”字,其用法与今日无殊,不需举例,今但论“性”字。《诗经》中之“性”字仅出现于《大雅卷阿》,其文云:

伴奂尔游矣,优游尔休矣。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似先公酋矣。

尔土宇昄章,亦孔之厚矣。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百神尔主矣。

尔受命长矣,茀禄尔康矣。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纯嘏尔常矣。

笺曰,“弥终也”,又曰,“乃使女终女之性命”。此固可证郑所见《诗经》已作性字,然此说实觉文义不顺。后世所谓惟命者,实即今人所谓生命。此章本为祝福之语,所谓“俾尔弥尔性”者,即谓俾尔终尔之一生,性固不可终,则此处之性字必为生字明矣。且此点可以金文证之:

叔孙父簋、(啸下五五,薛一四一二八)绾绰眉寿,永令弥底生,万年无疆。

姞簋、(恪一一二二,代六五三)用祈丐眉寿绰绾,永令弥厥生,霝终。

齐、(恪二二一,代一六七)用祈侯氏永命万年,保其身。…………用祈寿老毋死,保兄弟。用求考命弥生,肃肃义政,保子。

《诗》所谓“弥尔性”在金文中正作“弥厥生”,其出现全在祈求寿考之吉语中。从此可知弥生即长生,从此可知“诗三百”中不特无论性之哲学如阮氏所附会者,即性之一字本亦无之也(参看徐中舒先生《金文嘏辞释例》,见《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六本)。

二 《诗经》中之“令”“命”字

《诗经》中之“令”字与“命令”一义无涉者,有下列诸项:

一、《毛传》以“命令”为缨环声者:

《齐风卢令》卢令令。

二、《郑笺》以“脊令”为雍渠者:

《小雅常棣》,脊令在原。笺曰:“雍渠,水鸟。”

《小雅小宛》,题彼脊令。传曰:“脊令不能自舍。”

三、《郑笺》以为训善者,或未明说,按其文义应与训善之“令”为一辞者:

《邶风凯风》,我无令人。笺曰:“令,善也。”

《小雅蓼萧》,令德寿岂。

《小雅湛露》,莫不令德。笺曰:“令,善也。”

同、莫不令仪。

《小雅十月之交》,不宁不令。笺曰:“天下不安,政教不善之征。”

《小雅车》,令德来教。笺曰:“喻王有美茂之德。”

《小雅宾之初筵》,维其令仪。笺曰:“令,善也。”

《小雅角弓》,此令兄弟,不令兄弟。笺曰:“令,善也。”

《大雅文王》,令闻不已。笺曰:“令,善。”

《大雅既醉》,高朗令终。笺曰:“令,善也。”

同,令终有俶。

《大雅假乐》,显显令德。笺曰:“天嘉乐成王有光光之善德。”

《大雅卷阿》,令闻令望。笺曰:“令,善也。”

《大雅烝民》,令仪令色。笺曰:“令,善也。”

《大雅韩奕》,庆既令居。笺曰:“庆,善也。”(按此犹言善其善居也。)

《大雅江汉》,令闻不已。笺曰:“称扬王之德美。”

《鲁颂宫》,令妻寿母。笺曰:“令,善也。”

以上因字义之绝异,知其与令命字无涉。所有郑笺以之训善之令字及其同类之令字,在《诗经》本书皆原作霝字,不作令字,其证如下。

上段所举“高朗令终”,笺以其中之“令”字训善者,当即后世所谓善终。此一吉祝辞,屡见于金文,皆作霝终,且有与令字同出一器者。从此可知训善之令,在金文皆作霝,与令绝不相混,亦不相涉也。如:

、(啸下五一)万年无疆,霝终霝令。(按以后世通行字写之,当作“令终令命”。)

微 鼎、(薛一〇九四)屯右眉寿,永令霝终,其万年无疆。(以后世通行字写之当作“永命令终”。)

克鼎、(恪五五)眉寿永令,霝终,万年无疆。

颂鼎、(恪四二三)万年眉寿无疆,臣天子,霝终。(按此祝已福,非祝天子之福,犹云服臣于王,得保首领以没。臣当连下读。)

据此,《诗》中训善之令字古皆作平声之霝,不作去声之令。后人既以命字代令字,乃以令字代霝字。故凡此训善之令字皆可剔出,以其与命令之辞意无关也。兹更图以明之:

上图仅表示今本《诗经》对金文书式大体之转变,非全数如此。如“灵雨既零”,灵字未改写令。“自公令之”,令未改写命,是也。

此训善之令字既剔出,则知今本《诗经》中之令字存原义者,仅有两处,未改写命字:

《齐风东方未明》,自公令之。上章言“自公召之”,则令即召也,即命也。

《秦风车邻》,寺人之令。笺曰:“必先令寺人,使传告之。”此外皆作命字,动用名用无别。(霝冬即令终,宋人已如此释金文。王怀祖先生更证明之,见《广雅疏证》卷一上“灵善也”及卷四下“冬终也”条。诗笺以为训善之令字原作霝,段茂堂已揭之,见《说文》令字注。)

《诗》中所有作动用之命字如下:

《小雅出车》,王命南仲。

同,天子命我。

《小雅采菽》,天子命之。

《大雅崧高》,王命召伯。(三见)

同,王命申伯。

同,王命傅御。

《大雅烝民》,王命仲山甫。(再见)

《大雅韩奕》,王亲命之。

《大雅江汉》,王命召虎。(再见)

《大雅常武》,王命卿士。

同,命程伯休父。

《周颂臣工》,命我众人。

《鲁颂宫》,乃命鲁公。

以上命自王。

《鄘风定之方中》,命彼倌人。

以上命自君。

《小雅绵蛮》,命彼后车。(三见)

《大雅抑》,匪面命之。

以上泛言命自在上者。

《大雅文王》,上帝既命。

《大雅大明》,命此文王。

同,保右命尔。

《大雅假乐》,保右命之。

《商颂玄鸟》,天命玄鸟。

同,古帝命武汤。

同,方命厥后。

《商颂殷武》,天命多辟。

同,命于下国。

以上命自天。

《诗》中所有自动词出而变作名词或形容词之命字,如下:

《郑风羔裘》,彼其之子,舍命不渝。(据惠栋、戴震、王国维诸氏说,舍训释,命则君王之命,《郑笺》失之。)

《小雅采芑》,服其命服。(笺云:“命服者,命为将受王命之服也。”)

《大雅卷阿》,维君子命。

《大雅烝民》,明命使赋。

同,出纳王命。

同,肃肃王命。

《大雅韩奕》,韩侯受命。

同,无废朕命。

同,朕命不易。

同,以先祖受命。

《大雅江汉》,自召祖命。

以上王命,或泛言在上者之命。

《唐风扬之水》,我闻有命。

《大雅抑》,谟定命。

以上亦自在上者之命一义出,引申为政令。

《小雅十月之交》,天命不彻。

《小雅小宛》,天命不又。

《大雅文王》,其命维新。

同,帝命不时。

同,假哉天命。

同,天命靡常。

同,永言配命。(又见下武)

同,骏命不易。

同,命之不易。

《大雅大明》,有命既集。

同,有命自天。

《大雅皇矣》,受命既固。

《大雅文王有声》,文王受命。

《大雅既醉》,景命有仆。

《大雅卷阿》,尔受命长矣。

《大雅荡》,其命多辟。

同,其命匪堪。

同,大命以倾。

《大雅云汉》,大命近止。(再见)

《大雅江汉》,文武受命。

同,于周受命。

《大雅召旻》,昔先王受命。

《周颂维天之命》,维天之命。

《周颂昊天有成命》,昊天有成命。

同,夙夜基命宥密。

《周颂思文》,帝命率育。

《周颂敬之》,命不易哉。

《周颂桓》,天命匪懈。

《周颂赉》,时周之命。(又见殷)

《商颂烈祖》,我受命溥将。

《商颂玄鸟》,受命不殆。

同,殷受命咸宜。

《商颂长发》,帝命不违。

同,帝命式于九围。

《商颂殷武》,天命降监。(笺曰,“天命乃下视下民”,故此句之命字为名用,与“天命玄鸟”之为动用者不同。)

以上天命。

《召南小星》,寔命不同。

同,寔命不犹。

《鄘风蝃》,不知命也。

以上自天命之义引申而出,为“命定”之义。(“命正”“命定”诸解,均详中卷。)

据上文所分析,《诗经》中命字之字义,以关于天命者为最多,其命定一义,则后来儒墨争斗之对象也。所有《诗》、《书》中之天命观,及东周时代此一线思想之演变,均详中卷。

第五章 《左传》《国语》中之“性”“命”字

《左传》《国语》两书编成之时代末易断定,其史料价值亦多异见。欲详辩此事,非可于此书中为之,姑举吾所信之假定。春秋时大国各有其献典,亦各有其嘉言故闻,传于当朝,遗之后代,后世说林、说苑一体之祖,吕氏、刘子所取资以成类书者,在古谓之“语”,而“故志”、“训典”或容纳其中,所以教国子也(见《楚语上》)。其国语一名,始见于汲冢书中(《晋书束皙传》,“《国语》三篇言楚晋事”)。不专一国,故谓国语,犹言列国语也。汲冢书名《国语》者,虽不在今《国语》中(如在其中,《晋书束皙传》及杜预《集解后序》当明言之),要为一类之书。夫列国各有其语,则必有人辑之,或并整齐之焉,始为《国语》。(传本《国语》中之《齐语》固为《小匡》篇文,其吴越语亦与他国文体词法不类)。至战国之世,春秋之学大显,春秋之号益尊,于是诸家著书每被春秋之名,晏子、虞卿、吕不韦皆是也。当有震于春秋之学,以《国语》改为编年者,合以当时列国纪年之书,墨子所谓百国春秋,乃成《春秋左氏传》,或曰《左氏春秋》。此书虽成,国别之国语犹存。后世所谓《国语》,其一本也,《汲冢》、《国语》,又其一本也。此编年之书虽比附《春秋》,犹各有详略,并无书法,至刘歆欲夺公羊之席,乃将此书加之书法,且于《春秋》所详,此所略者,敷衍成文,此即《春秋左传》也。(吾尝试以刘申叔《左氏春秋考证》一书之规例遍检全传,觉襄公以前,传应经者,除大事外,皆空语,无事实,襄公以后则不然,未可一概论。如以改编年为刘歆事,则刘歆时何处得见列国(尤其是鲁国)纪年之书将其采入?故知据《国语》改为编年必在秦火之前,其加书法并使前数公之经文亦多有传可伍,则刘歆事也。)

如上文所说不误,则《左传》、《国语》者实为东周第一宝书,其成书虽在战国,其取材则渊源甚早,所举宪典话言或有沿自西周者矣。今于《诗》、《书》之后取材于《左传》、《国语》者,顺时代之序也。

《左传》、《国语》中生字除私名外皆作出生解,或其引申之义,今不举例。但论两书中之性字。性字见于《左传》者九处:

襄十四,“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为之贰,使师保之,勿使过度。…………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矣”。

按,“勿使失性”者,勿使失其生也,牧民所以保民之生,与性无涉,此本显然,不待索解。下文所谓“天地之性”亦必作生字然后可通,犹云,岂其使一人肆其暴行于民之上,以纵其淫欲而弃天之生斯民之德也?《易系》云“天地之大德曰生”,正与此词相类。若以为性命字则与上文不合矣。

襄二十六,“夫小人之性,衅于勇,啬于祸,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国家之利也”。此语中下性字必作生字始可解,“足其性”者,犹谓利其生也。上性字固可作性字解,然以为生字尤顺,犹云小人之生也,动于勇,贪于祸,以图厚其生而求名焉。

昭八,“今宫室崇侈,民力凋尽,怨并作,莫保其性”。此谓莫保其生也。

昭十九,“吾闻抚民者节用于内而树德于外,民乐其性而无寇仇”。此谓民乐其生也。

昭二十五,“则天之明,因地之性…………淫则昏乱,民失其性。…………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

独此节中之性字解作后世所谓性者为义较长,然解作生字亦可通。“因地之性”,犹云因地之所以生,即载物厚生者也。“民失其性”,犹云民失其所禀以生。“天地之性”,即所谓“天地之大德曰生”也。

《周语》上,“先王之于民也,懋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

“厚其性”者,厚其生也,《左传》文七年,“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成十六,“民生厚而德正,用利而事节”。襄二十八,“夫民生厚而用利,于是乎正德以幅之”。文十六,“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皆其证也。(此一证丁声树君所举。)

如上文所分解,《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多数原是生字,即以为全数原为生字,亦无不可也。从此可知性之一观念在《左传》、《国语》时代始渐渐出来,犹未完全成立,至于性之一字,彼时决无之,后世传写始以意加心字偏旁,而所加多不惬当。

《左传》、《国语》中令字频见,其用处与《诗经》无二。如下:

第一类为霝字之假借,所谓“令德”、“令名”、“令闻”、“令图”、“令终”、“令龟”、“令王”、“令主”皆是也。

第二类为令字之原始义,如“令无入僖负羁之宫。”《左传》《国语》中凡此动用之令字多作命字;其偶作令者,恐是后人改写未尽者耳。

第三类为王令或君令之类名,即“政令”、“教令”之类也。如“未能行令”(宣十),“政令于是乎成”(成十六),“择楚国之令典”(宣十二),“以大国政令之无常”(襄二十二),“著之制令”(昭元),“夕以修令”(昭元),“先王之令有之”(《周语》上),“无以赋令”(《周语》上),或为单词,或为合词,皆是也。

第四类为第三类之一例,即“令尹”一词是也。既为专名自可别为一事。令尹亦见于金文,作“命尹”(伊,“王乎命尹册命伊”)。

《左传》、《国语》中之命字,其用法与《诗经》同。两书中出见繁多,不须遍举,今但论其可注意者五点:

一、两书中令、命两字混用,无甚界限,一如西周晚期金文及《诗经》。例如:

樊仲山甫谏曰:“不可立也!不顺必犯,犯王命必诛,故出令不可不顺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顺,民将弃上。…………若鲁从之而诸侯效之,王命将有所壅。若不从而诛之,是自诛王命也。”(《周语》上)

此语中令、命实为一事,乃忽曰令,忽曰命。两书中令、命两字之混用,不可胜数也。

二、以命(或令)为政典教制之称,在两书中极多。此时命(或令)为文书之具体名,用之已甚普遍矣。(后世大体以令为政典,以命为教敕,分别不严,在古则无此分别也。)

三、以命为复词之一节,在两书中已甚多,是彼时命字之用及其变化繁矣。以命为上节者,如“命夫”、“命妇”、“命服”、“命书”(按,册典也)、“命祀”。以命为下节者如“好命”、“嘉命”、“时命”、“治命”、“后命”、“前命”、“共命”、“敬命”、“禀命”、“专命”、“用命”、“即命”(见文六年,谓就死也,犹云就身于天命之所定也)、“死命”、“成命”、“废命”、“逃命”(谓避身于命令之外也。宣十二“民闻公命如逃寇雠,”即其义。后世所谓亡命自此出)、“承命”、“违命”、“弃命”、“奸命”、“贰命”、“失命”、“听命”、“闻命”、“请命”、“待命”、“受命”、“辱命”、“将命”、“致命”、“复命”(诸子多作反命)、“改命”、“使命”、“发命”、“奔命”(谓奔赴王命无宁止也。)、“一命”、“再命”、“三命”、“追命”、“坠命”(此词亦见金文,假述为坠)、“陨命”、“知命”(见文十三,谓知天命之正也)、“不堪命”,皆当时文告册书中之习语也。

四、动词之命,施用更广泛。在《诗经》中犹以上谓下为限,《左传》中乃有例外,如“叔向命晋侯拜二君”(哀二十六),叔向臣也而以命君,盖此命字犹言谓也。

五、命犹名也。例如下:

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公与文姜宗妇命之(按,谓议命名也)。公问名于申。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桓六年)

按,“命之”者名之也。“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者,后世传写错误,其原文应作“以生名为信”(洪亮吉《左传》诂云“论衡作生名,下德命作德名,类命作类名。”),记其实也。晋侯成师,郑伯寤生是也。“以德名为义”,“命以义”也,取义于正则曰平,取义于灵均曰原者是也。“以类名为象”,若孔子首象尼丘是也。如作“以生命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俾上下文一致,亦通,独如今流传本之颠倒错乱者为不可通耳。下文云“大物不可以命”者,大物不可以名也。“命之曰同”者,名之曰同也。

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大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义。…………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桓二年)

按“命之”,名之也。“古之命”,古之名也。“命太子曰仇弟曰成师”,名太子曰仇,名弟曰成师也。

楚人谓乳“”,谓虎“於菟”,故命之曰鬬於菟。(宣四年)此谓名之曰鬬於菟也。

依此三例,命有名之一解,名亦可称命。然则卫君如待孔子为政,孔子必先正名者,指整齐令典而言。苟仅如学究荀卿之正名,其指不过如今之审定名词,固可曰“名不正则言不顺”,不可说“事不成”,“刑罚不中”也。是则所谓名家者,亦法家之一类也。

至于天命之说,命正之解,在《左传》已有深远之思想,既不涉文字,当于中卷论之。

第六章 《论语》中之“性”“命”字

《论语》中明称天命者,共七见,如下:

子曰:“…………五十而知天命…………”(《为政》)

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雍也》)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子罕》)

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颜渊》)

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宪问》)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季氏》)

孔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尧曰》)

亦有未明言天命而所论实指天命者,有下列三处:

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述而》)

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

子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子罕》)

据此,《论语》书中明载命定之义,墨氏攻之,正中其要害。其曰孔子罕言者,或疑孔子言仁言命载于《论语》者既如是多矣,不得云罕,于是强为之解,谓“与命与仁”之与字为动词。孔子固与命,然此处文法实不能如是解。《国语》九,“杀晋君,与逐出之,与以归之,与复之,孰利”?又《国语》十五,“夫以回鬻国之中,与绝亲以买直,与非司寇而擅杀,其罪一也”。又十六,“夏后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皆与“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为同一文法,可知与字在此仍是联词,非主格之动词也。子罕言命,罕言仁,而《论语》所记者多,盖子所常言,每无须记,其罕言者乃记耳。孔子虽罕言,然其信天命则章章明矣。特孔子所信之天命仍偏于宗教之成分为多,非如孟子,此当于次卷中详之。

《论语》中性字仅两见:

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阳货》)

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公冶长》)

前一事可以解作生来本相近,因习而日异。“生”、“习”皆无定主动词,故下云“相”,如以性为表质之名词,则与习不对矣。后一事所谓夫子之言性者,其字究应作性或作生,不能于此语之内求之,《论语》中他事亦鲜可供解决此事者,必参考稍后之书始可决之。设如《孟子》书中生性二义界然划分,则前于此之《论语》中生性二字可以界然划分,亦不必定界然划分,设如《孟子》书中生性二义并未界然划分,则前于此之《论语》中,生性二字更不能界然划分矣。故此点应留待下数章中论之。

第七章 论《告子》言“性”实言生兼论《孟子》一书之“性”字在原本当作生字

《诗》、《书》、《左氏》、《国语》、《论语》中之性命字,既统计之矣,战国诸子书中之性命字,则不必尽数统计也。时至战国,命字之诸义皆显然分立,不烦疏别,其天命一义亦滋衍丰长矣,此当于次卷论思想变迁中详之。天命之说虽已发展,人性之论,其已自论述具体之生,演为辨析抽象之性乎?今《孟子》、《荀子》、《吕子》诸书中之论性者,果所论者是性不是生乎?纵使性之一义既成,其对于生字之本义果尽脱离乎?自此以下三章,为答此问题而作也。

一 论《告子》言性皆就生字之本义立说

告子曰:“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

孟子曰:“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棬也。如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桮棬,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孟子告子篇》,下同。)

按,《告子》所谓性,即所谓天生,所谓义,即所谓人为。以天生与人为为对,故曰:“仁内也,义外也。”寻告子之意,以为杞柳之生也,支蔓丛出,不循方圆,使之成器,非加以人工不可,人之生亦支蔓丛出,不辨善恶,使之就世间约定之仁义,亦非加以人工不可。所谓“戕贼人性以为仁义”,正荀子之说也。

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

孟子曰:“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

按,告子之说,与孔子“性(生)相近也习相远也”之说合,孟子则离孔子说远矣。

告子曰:“生之谓性。”

孟子曰:“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曰:“然。”

“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欤?”曰,“然。”

“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欤?”

寻上文之意,“生之谓性”之性字,原本必作生,否则孟子不得以“白之谓白”为喻也。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孟子曰:“何以谓仁内义外也?”

曰:“彼长而我长之,非有长于我也。犹彼白而我白之,从其白于外也,故谓之外也。”

曰:“异于(二字衍文)白马之白也,无以异于白人之白也,不识长马之长也,无以异于长人之长欤?且谓长者义乎,长之者义乎?”

曰:“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是以我为悦者也,故谓之内。长楚人之长,亦长吾之长,是以长为悦者也,故谓之外也。”

曰:“耆秦人之炙无以异于耆吾炙,夫物则亦有然者也,然则耆炙亦有外欤?”

寻告子之意,食色生而具者也,恻隐之心自内发,故曰内,至于是是非非贤贤贱不肖,必学而后知之,必习而后与人同,故曰外也。

公都子曰:“告子曰,性无善无不善也。”

寻告子之义,善恶之辩,由于习俗,成于陶染,若天生之质,则无预于此外来者也。

二 论《孟子》书之“性”字在原本当作“生”字

《孟子》一书,言性者多处,其中有可作生字解者,又有必释作生字然后可解者,如下:

或曰:“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是故文武兴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

此或人之言,谓人之生来可以为善可以为恶也。

孟子曰:“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

所谓山之性,乃山之生来之状,其原文当作“山之生”,如此乃与上文“萌蘖之生”一贯。

孟子曰:“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尽心》,下同)

此谓尧舜生来便善,不待人为;汤武力行,然后达于道也。若如今本作性字,则尧舜之圣为性之所生、汤武之身之独不由于性乎?如别古圣人以性之、身之之二类,即无异以性为不备,正与孟子说性相违矣。然则此处本作生字无疑也。

孟子曰:“尧舜性者也,汤武反之也。”

此亦与上举一例同义,谓尧舜生而然,谓汤武反躬力行而几于道,非谓汤武所行不由于性也。

孟子曰:“形色,天性也”。

此亦谓形色天生而有也。

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

此语之义,赵岐、朱子皆不尽得其解。今如以性字为生字,文义显然矣。孟子盖谓口之于味,目之于色,耳之于声,鼻之于臭,四肢之于安佚,皆生而然也;然而人之生也有所受于天之正命焉,即义理也,故君子不以此等五官为人生之全也。仁之于父子,义之于君臣,礼之于宾主,知之于贤者,圣人之于天道,皆天所命之义理也,然而人之能行此者其端亦与生而俱焉,故君子不以此等事徒归之于天所命也。此为性命一贯论之最早发挥者,此义待中卷第七章详说之。今说明者即此语中之性字本皆生字也(《孟子》此一节中命字乃“命正”之义,非“命定”之义,赵解失之。详次卷)。

如上所论,《孟子》一书中虽有性之一义,在原文却只有生之一字,其作性字者,汉儒传写所改也。

第八章 论《荀子性恶》、《正名》诸篇中之“性”字在原本当作生字

《荀子性恶篇》之性字,在原书写本未经隶变之前,必皆作生字,可以下列一事证明之。《性恶篇》首云:“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杨注曰:“伪,为也,矫也,矫其本性也。”郝懿行曰:“性、自然也,伪、作为也,伪与为古字通,杨氏不了而训为矫,全书皆然,是其蔽也。”(《荀子补注》)王先谦曰:“郝说是。荀书伪皆读为,下文器生于工人之伪,尤其明证。”(《荀子集解》)斯年按,《性恶篇》全篇所论“其善者伪也”之伪,皆用人为之义,与矫义无涉。据郝、王二氏所考,全篇之“伪”字,在原本必尽作“为”字,其作“伪”者,后人传写时所改也。“伪”字既原作“为”字,“性”字亦原作“生”字欤?此亦可考而知也。篇中有云:

今人之性,固无礼义,故强学而求有之也。性(此处必作生字方可通)不知礼义,故思虑而求知之也。然则生而已,则人无礼义,不知礼义,人无礼义则乱,不知礼义则悖。然则生而已,则悖乱在己。用此观之,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

卢文弨校本曰“生而已元刻作性而已,下同。”寻荀子此段之意,如皆作性字,固勉强可解,如皆作生字,文义尤顺。今或作性字,或作生字,乃不可解矣。今假定其皆作性字,绎其义如下:

人之天性之中,本无所谓礼义也。故待强学而求有此礼义。性中本不知有礼义也,故待思虑而求识此礼义。既如是,若仅凭性之所有为已足,则人无礼义,且不识礼义矣。人无礼义,且不识礼义,悖谬之甚者也。既如是,若仅凭性之所有为已足,则悖谬暴乱出于己身矣。由此观之,人之性之本为恶也明矣。其能为善者人为之力也。

如此绎之固可解,究嫌勉强,然如全作生字,其意则显矣:

人之生也,本未挟礼义以俱来,故待强学而求有此礼义。人之生也,本不识何谓礼义也。故待思虑而求识此礼义。既如是,若仅凭生来所有为已足,则人无礼义且不识礼义矣。人无礼义且不识礼义,悖谬之甚者也。既知是,若仅凭生来所有为已足,则悖谬暴乱出于己身矣。由此观之,人之生也恶,其义甚明,其能为善者,人为之力也。

独或作性字或作生字,如今本所具者,在文义为不可通。从此可知原本必皆是生字,后人传写,寻求文义,乃改其若干生字为性字,然句如“然则生而已”者,势难改作性字,故犹留此原来形迹。元本校者见此处独作生,与上下文不一贯也,乃一律改作性。今日据此未泯之迹,可知原本全篇之皆作生不作性,其改写性字,经汉晋六代至于唐宋而未曾改尽也。

且就《性恶篇》所持之旨论之,其作生也固宜。全篇反复陈说者,皆不外乎申明人之生也本恶,其能为善者人为之力。世之所谓善者,非生而有之者也,学而后有之。所谓恶也,生而具来者也,要在以礼法,教化,规矩,刑罚,克服之耳。与其写作《性恶篇》,固不如写作《生恶篇》之足以显其义也。荀子之生恶论,正其以人胜天之主张之一面,其以劝学为教,人道为道,不愿“大天而思之”,而欲“制天命而用之”,皆与生恶说相表里也(参看胡适之先生《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第十一篇第二章)。

难者曰,《荀子性恶篇》中所有性字在未经汉人改写前,固应一律作生字,如君所说矣,然荀书《正名篇》有云:“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明明以生字解性字,今日一律作生字,是何说乎?曰此正荀书中一律作生字之证也。请遍观《正名篇》之用辞,此义可晓然矣。《正名篇》曰:

散名之在人者,----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正利而为谓之事。正义而为谓之行。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智”(据卢文弨校第二智字衍)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能有所合谓之能。性伤谓之病,节遇谓之命。是散名之在人者也,是后王之成名也。

又曰:

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又(原作有,据王念孙改)共,至于无共,然后止。

循荀子之用语也,好用在语法上异其作用之同字于一句中,即如《非十二子篇》,“信信,信也”(上信字为动词,中信字为名词,下信字为谓词。)如不贯上下文以读之,几不可解。今《正名篇》曰,“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能有所合谓之能”。如此句法,则正名之界说性也,固应作“生之所以然者谓之生,生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生”。如将下生字改为性字,语法不类矣。今固不能改下一能字为别一字,即亦不当改下一生字为性字也。至于“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智字应为知字,不应作智字,卢文弨校本中已说之矣。又如“推而共之,共则又共,至于无共然后止”,亦是此等变化字义法。此种造语之法是否可为行文之法式,今不具论,然此种风格甚显意趣。《荀子》书有刻意造辞之迹,与前此子书之但记口语者不同,此其一证矣。

第九章 论《吕氏春秋》中“性”字在原本当作生字

晚周子书中,年代确可考者为《吕氏春秋》,此书明言成于“维秦八年,岁在涒滩”,此书固当为晚周诸子书中之最晚者矣。其《本生篇》泛载生字与性字,前文正在论生,后文乃直继以论性之语,忽又直继以论生之语,今日分写生性二字,若语无伦次然,然若知原本当皆作生字,性即生也,则上下文理通矣。今录而释之如下:

始生之者,天也。养成之者,人也。能养天之所生而勿撄之,谓之天子。天子之动也,以全天为故者也。此官之所自立也。立官者以全生也。今世之惑主,多官而反以害生,则失所为立之矣。譬之若修兵者以备寇也,今修兵而反以自攻,则亦失所为修之矣。

此所论者明明生也,而下文忽接以论性。

夫水之性清,土者拍之,故不得清。人之性寿,物者拍之,故不得寿。物也者所以养性也,非所以性养也。今世之人惑者,多以性养物,则不知轻重也。(按,此明明谓养生,下同。)…………是故圣人之于声色滋味也,利于性则取之,害于性则舍之,此全性之道也。世之贵富者,其于声色滋味也多惑者。日夜求幸,而得之则遁焉;遁焉,性恶得不伤?

此虽著性字,所论实养生也。下文接此乃著生字。

万人操弓,共射其一招,招无不中。万物章章以害一生,生无不伤,以便一生,生无不长。故圣人之制万物也,以全其天也。天全则神和矣,目明矣,耳聪矣,鼻臭矣,口敏矣,三百六十节皆通利矣。若此人者,不言而信,不谋而当,不虑而得,精通乎天地,神覆乎宇宙,其于物无不受也,无不裹也,若天地然。上为天子而不骄,下为匹夫而不惛,此之谓全德之人。

其下文则上句著性字下句著生字,然所论者固为一事,承前文而说也。

贵富而不知道,适足以为患,不如贫贱。贫贱之致物也难,虽欲过之,奚由?出则以车,入则以辇,务以自佚,命之曰招蹶之机。肥肉厚酒务以自强,命之曰烂肠之食。靡曼皓齿,郑卫之音,务以自乐,命之曰伐性之斧。三患者贵富之所致也。故古之人有不肯贵富者矣,由重生故也,非夸以名也,为其实也。则此论之不可不察也。

此篇标题曰《本生》,文中所指,关养生者多,关养性者少。然则《吕子》此篇,原本必上下一贯用生字不用性字,其改作性字者后世写者所为也。

《重己》一篇亦如是。全篇皆论养生之道,篇末忽著“安性”、“养性”、“节性”诸词,按以上文,知即“安生”、“养生”、“节生”也。《贵生篇》正作养生,可证也(《庄子》亦作养生不作养性)。

《吕氏春秋》乃战国时最晚之书,吕书中无生、性二字之分,则战国时无此二字之分明矣。其分之者,汉儒所作为也。

第十章 “生”与“性”、“令”与“命”之语言学的关系

以上诸章,说明生性令命诸字在先秦遗文及先秦经籍中如何出现及其如何演变,兹总括前文,约其旨要,以论其形与音。

一 字形

令字乃复体象形字,像一人跽于屋宇或帐幕之下,《说文》以为从A者。就战国时字体附会之说,非所以论此字之原也。在殷商及周初文字中,令字及从令之字皆作此形。后来像人跽形之部渐就省易,所像之形遂不可识。约当西周中叶,即昭穆以后,书者复加口字于令字之旁。初则从口之部在行列之外,后乃与令字溶为一体(参看本卷第二章)。在西周晚期金文中,一器中或专用令字,或专用命字,或命令二字互用,可知此时令命二字虽作两体,实是一字,不应有截然不同之两音,如今日令从来母、命从明母者也。历西周末至春秋,两字虽字体不同,其用法则实无分别可以窥见。此两字之读音究竟至何时始分化,不可详矣。兹为图以明其演变之迹。

生字乃金文及先秦经籍中所普用之字,虽有时借眚为之(如“既眚魄”),然后代“百姓”之姓,“性命”之性,在先秦古文皆作生,不从女,不从心。即今存各先秦文籍中,所有之性字皆后人改写,在原本必皆作生字,此可确定者也。后世所谓性命之性字,在东周虽恍惚若有此义,却并无此独立之字也,吾作此语,非谓先秦无从心之性字之一体。战国容有此字,今不可考,然吾今敢断言者,战国纵有此字,必是生字之或体,与生字可以互用。准以文王之文字从心作,兼以战国文字好加偏旁,从心之性字成立于彼时固为可能,特此字对生字并非独立,仅是其异文而已。其分别生性二字者,秦后事也。

或以为生死之生与性善之性在晚周既有文义的分别,则虽作一字不必以为一字也。不知此解似是而实误。字者,语词之代表也,词者,语义之发音也。凡一名在字在词尚未分判为二体之时,纵有相联而异之语义,亦不易界画井然,无所淆混。今日受哲学之训练,守逻辑之纪律者,尚不易在用重要名词时谨守其界说,遑论晚周诸子?故生性二字之未相互独立,即生性二词之未相互独立,生性二词未互相独立,即生性二义之未能不淆也。试看孟荀所著,此情显然。荀子所谓性恶者,即谓生来本恶也。孟子所谓性善者,亦谓生来本善也。在其论“性”时,指天生之具体事件耶?抑指禀赋之抽象品德耶?按其文义,忽谓此,忽转谓彼,今诚不易严为界画。其实二子心中固未将此二事尽量分别清楚。二字之未到相互独立地步,即致此现象之一因也。

二 字音

字形(可简称字)者,一词或一系词之符号也。字形本身并非语言之枝节或体躯,其作用仅如人之有名字。名字固一人之符号,然一名字与其所代表之实体无关也。故今日可以罗马字母写汉语,亦可以汉字记英语。汉语之用汉字书写之者,其始出于一事之偶然,其后成于数千年之习惯,今日混汉字汉语为一事,诚未可也。然汉语历数千年用汉字为其符号,汉语之变化惟有借汉字之符号求之,故今日舍字形之学而论字音之变,亦必有所不通矣。称中国语言学为中国文字学者,误也,舍文字之语言学,亦必遇其所不可通者焉。

字音者,一词或一系词之本身也。故一词之认识在其音不在其形(戴、段、王、孔诸氏皆申明此说)。其演变即其音之迁动也。今审求生性令命诸字之音如下。

生,《广韵》下平声,十二庚,所庚切。又去声,四十三敬,所敬切,是此一字有平去两读。性,去声,四十五劲,息正切。所为审母三等字,息为心母字。心为舌头磨擦音,当等于国际音标中之S,审在照穿床审禅一列(或称部)中,此列乃稍后于舌头之音,而审又与心为同行(或称位。举例说之,重唇轻唇,部之别也,在表中可以横行之列容之。磨擦破裂,位之别也,在表中可以直行之行容之。行列易称亦可),故二母最易相变,高本汉氏以S.表之。生性二文本是原字孳乳字之关系,今按之《广韵》,二字虽异纽,而二字之纽实相近而易互变者也。至于二字之韵亦可识其古同。盖劲为清之去声,而庚、耕、清、青、蒸、登六韵(以平括上去入)。在等韵中本为一类也(参看陈澧《切韵考外篇》卷二)。庚、耕、清、青以大齐言之,古为一类,此类即戴氏之第十三部婴,段氏之第十一部庚,王念孙氏之第六部耕,江有诰氏之第十三部庚也。

令,《广韵》去声,四十五劲,力政切。命,去声,四十三映,眉病切。映、劲固同韵类,同声调矣,而纽则令为来母,命为明母,全不同也。按之金文,一器之中,同样用法之下,令命二字互写,知此二字在古初必无不同之读如今日所见者,此其故何耶?又据《诗经》、《左传》借令字以写霝字,霝为平声,《诗经》之令字、苓字、零字大体与平声字为韵,知令字古必有平去二读,如生字之有平去二读,此亦待解者也。

欲审辩此事,有一先决之问题在,即汉字在古初是否一字仅有一音一声调是也。试览《说文音韵表》、《说文声类》诸书,吾辈可将同所从声之字及所从声之原字认为音读大同或极近,而依不易识出之法式微变其音读,然不能贸然认为绝同也。又试思一字之音异其声调者,如颜之推、陆德明所论,《经典释文》及诸古字书所载,其故何耶?颜之推曰:

夫物体自有精粗,精粗谓之好恶;人心有所去取,去取谓之好恶。(上呼号、下乌故反。)此音见于葛洪、徐邈,而河北学士读《尚书》云,“好(呼号反)生恶(於谷反)杀”,是为一论物体,一就人情,殊不通矣。(《颜氏家训音辞篇》)

陆德明曰:

夫质有精粗,谓之好恶(并如字);心有爱憎,称为好恶(上呼报反、下乌路反)。当体即云名誉(音预),论情则曰毁誉(音余)。及夫自败(蒲迈反)败他(蒲败反)之殊,自坏(呼怪反)坏撤(音怪)之异。此等或近代始分,或古已为别,相仍积习,有自来矣。余承师说,皆辨析之。比人言者多为一例。…………莫辨复(扶又反,重)复(音服,反也),宁论过(古禾反,经过)过(古卧反,超过)。…………如此之俦,恐非为得。

如斯之例,寻之于古字书及释文,为数极多。此之分别究为后起而古无之耶?抑古本有之,后来渐失,仅存若干例于书中耶?颜、陆对此,并无断定。颜氏举葛洪、徐邈为言,信旧有此别矣,乃同篇中论焉字两读云,“河北混同一音,虽依古读,不可行于今也。”又以“江南学士读《左传》,军自败曰败,打破人军曰败(补败反)…………为穿凿”,似心中摇摇未定也。然《公羊传》成于西汉,有曰:

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

何休注曰:

伐人者为客,读伐长言之,齐人语也。见伐者为主,读伐短言之,齐人语也。

知此特质之存在早矣!何休以为齐人语者,非齐人造之,乃齐人承古未变耳。古者词句简,字中含此变化,后来表示语法作用之副词增多,如“见伐”“所生”“以告”之类,于是古汉语中此一特质逐渐消失,另以副词代此多项语法作用矣。

细审之,如此类者,不可以为一字有不类之两读,乃一词缘语法之作用,因其在句中之位置,而有两读。此两读者,乃一源而出之差异,或仅异其声调,或并微异其音质,或缘声调之异而微异其音质。颜说未彻,何例诚精,此固古汉语中之绝大问题,当俟语学家解决之也。

此类变化,所表者必为语法作用,可以无疑,其表示何种语法则未易理解。意者所表者乃多种之语法作用,不限一类,故其头绪不易寻也。如王之读去声(《孟子》可以王,《中庸》王天下之王),是一名用词、一动用词之差异也。伐之急言短言(此别必为声调的),是一主呼、一受呼之差异也。好恶之读去声,是一静用词(与名用本为一类)、一动用词之差异也。正字有征政二读(金文中三字不分),告字有入去二读,疑是一示动作一示所动作之结果之差异也。如斯之例,求之于释文,当甚多矣。

今所论生与性、令与命之音的关系,当不出上列诸类之一。幸有《荀子》一节可以证明此事。

生之所以然者谓之生(传本作性,今改正,说见本卷第八章,以下同)。生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生。…………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为(传本作伪,据郝氏说改正)。…………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知(传本作智,据卢改)。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能有所合谓之能。

上为字平声(远支切),下为字读伪,去声(于伪切)。上知字平声,下知字读智,去声。上能字平声,下能字据杨注读耐,去声。(按《乐记》“故人不耐无乐,乐不耐无形,形而不为道,不耐无乱。”郑注曰“耐,古书能字也,后世变之,此独存焉。”)同样句法皆如此,生之一字当不异。生字本有平去两读,则此处上生字当为平,下生字当为去,其读去之生字即后世所谓性字也。性与生字之异读,除声调外,性字多一齐齿介音,此介音如何来,或受声调改变之影响,或受前加仆音,如西藏语此种变化(李方桂先生疑其或如此),当俟语言学家解决之矣。

若言其语法上差异,则上文生,为,知,能,四字作平读者,动词之正格,表动作者也。下文同样四字作去读者,缘动词而成之名词,表动作之所成(resultative)者也。今可举其大齐简言之曰,“生(去读),所生(平读)也”,如以后代分化字体写之,则“性,所生也”。

古书中语法类此者甚多,如:

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论语颜渊》。)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

信信,信也;疑疑,亦信也。贤贤,仁也;贱不肖,亦仁也。(《荀子非十二子》)

似此之例,如辑类之,可至于无穷。在后世摹拟此种文句者,固不辨其读音依语法而变化,在古初自是语言中之一自然现象,有音差可征。因汉字记音不细密,此等微细处未尝有别,乃为后人所不识耳。

依生与性之关系,以察令与命之关系,两者为一类。令字古有平去二读,如上文所说,韵部又同,所差在纽及介音耳。令开口而命合口者,疑命字之介音或出于纽之影响,纽变为重唇,乃出合口之介音。此处纽之差别为来、明二母。来、明二母古本交错,如来之为麦,之为蛮,是其例也。故令命两字之纽如此差异,本非不可想像者,然究缘何事有此差别,亦当虑及也。意者此一词两字之纽,古为复合仆音,或ml或bl,受音调变化之影响,一失其m而为后世读令之音,一失其l而为后世读命之音,或本为l,因语法变化加m为前支,久而前支m成为纽之本身,原有之纽l,变后混于介音中。凡此涉想,吾将俟语言学家理之。今可质言者,即令命实为一词,因语法变化,虽为一词而有两读,古者令命两体固为一词,亦各有lm两组,非令从l命从m,后来乃分化为断然不同之二音,复以二体分别表之耳。今依释生字之例,释令命两字之关系曰:令作平声读者,动词之正格,表动作者也,作去声读者(后为命字),缘动词而成之名词,表动作之所成者也。举其大齐简言之,“令(去声),所令(平读)也”,以后代分化字体写之,“命,所令也”。

尚有一事须提及者,即令命二字之收声在古必为n不为,此可以令命两字在《诗经》与天人诸字为韵求之。此两字在古音中应居段氏第十二真部,王氏第七真部,江有诰氏第十二真部,不与阳、庚、蒸等部相涉也。

兹附假定之图以明此变。

〔附志〕按,诸词之王音,其细密之分别与本节论旨无关,故仅用知其相近之音符书之,不必严格定之也。参看高本汉氏书。

三 字义

因形识字,因音识词,因一词之音之微变识词性之作用,因词性之作用可以辨字义矣。一词之众义,在枝蔓群生之后,似觉其离甚远,有时或并不觉其有关系,然由词性作用以求之,其关联多可通或皆可通也。令命之本义为发号施令之动词,而所发之号、所出之令(或命)亦为令(或命)。凡在上位者皆可发号施令,故王令、天令在金文中语法无别也。殷世及周初人心中之天令(或作天命)固“谆谆然命之”也,凡人之哲,吉凶,历年,皆天命之也(见《召诰》)。犹人富贵荣辱皆王命之也。王命不常,天命亦不常;王命不易,天命亦不易(解见次卷)。故天命王命在语法上初无别,在宗教意义上则有差。天命一词既省作命,后来又加以前定及超于善恶之意,而亡其本为口语,此即后来孔子所言之命,墨子所非之命。从此天命一词含义复杂,晚周德运之说,汉世识谶书之本,皆与命之一义相涉矣。

生之本义为表示出生之动词,而所生之本,所赋之质亦谓之生(后来以姓字书前者,以性字书后者)。物各有所生,故人有生,犬有生,牛有生,其生则一,其所以为生者则异。古初以为万物之生皆由于天,凡人与物生来之所赋,皆天生之也。故后人所谓性之一词,在昔仅表示一种具体动作所产之结果,孟、荀、吕子之言性,皆不脱生之本义。必确认此点,然后可论晚周之性说矣。

春秋时有天道人道之词,汉儒有天人之学,宋儒有性命之论。命自天降,而受之者人,性自天降,而赋之者人,故先秦之性命说即当时之天人论。至于汉儒天人之学,宋儒性命之论,其哲思有异同,其名号不一致,然其问题之对象,即所谓天人之关系者,则并非二事也。

更新于: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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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熹 · 著
  • 茅盾散文集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茅盾 · 著
  • 文始真经言外旨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陈显微 · 著
  •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佚名 · 著
  •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佚名 · 著
  •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佚名 · 著
  •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佚名 · 著
  • 冰揭罗天童子经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佚名 · 著
  • 燕都日记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冯梦龙 · 著
  •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慧沼 · 著
  • 苕溪渔隐丛话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胡仔 · 著
  • 因明义断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慧沼 · 著
  • 薛氏集异记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薛用弱 · 著
  •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佚名 · 著
  • 四分戒本疏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性命古训辨证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傅斯年 · 著
  • 大乘四法经释抄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佚名 · 著
  • 庄子解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王夫之 · 著
  • 论道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金岳霖 · 著
  • 新庵译屑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吴趼人 · 著
  • 律戒本疏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佚名 · 著
  • 先秦学术史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傅斯年 · 著
  • 律杂抄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佚名 · 著
  • 小经理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赵树理 · 著
  • 陶甓公牍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刘汝骥 · 著
  • 实干家潘永福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赵树理 · 著
  •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佚名 · 著
  • 地持义记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三部律抄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佚名 · 著
  • 后山谈丛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陈师道 · 著
  •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佚名 · 著
  •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佚名 · 著
  • 甲申纪事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冯梦龙 · 著
  • 书集传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蔡沈 · 著
  • 德育鉴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梁启超 · 著
  • 至大金陵新志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张铉 · 著
  • 诗经世本古义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何楷 · 著
  • 雨山和尚语录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雨山上思 · 著
  • 清河书画舫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张丑 · 著
  • 丽情集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张君房 · 著
  • 蕉庵诗话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魏元旷 · 著
  • 献贼纪事略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佚名 · 著
  • 千金宝要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郭思 · 著
  • 续通典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多人 · 著
  • 温疫论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吴有性 · 著
  • 现报当受经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佚名 · 著
  • 像法决疑经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