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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可能底现实

论道 金岳霖 2024-10-05

二一 可能之现实即可能之有能。

这里的可能就是上一章一四条所说的可能。这里的现是出现的现,不是时间上现在的现,而“实”就是不空。可能仅是可以有“能”,它不必有“能”;若有“能”,则有“能”的可能不仅是可能,而且是普通所谓“共相”。可能成了共相,就表示以那一可能为类,那一类有具体的东西以为表现。这就是说可能之有“能”,或者说“能”已经套进一可能范围之内。例如“有人”(如张三李四等等的人)这一命题,如果是真的,就表示“人”这一可能有“能”在里面,也就表示“人”这一可能是现实的可能。

二一这一句话也是现实底定义。

二二 有不可以不现实的可能。

对于本条我们不必多所讨论,举例即明。一六说道无“无”,一七说无无能的式,无无式的能;可见式之有能是必然的。这就表示“式”这一可能底现实是必然的,而“式”是一不可以不现实的可能。一五既然表示有“式”,当然有不可以不现实的可能。

二三 现实是一现实的可能。

这一句话至少要分两方面说:一是从现实本身是一可能这一方面说,二是从现实本身也是一现实的可能这一方面说。

(一)现实是一可能。

设有X可能,而X现实,则“能”可以套进X。那就是说,“能”可以去现实X。“能”不仅可以去现实X。而且可以去现实其它的可能。“能”既可以现实可能,现实就可以有“能”,现实既可以有能,现实就是可能。同时现实既有以上的定义,它就是普通所谓有定义的概念之一。如果现实这一概念不是矛盾的,它就是可能,而现实不是一矛盾的概念。

(二)现实是一现实的可能。

现实不仅是可能,而且是一现实的可能。这也可以分两点说。我们已经知道无无能的“式”,这表示“式”是不能无“能”的;“式”既是有“能”的,则照以上的定义,它是现实的。“式”既是现实的可能,则现实这一可能是有“能”的可能。而现实这一可能也是现实的。同时“式”既是不可以不现实的可能,现实当然也是不可以不现实的可能;现实既是一不可以不现实的可能,它当然是现实的可能。

二四 无不可以现实的可能。

可能就是可以有“能”,可以有“能”当然不必有“能”,也当然不必无“能”。一可能之有“能”与否,我们普通以为是事实问题;一可能之可以有“能”与否不是事实问题,是一在理论上不成其为问题的问题。现实与否就是有“能”与否,当然也是事实问题,能现实与否不是事实问题。不能现实就是不可能,所以所有的可能都是能现实的可能。

二五 有老是现实的可能。

一六说能有出入。在那一条底注解里,我们已经表示能“老”有出入。所谓老有出入就是说无时不在出入。能底出于一可能虽是一可能底成虚,而能底入于一可能就是一可能底现实。说能老有出入一部分的意思就是说老有现实的可能。本条底主旨不在表示老有现实的可能,而在有老是现实的可能。所谓老是现实的可能就是无时不现实的可能。

我们要把老是现实的可能与不可以不现实的可能分别一下。在一一六那一条底注解里,我们已经表示先天与先验底分别。一七所说的“无无能的式,无无式的能”是先天的命题,它表示必然的道理。一一六所说的“能有出入”是一先验的命题,它表示我们在事实上所不能逃的道理。不可以不现实的可能是必然现实的,否认它现实是矛盾;老是现实的可能是任何东西之所不能逃其现实的可能,否认这种可能底现实无时不是一假命题。这里当然有“时”底问题,不久即会提出,本条不讨论。

可是,老是现实的可能虽不是不可以不现实的可能,而不可以不现实的可能总是老是现实的。如果一可能是不可以不现实的,它当然也是无时不现实的,所以它也是老是现实的可能。虽然如此,我们在本条所注重的不在那不可以不现实的可能兼是老是现实的可能,而在那老是现实的可能不就是不可以不现实的。

二六 有老不现实的可能。

有不可以不现实的可能,与这些可能相对待的是不可能;有老是现实的可能,与这些可能相对待的是老不现实的可能。老是现实的可能既然是无时不现实的可能;老不现实的可能当然是无时现实的可能。说老不现实的可能现实无时不是一假命题。老不现实的可能为数不少,将来会慢慢地提出,即“将来”也是一老不现实的可能。

有一点我们要特别提出一下。所谓无量。在本体上究竟如何,现在不论,在我们底了解上,无量既是不可以不现实与老是现实的可能底桥,也是不可能与老不现实的可能底桥。如果我们不怕误会,我们可以说“无量”这一概念是理论与事实底桥。这可以从不可能与老不现实的可能底分别看出来。即就普通所谓“时点”而论,它没有纯理论上的毛病,它不是矛盾,所以它不是不可能;可是它虽然不是不可能,然而在事实上的的确确不会有“时点”那样的东西。这就所说有理论上无矛盾而事实上绝对不会现实的可能。这样的可能与事实之间只好用“无量”以为媒介。所谓“把一点钟缩小,事实上不会达到时点,但是如果我们无量地缩小,我们可以达到时点”,实在就是以“无量”作事实与理论底桥。同样,不能不现实与老是现实的可能之间也要利用这“无量”以为媒介。在我们底了解上“无量”有这里所说的功用,而在本书,“无量”本身也是一老不现实的可能。

二七 未现实的可能是可能。

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如果甲是未现实的可能,则甲既是可能而又未现实,如果它既是可能,而又未现实,则它是可能。问题似乎是“未现实的可能”,是否有矛盾。从这一方面着想,我们知道“不可以现实的可能是可能”的确有矛盾,因为不可以现实的可能是不可能,而不可能就不是可能。但未现实不是不可以现实,“未现实的可能是可能”没有矛盾。

二八 除式外有现实的可能。

“式”当然是现实的,因为它不能无“能”。这也就表示道无生灭等等。但除式外尚有其它的可能也是现实的可能。例如“现实”这一可能是一现实的可能而它不是“式”。“现实”这一可能既是现实的可能,则必有其它的可能也是现实的可能;一方面因为照定义,“现实”不是一单独能现实的可能;另一方面能有出入,能底出入既不是出于“式”入于“式”,而是出于可能,入于可能,当然有现实的可能。这些现实的可能之中,不仅有“式”也不仅有“现实”这一可能。

二九 有未现实的可能。

对于可能似乎有极简单的看法:只要“是”,就“有”。二七说未现实的可能是可能,我们本可以接着就说有未现实的可能。可是,从本文着想,我们也可以用另外的方法表示。二四虽然说所有的可能都能现实,而它没有说所有的可能都已现实。“现实”虽是一现实的可能,而“未现实”也是一未现实的可能。有些可能虽现实或曾经现实,而有些可能尚未现实,或从来没有现实,或曾经现实而现在已经成虚。其所以如此者因为“能”既无生灭等等,它老是那么“多”;既老是那么多,其入也不能不有所出,其出也不能不有所入;出入之间,总有现实与未现实的可能。

二一○ 所有现实的可能不都老是现实的。

最初要注意的是“不都老是”,如果我们说“都不老是”,当然错了。现实的可能之中,“式”是不能不现实的,所以这也是老是现实的,“现实”也是不能不现实的,所以也是老是现实的,还有其它老是现实的可能我们还没有介绍。但如果我们把这些老是现实的可能除外,一定还有许多其它虽现实而不老是现实的可能。这可以从两方面说,第一,如果所有现实的可能都是老是现实的,而“能”又无生灭,新旧,加减。则未实现的可能等于不可以现实,而未现实的可能就是不可能了。但未现实的可能是可能,所以现实的可能不都老是现实的。第二,“能”有出入;如果所有现实的可能都老是现实的,而“能”又老是那么多,则“能”不能出。既不能出,则亦无所谓入。“能”既有出入,所有现实的可能不都老是现实的。

二一一 所有未现实的可能不都老是不现实的。

这与以上差不多,不过我们注意未现实这一方面的问题而已,如果未现实的可能都老是不现实的,而“能”又老是那么多,则已现实的可能是所有的可能,而未现实的可能根本就不是可能。另一方面,从能底出入着想,如果未现实的可能都老是不现实的,则“能”无出入,“能”既有出入,则未现实的可能不都老是不现实的。

在二七条我们发现至少有两可能老是现实的。本条底问题是有没有老是未现实的可能。从这一问题底本身着想,答案似乎很容易。“未现实”本身是一可能,它似乎是老不现实的可能,如果它是老不现实的可能,当然有老不现实的可能,除此可能之外,尚有其他老不现实的可能与否,我们现在用不着谈到。在承认未现实的可能是可能,而“未现实”也是一可能这一条件之下,这问题似乎非常之容易。麻烦的问题是:“未现实”是不是可能,“老不现实”的可能是不是可能。

从一方面着想,未现实的可能当然是可能。照现在的流行思想,鬼与龙都是可能,而它们都没有现实,所以都是未现实的可能。这似乎是没有问题的。既然如此,“未现实”本身是否一可能似乎不应该发生问题。无论如何,根据以下理由:(一)未现实底意义不是不能现实,(二)未现实与已现实相反,而已现实的确是一可能,(三)既有未现实的可能,当然有“未现实”这一可能,我们可以说“未现实”是一可能。

从另外一方面着想,“未现实”本身如果视为可能,似乎是老不现实的可能。以上我们曾说过“如果所有未现实的可能都是老不现实的则它们都不是可能”。这样说来,“未现实”视为可能也许有以下的困难。如果“未现实”是可能,它是老不现实的可能,如果它是老不现实的可能,它是不可能,或不是可能;这岂不是矛盾吗?同时“未现实”或者是可能,或者不是。如果它是的,而又老不现实,则所有未现实的可能虽都老不现实,而它仍为可能;如果所有未现实的可能因为它们都老不现实就不是可能,则“未现实”也因为它老不现实而不是一可能。这又表示与以前的理论冲突。有些人也许根本就没有这问题,有些人也许有这问题,我们不能不讨论一下。

设在T,有无量的未现实的可能,这些可能都老不现实,而这句话底意思如下:

甲:T1 1,2,3,……,的可能都未现实。

T2 l,2,3,……,的可能都未现实。

T3 1,2,3,……,的可能都未现实。

……

T 1,2,3,……,的可能都未现实。

所有未现实的可能,1,2,3,……,,在任何时间都未现实。在此情形之下,“未现实”不是可能,而它不是可能底理由不是因为它本身老不现实,而是因为1,2,3,……,都老不现实。这些都老不现实就等于取消未现实与不能现实及老不现实底分别。

但如果所谈的情形是:

乙:T1 , 1,2,3,……,的可能都未现实。

T2 2,3,4,……,的可能都未现实。

T3 3,4,5,……,的可能都未现实。

……

T n,n+l,n+2,……,的可能都未现实。照此表示,1,2,3,……,之中虽有老不现实的可能,而它们不都老不现实,只要它们不都老不现实,它们之中有些是未现实的可能,而“未现实”也是可能,它们分别地都是可能。

总而言之,未现实是未现实,老不现实是老不现实,不能现实是不能现实。如果我们把“未现实的可能”(如“鬼”“龙”等等)与“未现实”这一可能(如“不存在”“零”等等)相混,则因为“未现实”是老不现实的,未现实的可能都是老不现实的,而“未现实”本身(从意义方面着想)根本就是不可能;“未现实”本身既不可能,则未现实的可能当然都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未现实的可能可以因为它们都老不现实而为不可能,我们很容易想到“未现实”本身也因为它老不现实而为不可能;因为我们想“未现实”本身因为它不现实而为不可能,我们很容易想到“老不现实”本身也因为它老不现实而为不可能,而老不现实的可能都是不可能。

从以上所提出的那“矛盾”着想,它底根据是“老不现实”就是不可能,“未现实”本身老不现实,所以也就是不可能。但如果“老不现实”不是不可能,则“未现实”本身虽老不现实,而它不因此就不是可能。从以上所提出的“冲突”着想,“未现实”本身虽是可能,虽又老不现实,而任何一未现实的可能不因此就老不现实;同时如果所有未现实的可能都老不现实,它们(未现实的可能)仍为不可能。“未现实”这一可能底老不现实与未现实的可能底老不现实是两件事。

二一二 有轮转现实的可能。

最显而易见的说法,就是说“能”有出入,其出也必有所入,其入也必有所出。出入之间就有轮转现实底可能与轮转现实的可能。

我们可以说二一○,二一一两条既表示所有现实的可能不都老是现实的,所有未现实的可能不都老是不现实的,则一定有些现实的可能慢慢地不现实,有些未现实的可能接着现实,我们可以说未现实者继之以现实,现实者又继之以成虚。现实与未现实之间有交换,有轮转。究竟甚么可能现实,甚么可能未现实,不是本条底问题。

可能无所谓轮转,即“现实”这一可能亦无所谓轮转;但“现实”不仅是可能,而且是一现实的可能;这老是现实的可能底内容是老在那里轮转的。这就是说,可能虽无所谓轮转,而可能底现实与不现实老有轮转。

二一三 变是一现实的可能。

这里的变就是可能底轮转现实。有轮转现实的可能,就有轮转现实这一可能,有轮转现实这一可能,就有变这一可能。轮转现实不仅是一可能,而且是现实的可能,所以变也是一现实的可能。变不仅是一现实的可能,而且是老是现实的可能,它是老是现实的可能,因为它是任何东西所不能逃的现实。可是它虽是任何东西所不能逃的现实,而我们也找不出纯理论上的理由去表示它必然现实,所以它不是一不可以不现实的可能。变是头一个老是现实的可能底例。

变是非常之重要的,在现在这时代我们很容易感觉到变底重要,因为在我们底生活中,环境里变底速度似乎老在增加。以后我们愈要感觉到变底重要。可是,有一两点我们得注意一下。

变当然不是可能底变,因为可能无所谓变与不变,即“变”这一可能也无所谓变与不变。这是显而易见的;好像“动”一样,动的东西固然动,而“动”这一可能不动;扰万物者莫急乎风,而风这一可能不扰万物。变既不是可能底变,而在现在这一章里,所谓“东西”者尚没有提出来,变只能是可能底轮转现实底变。以后我们也许要表示“东西”底变就是这里的变,但至少在现在,这里的变不必是“东西”底变。这里的变是不久就要提出的“本然世界”底变,而本然世界不必有我们所谓“东西”那样的东西。这就是说,在本然世界,“东西”这一可能不必现实。所以至少在现在我们只说变是可能底轮转现实底变。

这里的变既然是本然世界底变,它当然是本然的变,而本然的变是先验的变。我们已经把“先天”与“先验”分别一下,“先天”似乎总是“先验”,而“先验”不必是“先天”。现在我们只谈先验。“有变”这一命题是先验的命题。我们“说”这一命题当然是后验的,因为“说它”是一件事体,说出来是耳闻的事体,写出来是目见的事体;我们“知道”这一命题当然也是后验的,因为“知道它”是一件事实;我们“得到”这一命题当然也是后验的,因为“我们得到”的意思就是我们知道或说出来的意思。可是,“有变”这一命题本身是先验的,因为即令没有我们现在所有天文学与物理学的宇宙,而这一命题底正确性与它底现在的正确性一样。关于这一点,请参看一一五“式无内外”那一条。

二一四 不变是一现实的可能。

本条在本文里似乎毫无问题。道不变,“式”不变,可能不变,“能”也不变。不变似乎毫无问题地是一可能。

同时“式”不能无“能”所以“式”老是现实的,“式”既是老是现实的,则它底现实不变,它底现实不变,就表示不变不仅是一可能,而且是一现实的可能。

可能的现实虽变,而“现实”这一可能老是现实的,“现实”这一可能既老是现实的,则它底现实不变,它底现实不变,也就表示不变是一现实的可能。

可是,不变虽是一现实的可能,而我们不能跟着就说有不变的“东西”。从“东西”或“事体”这一方面着想,我们似乎要承认“天下”无不变的“东西”,也无不变的事体。但这是以后的话。现在所注意的就是本然世界不必有以后所称为“东西”的“东西”。也不必有以后所称为“事体”的“事体”。假设本然世界没有“东西”,没有“事体”,它仍有变与不变,而变与不变仍是现实的可能。

二一五 现实的可能底现实先于未现实的可能底现实,而未现实的可能底现实后于现实的可能底现实。

这句话可以当作“先后”底定义看,也可以当作一命题看。无论视为命题或定义,“先后”底意义就是普通所谓先后底意义。“先后”与“时间”似乎是丢圈子的思想。先提出那个来,似乎是很可以随便。照本文底程序,在这里说先后似乎比说时间容易一点。在注解里面,我们既要把这句话弄清楚,我们似乎要利用“已经”与“尚未”底字眼。现实的可能其现实是已经现实,未现实的可能,如果现实,还尚未现实。已经现实的在尚未现实的以前,尚未现实的在已经现实的之后。

至于从前曾经现实而现在不现实的可能都摆在未现实的可能范围之内。关于这一点,参看下条注解中最后几句话。

二一六 可能底轮转现实有先后。

可能既有轮转现实,当然有先后。所谓轮转现实就是说有些可能从前现实,现在不现实,从前未现实,而现在现实;未现实的可以次第现实,现实的也可以次第成空。在这轮转之中总有已经现实与尚未现实底分别,既有这两种现实底分别,总有先后问题。这轮转现实有方向问题,也许有人想到,而我们尚没有提出。对于此问题,我们要稍微说几句话。

一可能底现实是否可以继之以成虚,成虚之后又继之以现实?如果一可能底现实可以这样地重复,则轮转现实底方向可以是曲的;如果不能,则轮转现实底方向是直的。这当然有很大的分别。

从可能方面着想,轮转现实底方向是曲的,已经现实而继之以成虚的可能是未现实的可能,已经成虚而又继之以现实的可能是现实的可能。但在这里,我们对于这问题不必有所表示。无论轮转现实底方向是直的也好,曲的也好,轮转现实总有先后。

二一七 先后是现实的可能。

我们在这里似乎把先后视为一可能。这也许是不对的。先后是“在前”“在后”底关系。“在前”是普通所谓反对称而又传递的关系,“在后”也是。从关系方面着想,它们似乎是两关系,因为用它们组织成一串连级(Series)的时候,此连级虽一而方向不同。可是为省俭起见,我们在这里没有说先后是两可能;以后要分的时候再分不迟。

先后的确是可能,二一二,二一六,不仅表示它是可能,而且表示它是现实的可能。既有轮转现实的可能,而轮转现实有先后,先后当然也是现实的可能。

二 一八 不老是现实的可能底现实或者有始或者有终。

这一句话可以视为定义看。如谈定义,我们不仅可以用终或始去定“不老是现实的可能”底义,也可以用不老是现实的可能去定终或始底义。但在本文,定义方面的问题总是从略,我们在这里所要表示的如下:不老是现实的可能就是现实有始或有终的可能,而现实有始或有终的可能就是不老是现实的可能。

老是现实的可能底现实无终始,“变”是老是现实的,而“变”底现实无终始,“先后”这一可能是老是现实的,而它底现实无终始。以老是现实的可能为背景,其它可能的现实才有终,才有始。老是现实的可能底现实可以视为一两头无量的连级,说这连级底两头无量,就是说它无终始。以此连级为背景----别的背景现在不提----其它不老是现实的可能底现实才有终,才有始。

也许有人以为我们对于老是现实的可能有两种看法:一是把它们当作空架子看,一是把它们当作实架子底现实看;而作如此看法的时候,前者无终始,而后者有终始。这说法是不对的。不老是现实的可能真有因这两个看法而得不同的结果的情形,从可能这一方面着想,无终始,从可能底现实这一方面着想,有终或有始。但对于老是现实的可能,这两个看法虽仍是不同的看法,而结果没有不同的地方;因为它们是老是现实的可能。说它们是老是现实的就是它们底现实无终始。这似乎是毫无问题的。

不老是现实的可能至少要分以下两种:一种底现实是的的确确有始而又有终的,另一种底现实或有终而无始,或有始而无终。前一种底例有从前有而现在已灭绝的野兽。这些可能底现实都是有始而又有终的;可能底现实既可以重复,这些可能底现实底终始不必只有一套。“已往”这一可能就大不相同,它底现实无始,但如果我们指任何某一可能底现实为界限,则已往底现实有终。“已往”这一可能底麻烦问题很多,以后也许要提出讨论。现在所注意的是:不老是现实的可能底现实或者有终而无始,或者无始而无终,或者既有始又有终,所以本条说它们底现实或者有始或者有终。

二一九 终始都是现实的可能。

所有的现实的可能既不都老是现实的,则根据以上二一八,有些可能底现实或有终或有始。这当然就是说有些现实的可能,其现实或有终或有始。不仅如此,有些可能底现实,终与始兼而有之。这可以视为经验方面的话,也可以视为推论出来的结论。如果视为经验方面的话,自然史可以供给材料。如果视为推论出来的话,我们可以说:有轮转现实的可能,就有那现实有始有终的可能。“能”入于一可能是那一可能底现实底始,“能”出于一可能是那一可能底现实底终;“能”既只有那么“多”----就是无生灭,新旧,加减底意思----一定有些可能最初未现实其后现实,而更后又变成未现实。既然如此,终始不仅是可能,而且是现实的可能。

二二○ 可能底现实底终始有先后。

现实的可能底现实既先于未现实的可能底现实,那么现实的可能底开始现实一定先于未现实的可能底开始现实。可能底现实底始既有先后,可能底现实底终当然也有先后,同时,终始都是现实的可能,已经现实的“始”(视为事体)底现实先于尚未现实的“始”底现实;已经现实的“终”底现实先于尚未现实的“终”底现实。可能本身既无所谓先后,这句话当然不是说“终”“始”两可能有先后,而是说可能底现实有先后。

二二一 可能的现实底终始底先后有秩序。

“秩序”底意义非常之麻烦。我们在这里不必讨论它底普遍的意义,二一七底注解已经表示“先后”可以视为在前与在后两关系。我们可以用“在前”这一关系组织成一串两头无量的连级。这连级中可以有……,x,y,z,……等等为关系分子,例如……在x之前,x在 y之前,y在z之前……等等。这无量的关系分子可以与数目----整数,有理数,无理数,等等----成一“一一相应”底情形,而在这情形之下,我们可以把一可能底现实底终始摆在这连级中的一个至当不移的位置。这就是本条所谈的秩序。

可能底现实底终始底先后有这样的秩序,这就是说:A可能底开始现实,必有B可能底开始现实在A可能开始现实之前,B可能底开始现实必有C可能底开始现实在B可能底开始现实之前…………A可能底打住现实必有B可能底打住现实在A可能底打住现实之前,B可能底打住现实必有C可能底打住现实在B可能底打住现实之前…………这“在前”底秩序也就是“在后”底秩序,不过方向不同而已。

在这连级中两可能底开始现实可以占同一位置,而它们底打住现实不占同一位置。如果这样,它们底开始现实无先后,而它们底打住现实有先后。反过来两可能底打住现实可以无先后,而开始现实有先后。既然如此,也可以有两可能,它们底开始现实无先后,它们底打住现实也无先后。两可能底现实有这样的情形,多数可能的现实也可以有这样的情形。

不仅如此。不仅可能底现实底终始有先后,可能底现实底历程也有先后。不仅前一方面的先后有秩序,后一方面的先后也有秩序。A可能底现实底终始之间,可以有B可能底开始现实在A可能底开始现实之后,也可以有B可能底打住现实在A可能底打住现实之前;B可能现实底终始之间,也可以有C可能底开始现实在B可能底开始现实之后,也可以有C可能底打住现实在B可能底打住现实之前…………我们也可以说A可能底现实底终始之间,可以有B可能底开始现实在A可能底开始现实之后,也可以有C可能底打住现实,在A可能底打住现实之前,而在B可能底开始现实与C可能底打住现实之间,可以有B可能底开始现实在B可能开始现实之后,也可以有C可能底打住现实在C可能底打住现实之前…………这两可能都是可能,既然如此,A可能底现实底历程也可以有先后,而它底先后也有秩序。我们用不着在这里讨论任何可能底现实底历程方面的先后,它们都可以有这历程底先后。可是,老是现实的可能底现实,其历程的确有这样的先后(头一说法所表示的),当然也有这先后底秩序。例如“现实”这一可能底现实,它底历程两头无量,而中间的历程有先后有秩序。

二二二 时间是一现实的可能。

这里的时间就是二二一所说的秩序。照那一条所说,时间不仅是可能而且是一现实的可能。这一点用不着再有所发挥。我们也许要注意这是本然世界底时间。如果有我们现在这样的世界产生,我们现在这样世界底时间就是这里的时间,但这里的时间不必会演化成现在这样世界底时间。我们现在这样世界底时间,从经验方面着想,是具体物事底变迁历程中的那有先后关系,所以也有不回头的方向的秩序。我们要客观地经验它,离不了具体的物事;我们要客观地而又精微地经验它,离不了度量。度量也要借重于具体的物事;而具体的物事无论如何重要,在本文底现在这一章中,还没有发现。

我们在本章中表示一可能底现实,实实在在是表示它不会不现实,或一定现实。“能”既不能无“式”,“能”既有出入,可能既轮转现实等等,时间是不会不现实的。这里的不会不现实可以说是本然世界底不能不现实。本然世界底时间可以说是先验的时间,可是这时间底先验与“式”底先天不同。用哲学术语说“式”是在理论上“能”之所不能逃的可能,而本然世界底时间不是在理论上“能”之所不能逃的可能。“能”不能逃“式”是必然命运,它可以解释成一逻辑命题;能有出入(不能逃时间底根据)不是一必然命题,而是一本然的真理。

我们在一一五与一一六两条就提及先天与先验底分别,可是那时候没有多谈。其所以在这里提出这个问题不过是因为也许有些人盼望在谈时间的时候我们会把这问题提出来讨论一下。

先天与先验在本文都没有“不从经验而来”底意思。先天与先验底问题都离不了知识。从知识底对象着想,它总是“先”经验而“有”,这里的“先”表示“有它”是“知道它”底必要条件。从知识底本身着想,它总是来自经验,这表示没有经验我们无从知道。可是从知识底正确性这一方面着想,有些知识是对于特殊或个体物事的知识,这样的知识没有先天后天或先验后验底问题。有些知识是对于普遍的情形的知识,这些知识之中有一部分对于已往为真,而对于将来不敢保其亦真,这一部分是后验的知识。有一部分对于已往固真,可是,只要相应于它的经验不从此打住,对于将来也真;这一部分是规律知识,对于将来它有能否引用底问题。第三,有一部分的普遍知识对于已往为真,对于将来,只要有经验,总有相应于它的经验,所以不会不真;这一部分就是这里的先验的知识,即令将来的世界不是现在这样的世界,只要有经验,这一部分的知识总是正确。最后,还有一部分的知识对于将来无论有经验与否它总是正确的,这一部分是本文所谓先天的知识。只有关于逻辑的知识是先天的。

二二三 同时现实是一现实的可能。

所谓同时现实至少是两可能底现实,而它们底开始现实同时。所谓同时至少是说两可能底开始现实没有先后,或者说两可能底开始现实在时间的秩序上占同一位置。

同时现实毫无疑问地是可能。我们现在不仅要表示它是可能,而且要表示它是现实的可能。关于后一点,只要承认前面的话就得承认它。“式”底现实与“现实”底现实可以说是“同时”,虽然它们底现实都无所谓终始。从关系方面着想,先后是两可能,这一点前此已经表示过;可是先后这两可能底现实是同时的。这当然不是说现实有先后的可能底现实同时,这些可能底现实既有先后当然不能同时;但先后这两可能本身底现实是同时的。

除此以外是否有同时现实的可能,我们用不着讨论。

二二四 一可能底现实有同时成虚的可能。

“成虚”两字我不喜欢,可是,我一时也想不出好的名称。同时成虚至少有两种。一种是两可能底同时打住现实。所谓成虚就是打住现实。可能底开始现实可以同时,打住现实当然也可以同时。两可能底同时成虚是一可能,但是否为一现实的可能就不容易说。我们似乎不能根据以上所说的话,指出两可能来说它们底成虚是同时的。当然先后两可能,如果成虚,它们底成虚是同时的,这就表示它们底同时成虚是可能;但先后没有成虚,所以从这两可能看来,我们不能说两可能底同时成虚是现实的可能。

但同时成虚不仅只于以上一种,它不一定是两可能打住现实底同时,它可以是一可能底现实与另一可能底打住现实同时,既有轮转现实的可能,而轮转现实又是现实的可能,这样的同时现实是现实的可能,这样的同时成虚也是现实的可能。总而言之,“能”既只有那么“多”,有人必有出,人为可能底开始现实,出为可能底打住现实;有些出入有间,有些无间;这无间的出入就是一可能底现实与另一可能底打住现实同时。

二二五 一可能底现实有均等现实的可能。

兹以甲为开始现实的可能,另有乙,可能它与甲底关系可以使我们说:“如果甲是现实的可能,则乙是现实的可能”,或者“乙可能底现实可以从甲可能底现实推论出来”(请注意后面这一句话表示前面的话不是一具有所谓“真值”蕴涵的话。其所以要这样地表示下,就是要避免真值蕴涵底Paradox)。这两句话表现均等现实底意义。这里乙可能就是甲可能现实时的均等现实的可能。我们也可以说均等现实的可能是一现实可能所属的可能,均等现实的可能也许早已现实,也许与现实的可能同时现实,这一点我们在此处用不着提出讨论,这是“甲”种均等现实的可能。

还有乙种均等现实的可能。上面已经说过,一可能底现实可以有同时成虚的可能。设以甲为开始现实的可能,丙为同时成虚的可能,如果丁与甲丙底关系可以使我们说:“如果甲是现实的可能,则丁是现实的可能”,或者“丁底现实可以从甲底现实推论出来”;“如果丙是现实的可能,则丁是现实的可能”,或者“丁底现实可以由丙底现实推论出来”;则丁是甲底“乙”种均等现实的可能。

简单地说,丁是甲丙两可能所同属的可能。

这里“甲”种均等可能底现实是“乙”种均等可能底现实,而“乙”种均等可能底现实不一定就是“甲”种均等可能底现实。它们有包含关系,这关系以后再提出。

二二六 一可能底现实有均等未现实的可能。

这里的未现实的可能不是二二四所说的成虚的可能。成虚的可能是从前现实而现在打住现实的可能,这句话底未现实的可能不指随着一可能底现实而现实,或随着一可能底现实而成虚的可能。这句话不过是说一可能底现实总有别的可能“依然”未现实,或“仍旧”未现实。

对于这些可能,我们也许可以说以下的话:

如果现实的可能是甲可能,这均等未现实的可能一定不是甲可能所包含在的可能。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因为凡是甲所包含在的可能都是甲可能现实时的均等现实的可能,而均等现实的可能绝对不能又是均等未现实的可能。

老是现实的可能当然不是均等未现实的可能。这其实用不着说的。一方面它们既是老是现实的,当然不能又是未现实的;另一方面老是现实的可能是任何可能现实时的均等现实的可能,当然也就不是均等未现实的可能。

老不现实的可能是任何可能现实时的均等未现实的可能,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同时这一句话也可以表示逻辑书上所说的“空类包含在任何类”。这一点与方才所说的那一点,以后还要提及。

除老不现实的可能外,相对于任何一可能底现实,均等未现实的可能有以下三种:(一)设以甲为现实的可能,包含在甲而同时又未因甲底现实而现实的可能,(二)设以乙为同时成虚的可能,包含在乙而又从来没有现实的可能,(三)既不包含在甲,也不包含在乙,而同时又不包含甲或乙的未现实的可能。这三种可能与甲可能底现实“不相干”。

二 二七 老是现实的可能包含不老是现实而现实的可能,不老是现实而现实的可能包含在老是现实的可能。

所以现实的可能既不都老是现实的,所有未现实的可能既不都老是不现实的,可能的现实既有轮转,则在任何时间有现实而不老是现实的可能。本条所要提出的是这些现实的可能与老是现实的可能彼此底关系中之一关系。

可能无先后,可能底现实可以有先后。可能无包含,现实的可能可以有包含。设以A为老是现实的可能,以X为现实而不老是现实的可能;A既是老是现实的,则如果X现实,A也现实,如果X是一现实的可能,A也是一现实的可能。这里的“如果----则”是真值蕴涵。也可以说是严格蕴涵,而且也是有推论的蕴涵。这“如果----则”是真值蕴涵,因为无论“X现实”是真的或假的,“A现实”总是真的;它也可以说是严格蕴涵,因为无论“X现实”是真的或假的,或可能的或不可能的,“A现实”总不会是假的。

可是,我们所注意的不仅如以上所说,而且要表示“A现实”可以由“X现实”推论出来。兹以“式”与“现实”为例。如果任何X现实,则“式”现实,而“式”底现实可以由X底现实推论出来。关于后面这一点,只要我们把“式”底定义记清楚,这是毫无问题的。“现实”这一可能也是一样,如果X现实,则“现实”这一可能现实,而“现实”底现实可以由X底现实推论出来,这也是毫无问题的。“A”这样的可能是任何可能底现实的均等现实可能。既有此情形,照本条底说法,“A”这样的可能包含X那样的可能,而X那样的可能包含在A那样的可能。A既是老是现实的,X那样的可能既也是现实的,我们用不着表示“包含”与“包含在”都是现实的可能。

二二八 如果第一现实的可能包含第二现实的可能,而第二现实的可能包含在第一现实的可能,则第一现实的可能大于第二现实的可能,而第二现实的可能小于第一现实的可能;而大小是现实的可能。

这可以说是大小底定义;同时如果我们先假设大小底定义,我们也可以说它是命题。可是,我们要注意这是现实的可能底大小,普通所谓“东西”底大小要过些时才出来,现在不谈。同时我们也得注意一下,我们所谈先后,所谈的是可能底现实,谈终始也是一样;谈大小,所谈的是现实的可能,谈包含关系也是一样。

大小可以视为两可能,理由与先后可以视为两可能底理由同样。

大小不仅是可能而且是现实的可能。二二七说老是现实的可能包含不老是现实而现实的可能,不老是现实而现实的可能包含在老是现实的可能;二二八底前一部既然把大小与包含关系那样地联起来;则老是现实的可能当然大于不老是现实而现实的可能,而不老是现实而现实的可能小于老是现实的可能。既然如此,大小当然是现实的可能。

二二九 如果两现实的可能彼此包含,则它们相等,而相等是现实的可能。

这里的相等也是现实的可能底相等,个体东西底相等以后再谈。同时相等既是现实的可能底相等,当然不仅是可能底定义相同,而且是普通所谓“类”底“外延”相等,不过在这里我们还没有提到外延底问题而已。仅是内包而不是外延底相等,有时也谈到,那似乎是免不了的,但是本章我们既注重现实底问题,当然注重现实的可能底相等。

本条与其它介绍名称的各条有同样情形。在那半成文的秩序方面着想(这里虽然没有严格的秩序,但秩序总是有的),我们可以把这句话当作定义看;但是如果我们不从那一方面着想,我们也可以把它当作命题看。视为命题它也是真命题。

相等也是现实的可能。“式”既是析取地无所不包的可能,则“现实”这一可能底现实就是“式”底现实;“现实”既是可能之有能,则“式”底现实也是“现实”底现实。老是现实的可能也是这样,不过表示的时候多点子困难而已。无论如何,既有现实的“式”与现实的“现实”相等,则“相等”也就是一现实的可能。

二三○ 本然世界是老是现实的“现实”。

这句话底意思表示我们所谓“本然世界”是所有曾经现实及任何时现实着的可能,而这就是现实了的“现实”这一可能。

我们已经表示“式”不能无“能”,这就是说“式”不能不现实,而这又表示“现实”不能不现实。“式”与“能”可以分开来说,不能分开来有。研究“式”的学问是逻辑学,研究逻辑的时候,可以不谈“能”,因为我们所研究的是空架子,只要在消极方面我们能够表示逻辑命题之不能假已经够了。在形而上学我们不能不谈到“能”,因为我们也要在积极方面表示逻辑命题之不能不真。

照前一章底说法,我们可以看出道是必然的现实的世界。可是道那样的世界不必就是本条底本然世界。本条底本然世界底根据是一一六,能有出入,二八除“式”外有现实的可能,二一 ○所有现实的可能不都老是现实的,二一一所有未现实的可能不都老是不现实的。至少从我个人说,我虽然觉得这些话都是真的,而我不觉得它们是必然的,可是,我虽不觉得它们是必然的,而我又觉得,只要有经验,它们都不会是假的。

变、时间、先后、大小…………都是这本然世界底情形。这本然世界,除新陈代谢外,似乎没有甚么可说的。可是,我们要表示它是现实的世界。从前已经表示过,“现实”底现字没有现在底意思,只有现出来底意思,而实字没有存在底意思,只有实在底意思。本然世界是实实在在现出来的世界。它虽然是实实在在现出来的世界,而它不必就是现在所有的这样的世界。天地日月山水土木等等都是可能,但它们是否现实的可能,在本章这一阶段,我们既不知道它们是否现实,也不能根据以前所说的话去决定它们是否现实。这本然世界也许仅是原子电子那样的世界,而不是官觉经验,所能接触的世界,也许老早就是官觉经验所能接触的世界,也许根本就不是前一样的世界,也不是后一样的世界。可是,在这本然世界里,变是有的,时间是有的,前后、大小都是有的,除本条所说的外,别的似乎就不容易说了。

本然世界是先验的世界。这不是说我们对于它的知识是先经验而有的,这是说只要有可以经验的世界,我们就得承认有这样的、本然的、轮转现实的、新陈代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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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傅斯年 · 著
  • 大乘四法经释抄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佚名 · 著
  • 庄子解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王夫之 · 著
  • 论道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金岳霖 · 著
  • 新庵译屑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吴趼人 · 著
  • 律戒本疏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佚名 · 著
  • 先秦学术史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傅斯年 · 著
  • 律杂抄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佚名 · 著
  • 小经理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赵树理 · 著
  • 陶甓公牍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刘汝骥 · 著
  • 实干家潘永福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赵树理 · 著
  •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佚名 · 著
  • 地持义记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三部律抄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佚名 · 著
  • 后山谈丛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陈师道 · 著
  •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佚名 · 著
  •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佚名 · 著
  • 甲申纪事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冯梦龙 · 著
  • 书集传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蔡沈 · 著
  • 德育鉴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梁启超 · 著
  • 至大金陵新志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张铉 · 著
  • 诗经世本古义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何楷 · 著
  • 雨山和尚语录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雨山上思 · 著
  • 清河书画舫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张丑 · 著
  • 丽情集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张君房 · 著
  • 蕉庵诗话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魏元旷 · 著
  • 献贼纪事略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佚名 · 著
  • 千金宝要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郭思 · 著
  • 续通典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多人 · 著
  • 温疫论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吴有性 · 著
  • 现报当受经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佚名 · 著
  • 像法决疑经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