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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个体底变动

论道 金岳霖 2024-10-05

六一 在可能底轮转现实中,有综合可能底特殊的轮转现实。

可能底轮转现实当然是有程序的。在这个程序中,现实既个体化,而个体一方面既是综合的可能,所以总有综合可能底现实,另一方面既特殊化,所以总有综合可能底特殊的现实。既然如此,在可能底轮转现实中当然有综合可能底特殊的轮转现实。

本条可以说是补第二章之不足。第二章仅谈到可能底轮转现实,没有谈到轮转现实底个体化,也没有谈到轮转现实底特殊化。一可能在一个体上底开始现实不必是该可能底开始现实,一可能在一个体底打住现实不必是该可能底打住现实,但各个体底特殊的轮转现实总在可能底轮转现实程序中,因为后者是干架,前者是干架中的枝节。干架虽不必有枝,而枝节老逃不出干架。

同时“能”不会老在一套可能中轮转现实。我们在第二章已经表示本然世界是新陈代谢的世界。既然如此,个体所现实的可能当然也不限制于一套。

六二 综合可能底特殊的轮转现实即一个体底历史。

个体总是具体,总是多数可能之有同一的“能”。自可能一方面说,简单言之,个体总是一综合可能。它既是一可能,它就可以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现实,如果它仅是如此,它就不是个体,也不是特殊。可是,一综合可能底现实也是特殊的现实,而那现实就是一个体。一个体既是特殊的个体,当然免不了特殊的现实与特殊地轮转现实。

从时间方面说,每一个体就是一特殊的轮转现实与继续现实底历程。我们把这整个的历程叫作历史。在习惯上有时也有这样的用法。有时历史二字仅仅是用到写出来的历史上面。我们这里的用法当然不是那个用法。这里历史二字包括一个体底整个的历程或整个已往的陈迹与现在的状态。

六三 在一个体底历史中有不同的可能底轮转现实,此即该个体底大交。

假如一块鸡血石在某一时期是有红色的,经过太阳晒底结果,原来的红色变成紫色。红与紫都是可能,在一个体底历史中,起先是一可能底现实,后来是另一可能底现实。如果以后再由紫变黑,那又是另一可能底现实了。在颜色方面有此情形,在其他方面也有此情形。这里轮转二字与第二章及以上一样,它可以有而不必有轮回底意思。

我们在这里所应注意的是可能,从可能这一方面说,个体所现实的是共相。在一个体底历史中,可能底轮转现实是个体改变它所现实的共相。一个体改变它所现实的共相,一定同时也是改变它底殊相,但一个体改变它底殊相不必就是该个体改变它底共相。一个体改变它底共相,我们叫作大变。普通所谓变似乎是这里的大变;例如说某人变了,我们底意思是说他在性情上或性格上或其它方面变了,而似乎不仅表示今天的某人不完全是昨天的某人。

六四 在一个体底历史中有各可能底特殊的轮转现实,此即该个体底小变。

个体在它底历程中不仅有不同的可能底轮转现实,而且有各可能底特殊的轮转现实。那就是说它不仅改变它所现实的共相,而且改变它底殊相。个体既特殊化;一方面特殊化是本身没有止境的程序,另一方面照定义特殊往而不返,个体不能不老在那里变更它底殊相。

也许对于这两方面的情形,我们要稍微说几句话。特殊是没有止境的程序,执任何特殊以为特殊,必仍有更特殊者,所以殊相中必仍有更殊的殊相。另一方面特殊往则不返,所以在个体底现实历程中,以任何一部分为标准,那部分中必有川流不息的成分往而不返,所以有殊相底轮转现实。这种殊相底轮转现实总是个体所现实的可能中各可能底特殊的轮转现实。这种轮转现实我们叫作小变。普通所谓变似乎不是这里所谓小变。如果是的,说一件东西变了,是一句没有多大意义的话。

六五 无不变的个体。自大变而言之,在相当时间内有不大变的个体。

本条前一部分所谓变当然是指大变与小变兼而言之,大变固然是变,小变也是变。六四那一条实在已经表示无不变的个体。只有那包罗万象连时空亦在内的宇宙似乎发生问题。其实也没有问题。那样的宇宙固然不变,但那样的宇宙既不是特殊,也不是个体。是个体的“宇宙”,例如天文家所说的直径多么长的“宇宙”或一九三七年的“宇宙”是个体,可是,这样的“宇宙”的确变。显而易见地一九三七年的“宇宙”不是一九三六年的“宇宙”。以上是从变这一方面着想,是从个体在特殊化情形之下不能不变这一方面着想。假如我们从大变方面着想,问题就不同了。在相当时间内有不大变的个体。事实上是这样,理论上也是这样。假如不是这样,内在与外在关系底分别就说不通,而根本就没有外在关系。没有外在关系,以后谈知识论就难免有谈不通底困难。可是,这不大变的情形是有限制的。个体不能老不大变。所以它底不大变的情形总是与某一时间相对的,例如,在一点钟不大变,在一月不大变,在一年不大变等等。

假若时间上不加限制,我们可以说无不大变的个体。

六六 自能而言之,现实的时间无空隙,自个体而言之,现实的时间亦无空隙。

本条前面一部分也许是显而易见,可是,显而易见的地方似乎仅是现实底定义,现实既是可能之有能,现实的时间当然不会没有能,也不会有任何部分没有能(时间是一老是现实的可能),所以从能这一方面着想,现实的时间不会有空隙。在另一方面,问题不是如此简单。如果我们把“能”当作电子、原子、量子那类东西看待,时间虽现实,而不见得就没有空隙。可是我们要知道“能”根本就不是量子、原子、电子那类的东西。关于这一点,以后如有讨论空间的机会,再提出此问题,因为在那一方面讨论比较相宜一点。

从个体这一方面着想,时间也无空隙。这就是说,没有没有个体的时间。时间总是充满着个体的,因为时间只有一积量,或一方面的称量,而在这一方面上,只要个体在任何时间不等于零,它们底数目底多少与这积量毫不相干。个体是不会等于零的。个体等于零则现实原则失其效。现实原则是不会失效。的。所以无论本然世界底个体有多少,在任何时间它们底数目总不会等于零。(其实也不会等于一,因为只有一个具体,那唯一构具体就不是个体。)在任何时间个体不等于零,就是说时间不会没有个体的。说个体老有,就是说无时无个体。可是,这就是说,从个体而言之,时间无空隙。

六七 任何个体不能变更它底绝对时间上的位置。

时间往而不返,这一点用不着讨论。虽然我个人从前曾经感觉过时间是圆的所以也是可以回头的;其实那不过是把时间空间化而己。如果我们把时间当作时间看,它当然是往而不返。任何个体所经过的历程既不能重复地再现,它绝对不能变更。已往是怎样,它就是那样。任何人都不能安排他昨天底生活,这是毫无问题的。可是,历程或历史所包括的非常之多,时空底位置均在内。一个体昨天在某时在某地这一件事体是无法挽回的。

可是,如果我们不从已往这一方面着想,时间与空间上的位置就有不一致的情形。一个体不能变更它底绝对时间上的秩序。设以前天、昨天、今天、明天代表时间上的秩序,任何个体不能由前天,不经昨天,直接跑到今天来。它既不能在前天多打住,也不能在昨天少打住,也不能回到大前天。当然,我们在地球上绕圈子,有的时候省“一天”,有的时候在“一天”上打住四十八小时;至少从前有这个办法,现在似乎已经不用。但是,这不是变更绝对时间上的位置,这是变更相对时间上的计算。而这种情形底发生还是要靠以后所要提出的动。

六八 自“能”而言之,空间无空隙,自个体而言之,空间有空隙。

从“能”这一方面着想,空间与时间同样。在六六那一条底注解里,我们曾谈到原子、量子、电子等等问题。我们曾说在本条我们得稍微讨论一下。空间一方面,似乎要有空隙才行,至少在从前有人以为无空隙则没有东西能动;另一方面,似乎要无空隙才行,因为有空隙似乎就没有东西与东西之间彼此影响底媒介。我不知道物理学家对于这问题,尤其是对于后面这一部分有甚么样的新见解。从前有一办法是用那莫名其妙的“以太”作为避免空间之有空隙的工具,现在似乎不用这个办法;也许现在物理学根本就没有这问题,也许有而办法与以前大不一样。

无论如何,我们所谈的“能”不是电子、原子、量子那类的东西。电子等等是否个体,我们用不着讨论,那不是我们底事。如果它们是的,它们有“能”,如果它们不是,因为它们实在,它们也有“能”。如果它们不实在,以后的科学家就没有它们底问题,我们虽仍有它们底问题,而这些问题仅是可能方面的问题,而不是共相方面的问题,电子与电子之间布满着电子,它有能,如果是别的东西,它也有能,假如以后物理学家发现比电子小到几千几万倍的东西,那东西还是有“能”。只有无量小才不会有“能”。现实的空间不会有无量小的部分,所以别的东西一无所有仅余空间的空间也不会没有“能”,所以自能而言之,空间与时间一样无空隙。

可是,从个体一方面说,时间与空间不一样。空间不是充满着个体的。没有无个体的时间,可是,有无个体的空间。如有前者,现实原则失效,如无后者,现实原则亦失效。具体不多数化分解化也违背现实原则。空间虽不会没有个体,而不会充满着个体使它们合起来成一整个的不能分的具体。个体不会等于零,具体也不会等于一。具体等于一,无个别之分,而所谓个体等于零。个作既不等于零,则具体也不等于一。

六九 任何个体均可以变更它底空间上的位置。

时间不停留。从以往说,个体在时间上的位置是固定的,从现在说,它虽可以变更它底相对时间底计算,它不能变更它底绝对时间底位置。总而言之,个体在绝对时间的位置没有改变与不改变底问题。空间上的位置可不是这样。从以往说,个体在某一时某一地是无法改变的,这与时间一样;可是,从任何现在说,个体可以在一地方打住,也可以不打住。所谓打住是相对于一环境,所谓不打住是相对于另一环境。

个体能改变它底空间上的位置至少有一必要条件,那就是空间有空隙。空隙是相对的。既没有没有“能”的空间,空隙不会是绝对的。以后我们也许要提到个体底硬软坚实等等问题与这种空隙有关,例如两铁之间夹有木头,不仅此三者之者有空隙,两铁之间亦有空隙。可是,现在我们不谈这些问题,我们在这里只表示个体与个体之间不都有个体,不都是个体,当然更不会都是同样的个体。这里说的仅是动底必要条件而不是动底充分条件。即令空间有空隙,个体仍可以不动。

六一○ 一个体变更它底空间上的位置即该个体底动。

一个体在时间川流中可以跟着这川流而变更它底地点,也可以在时间川流中不变更它底地点。前一情形就是普通所谓不动(实在是相对的不动),后一情形就是普通所谓动(实即相对的动)。动底方式很多,在这里我们既无法也用不着表示这许许多多的方式。

请注意我们在条文上说的是个体变更它底空间上的位置,而注解里我们说的是个体变更它底地点。这样说法是有理由的,这理由到六一一、六一二自然会清楚。本条所注意者就是所谓动,而所谓动者即个体变更它底空间上的位置。谈时间与变,我们似乎不必谈个体,谈空间与动,我似乎不能不谈个体。这也许是我个人底成见,也许有结结实实的道理。无论如何,照本书底说法,所谓动是个体底动,而个体变更它底空间上的位置(无论相对与绝对)就是个体底动。

六一一 在任何一时间内,一个体变更它底地点即该个体相对地动。

空间上的位置有两种,一是相对的,一是绝对的,所谓地点就是相对的空间上的位置。一个体变更它底地点即一个体相对地动。所谓地点是个体在它底特殊环境中的空间上的位置,好像太和殿在北平底某一地点一样。与这地点相对的是环境中(现在不谈环境大小底问题)各个体底空间上的位置。这也许太麻烦,我们可以把时间代替环境中各个体底空间上的位置。举例来说,某时间的太和殿就是与许许多多特殊的个体有某某特殊空间上的关系的太和殿。地点是时间位置化的空间。各地点有它本身底相对的时间;所以一个体变更它底地点,也就是一个体变更它底相对时间上的计算。个体虽可以变更它底相对时间上的计算,而不能变更它底绝对时间上的位置。此所以六七那一条说个体不能变更它底绝对时间上的位置。

六一二 在任何一时间内,一个体变更它底绝对空间上的位置即该个体绝对地动。

在这里我们要说两句很长的话。绝对的时间是有至当不移的位置的时面底先后相继底秩序。绝对的空间是有至当不移的位置的空线底上下、左右、前后等关系所组织的秩序。绝对时间底关系者是时面,绝对空间底关系者是空线。相对时间底秩序是同样的秩序,而关系者是个体;相对空间底秩序也与绝对空间底秩序同样,而关系者不是空线而是个体。时面与空线均有至当不移的位置,以时面与空线为标准,个体也有至当不移的位置。可是个体与个体之间无至当不移的位置,只有彼此相对的位置。一个体不仅有绝对时间上的位置,也有相对时间上的位置;不仅有绝对空间上的位置,也有相对空间上的位置。个体不能变更它底绝对时间上的位置,可以变更它底相对时间上的位置,个体不仅可以变更它底相对空间上的位置,而且可以变更它底绝对空间上的位置。前面的变是相对的动,后面的变是绝对的动。

请注意这里所说的绝对时间与空间以及绝对的动,都是不能用现行的科学方法找出来的,也不是度量所能量的,因为度量本身是利用个体去决定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而绝对的时、空、动不仅是个体与个体底关系。

六一三 在绝对时间底秩序中,本然世界不停流于同一的绝对的空间底位置。此即本然世界底动。

无所不包的本然世界或本然宇宙无所谓变,这一点前此已经提到过。无所不包的本然世界也无所谓动。本条所谈的本然世界是特殊化的本然世界,是具体时间位置的本然世界,是某时间的本然世界,而不是包罗万象时空亦在内的本然宇宙。这样的本然世界是特殊的具体,它也可以动,不仅可以动而且会动。

这一点比较重要,我们得打住一下,作一简单的讨论。如果这样的本然世界不能动,它就不是特殊的具体,因为特殊的具体总是可以变可以动的,并且是一定变一定动的。如果它能动而不动,则一方面现实的空间尽空间之可能,与其余可能底现实不一致;另一方面,如果绝对时--空有一致的统一的秩序,本然世界在绝对时间川流中不能不变更它底绝对空间上的位置。因为如果空间上的位置不变,时间已就打住川流。后面这一层不仅表示本然世界动而且表示它不会不动。

以上的理由也许不成其为理由,如果不成,似乎有其它成其为理由的理由。关于绝对的时、空、动,我们要注意以下三点。(一)从命题底意义着想,要有绝对的时、空、动;例如“北平今日下午八点钟是纽约今日上午八点钟”蕴涵“有共同的绝对的时间”(所谓绝对就是我们这里所谈的绝对)。(二)绝对的时、空、动,虽不能为科学底实验方法所发现,虽不能为手术底理论所证明,而它们底实在不必因此即受影响;除非我们先假设所有的实在都在科学所承认的范围之内。(三)绝对的时、空、动,既不是上项方法所能发现或证明,也就不是上项方法所能否证。总而言之,在科学范围之内没有绝对的时、空、动,虽不表示在科学范围之外有绝对的时、空、动,也不表示在科学范围之外没有绝对的时、空、动。

六一四 任何个体随本然世界底动而动。

如果本然世界动(这里所说的仍是特殊化的本然世界),则所有包含在本然世界的个体也就跟着动;好像地球动,任何在地球上与地球中的个体也跟着动一样。地球既不停留地动,在地球上或地球中的个体也跟着不停留地动。这里有一问题,在下条讨论。

六一五 无不动的个体,在某一时间内,自相对而又兼绝对的动而言之,有不相对动或不绝对动的个体。

本然世界不仅没有不变的个体,也没有不动的个体,前此已经说过,自大变而言之,虽有不大变的个体,而自小变而言之,无不变的个体。自相对的动而言之,在相当时间内有不相对动的个体;自绝对的动而言之,在相当时间内,有不绝对动的个体;但自既不相对的动又不绝对的动而言之,无不动的个体。相对的动与绝对的动二者可以兼有,不能兼无。六一三表示本然世界在动,六一四表示任何个体均随本然世界底动而动。既然如此,无不动的个体这一层似乎不必多说。

可是,问题还是在绝对的动与相对的动底关系。有相对动的个体,有不相对动的个体,这都是毫无问题的。不相对动的个体跟着本然世界底动而绝对地动,这也是毫无问题的。相对动的个体,动底方向与本然世界底动底方向不是完完全全相反的,也跟着本然世界底动而又绝对地动也是毫无问题的。问题是相对动的个体而方向又完完全全与本然世界底动底方向相反而速度又相同,这样动的个体是否跟着本然世界底动而动。也许有人以为这样相对的动的个体可以绝对地不动。可是,请注意这种情形之下该个体虽没有绝对地动,而相对地已经动了。只要本然世界动,没有个体不跟着动。相对与绝对这种字眼在这里也许不好,我们得注意我们所说的个体不绝对地动不等于说个体绝对地不动。

六一六 个体底变动有共相底关联。

这是一句不必说而同时又很重要的话。我们不必说,因为我们在第三章已经表示共相底关联寓于个体界。在那时候我们虽然没有谈到变动,而所谓个体界当然包括个体底变动在内。说那句话的时候这句话已经说了。

可是,本条非常之重要,我们还是要重复地说一说。本条表示个体底变动是可以理解的。所谓理解也许有许多的不同的意义,但在这许多不同的意义中,有一个意义说,所谓理解者实在就是遵守好些相通的普遍命题。如果我们注重相通而又注重普遍,所谓遵守相通的普遍命题就是有某某方面的共相底关联。反过来说要有共相底关联才有相通的普遍的命题为变动的个体所遵守,而这一层满足,个体底变动总是可以理解的。

个体底变动既可以理解,我们不仅可以理解已往而且可以理解将来。对于已往,我们不仅靠记载与古物而且根据理解以为推测;对于将来我们也根据我们底理解以为预测。这里说的理解不只于一方面,它所包括的普遍命题代表各种各类的关联。本条所说的本身就是一极普遍的命题。

六一七 个体底变动有因果。

这里所说的因果是共相底关联,是以普遍命题所表示的因果,是具所谓因果律公式的因果。它是共相底关联,所以它是六一六所已承认而未有明文表示的关联。我们把它特别地提出来,因为我们感觉它特别的重要。这里的因果既是共相底关联,我们就得特别地留心它不是以后所要提出的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生生灭灭。

因果关系(共相底关联也是个体与个体底高一级的关系)是非常之复杂的问题。历来讨论这问题的总不免也要提及时间上的先后问题,空间上的距离问题,必然与不必然底问题,外界与内心底问题,多因杂因等等问题。这些问题也许成问题,也许不成问题,但无论如何,我们在此处均不讨论。

我们虽不讨论必然或不必然问题,而我们要附带地表示这里的因果关系既然是共相底关联,这关系是“一定”的关系。这里所谓“一定”就是没有例外。请注意共相底关联当然没有例外,有例外的就不成其为共相底关联,其所以说一定而不说必然者不过是用字底习惯而已。我个人喜欢把必然二字限制到纯理之必然。既然如此,我只得用另外的字眼表示现实底固然,所谓“例外”都是我们底“错误”。这一点我们以后有机会再谈,现在用不着讨论。

这里的因果既是共相底关联,当然也是可能底关联,其所以要说共相而不说可能底道理无非是要表示这关联在事实上总是已经现实。在事实上已经现实不必就是在某时某地某个体与个体之间特殊地现实。前者是普遍的,后者是特殊的。甲是乙底因可以是现实的共相底关联,例如升火是房子热底因;而某个体与个体之间不必有那种关系,例如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升火而房子不暖。后面的个体没有现实前面的关系并不表示前面的关系没有现实。

六 一八 现实原则即任何现实状态底原则。

如果我们问这样的世界怎样来的,或者问为甚么我们会有我们所有的这样的世界,我们所提出的是非常之根本,非常之重要,也是非常之复杂的问题。可是,这问题至少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平削的,一方面是历史的;一方面是普遍的,一方面是特殊的;一方面是原则上的因果问题,一方面是个体变动上的源流问题。这两方面虽不是分开来的现实而需要分别地讨论。其它方面的问题,本文均不提出。

所谓这样的世界是怎样的世界呢?所谓这样的世界大都也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普遍的情形,另一方面是特殊的事实,设以P1 ,P2 ,p3 ,……代表普遍的真命题,而以P为总代表,以q1 ,q2 ,q3 ,……代表特殊的真命题,而以Q为总代表,我们底问题是:为甚么P与Q都是真的?我们用“现实状态”字眼表示横切的或平削的,一时间的,P与Q之所肯定。P之所肯定不相对于所谓现在,可是Q之所肯定总有一部分是相对于所谓现在的。所谓现在在本文底立场是普通所谓变词,或我个人所谓任指词,所以在现实状态字眼之前,我们加上“任何”二字以表示所谓现实状态者不限于某一时间。

“为甚么”也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从甚么来,另一方面是到甚么去;一方面是以往之所以成为现在,一方面是将来之所以需要现在;一方面是背后的推,一方面是前面的引;一方面是来历,一方面是目标。这两方面的问题有相同处,也有不相同处,就其不相同处而言,本文仅从前一方面着想,后一方面的问题现在不谈。

本条表示现实原则就是任何现实状态底原则。这里所谓“是”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说任何现实状态遵守现实原则,那就是说,它并行不悖,并行不费。第二层意思是说只要我们承认现实原则,我们不会没有所谓“这样的世界”。前一层意思注重不悖与不费,后一层意思注重并行。前一层意思不必多说,后一层意思似乎要从长讨论。其所以前一方面的问题不必多说者,除思想显而易见外,它与本条注解里头一段所提出的问题不十分相干。后一方面的问题其所以要从长讨论者因为它与所提出的问题相干,而本身又包括极复杂的思想(见六二○)。

六一九 自道而言之,无最前的因,无最后的果。

这里所谓最前是指时间方面的最前,所谓最后也是指时间方面的最后。因果既为共相底关联,所谓最前的因实指最初现实而为因的可能,所谓最后的果实指最后现实而为果的可能。“有没有最初现实而为因的可能?”或“最初现实而为因的可能是甚么?”这样的问题实在就是“为甚么有这样的世界”一问题底一部分的问题。我们对于前一问题的答案也就部分地答复后一问题。

第一章即表示道无终始,第二章也表示现实是一不能不现实的可能。其它老是现实的可能现在不必提及。从道底开展或现实底并行着想,道无终始,或无所谓终,无所谓始。无所谓始,故无最前;无所谓终,故无最后。既无最前,当然无最前的因;既无最后,当然无最后的果。

在六一八那一条我们已经表示现实原则是任何现实底原则。如果我们把原则视为因,把原则之下的现实视为果,现实原则也许是非常之基本的“因”,可是,这样的因无所谓前后,当然也无所谓最前与最后。总而言之,现实原则我们不能不承认。如果我们把它当作因,那么,任何现实状态都有共同的非常之基本的因。可是,这样的因不是本章所谈的因。照我个人底看法,因果二字没有这样的用法;也许我错了,但我总感觉原则与原则之下的现实底关系,如果我们硬叫它作因果关系,我们在语言上的习惯非大事更改不成。

这一点撇开之后,尚有另外的问题。也许有人以为老是现实的可能就是最前的因。在第二章我们曾经说过老是现实的可能,其现实先于不老是现实的可能底现实。既然如此,老是现实的可能似乎可以视为最初现实而又为因的可能。这个说法不是我们之所能赞成的,理由如下。

(一)老是现实的可能是笼罩其它可能的可能,所以它们这样的共相也是笼罩其它共相的共相。因果关系虽是共相底关联,因共相与果共相之间虽有媒介共相,而在原来的关联之中没有笼罩因共相与果共相的共相。这当然不是说没有笼罩因果两共相的共相,这是说在任何一因果关联之中,那样的共相不是关系者。举例来说,升火与房子暖两共相假如有因果关联,则笼罩此两共相的共相“事体”虽是背景,而不是这关联中的关系者。老是现实的可能只能是因果关联底背景,不能视为最前的因。

(二)老是现实的可能底现实无所谓始,也不与其它可能底终止现实而终。即令我们硬把老是现实的可能视为最前的因,而因为我们不能不承认它们不与其它可能底终止现实而终,我们也不能不承认这样的最前的因也同时就是最后的果。也许自遭而言之,异名同实,殊途同归,这样的话不过表示普通所谓“一而已矣”底意思。但从因果底关联而言之,我们不能说这样混乱的话,而“最前的因就是最后的果”底因果不是我们所谈的因果。

这两个理由已经充分地表示老是现实的可能不是最前的因,也不是最后的果。我们既坚持因果底分别,则自道而言之,无最前的因,也无最后的果。

六二○ 自道而言之,任何共相关联之下的现实状态为不能或免的现实状态。

本条非常之重要。它也是“为甚么有这样的世界”这一问题底一部分的答案。在六一八那一条底注解里,我们谈现实原则之为任何现实状态底原则的时候,我们曾说一方面任何现实状态遵守现实原则,另一方面我们说承认现实原则,我们不会没有所谓“这样的世界”。

我们得注意自道而言之,无最前的因,无最后的果。道无终始,在任何时间底立场上说话,道从无量来,往无量去。所谓“来去”是相对于该时间的,它没有甚么问题。问题在这无量上。Eddington曾表示过,如果我们以一首诗为标准,让一个猴子在打字机上听其自然地打字,只要我们给猴子以无量的时间及不重复地打字,那猴子可以把那首诗打出来。以彼喻此,我们所有的“现在这样的世界”好像那首诗一样(这当然不是说现在这样的世界美好如一首诗),从无量的道底开展上说,它总会出来的,它总是不能或免的。

这里的说法也许是掩耳盗铃,也许不是。无论如何,我们得先把这道理说出来。无量就是毫无限制,说空间无量就是说在空间上毫无限制,说时间无量就是说在时间上毫无限制。如果我们回到那猴子打字问题,我们既以打出一首诗为目的,则没有打出来总是在有量时间内没有打出来,所以总是一个时间上的限制,根本就与无量时间相冲突。或者从正面着想,说在无量时间那首诗可以被那猴子打出来,就是说在时间无限制底条件之下,猴子打出那首诗来是一可能,我们既然承认这一可能,则打不出来总是这一可能底尚未现实,而这一可能底尚未现实总是相对于一时间而说的,所以总是时间上的限制。

我现在要表示以上的议论不是掩耳盗铃,其所以有人以为它是掩耳盗铃者因为有人以为所谓“无量”是理论上的“取巧”而事实上根本没有那样的东西。这两层意思分别地都可以承认,可是,连合起来而连之以“而”字所绐与我们的印象,我可不赞成。“无量”这一概念的确非常之巧,但是它不是取巧,它底巧妙在调和理论与事实,而不在混乱理论与事实。如果我们说,“在无量时间如果猴子打上一万年的字,它可以打出一首诗来”,那的确混乱了理论与事实。但以上的说法没有混乱理论与事实,它不过表示猴子打字打出一首诗来是一可能,无论在有量时间中现实与否,在无量时间总会现实。

我们现在回到本条底主旨上去。自道而言之,既无最前的因,无最后的果,现实底开展总是两头无量。所谓“这样的世界”总是六一八所说的类似的现实状态。那样的现实状态底发生,从以往底无量说,不足为奇,因为在无量时间,它可以发生,即在某一时间不发生,在另一时间总会发生。

请注意这里所说的是任何现实状态,而不是某一现实状态之在某一时间发生。自道而言之,我们可以说某样现实状态会发生,而不能说某一现实状态之在某一时间发生。某一现实状态之在某一时间发生虽仍是道,而仅从道这一方面说起,我们不能表示何以在某一时间有某一现实状态发生。

这一点非常之重要。这里所说的现实状态是共相关联之下的现实状态,不是特殊化的现实状态。如果我们把现实状态分作六一八注解里所曾经提出的P、Q两类命题所肯定的现实状态,则这里所说的现实状态是P类命题所肯定的现实状态。其所以说共相关联之下的现实状态就是要表示这个意思,而在本条我们谈因果,也就是要表示这个意思。

从共相底关联着想,所谓“这样的世界”既是事实,当然是可能,既是可能当然可以现实,既可以现实则在无量时间当然会现实。普通所谓事实总有此时此地或一时一地底问题,所谓“理想”也有此时此地或一时一地底问题。如果我们把时间撇开,一部分的理想不会不现实。这里说一部分的理想者因为理想也有种类,例如“拿破仑底理想是作圣人”,“柏拉图底理想是至善的共和国”。我们不能把前一理想和时间分开来,可是,我们可以把后一理想和时间分开来,而在无量时间,它总可以现实。完全代表共相底关联的理想总会现实。共相关联之下的现实状态也是如此。

六二一 个体底变动有殊相底生灭,有生生,有灭灭。

六一六已经表示个体底变动有共相底关联,那是从潜寓于个体的共相着想。因为侧重共相,所以从那条起一直到本条,我们所谈的是因果,是共相底关联,是普遍的情形。本条所提出的是殊相底生灭;因果是个体变动中的共相底关联;生灭是个体变动中殊相底来往。这分别非常之重要。我们所有的“这样的世界”底起源至少有这两方面的问题。

这里当然有用字底问题。因果两字,从归纳法所给与我们的习惯着想,似乎限制到这里所说的共相底关联。生灭两字,至少在我个人底习惯,没有这种限制。“生”与“灭”当然是共相,但我们所谈的生灭是殊相底生灭,所以生是殊相底生,灭也是殊相底灭。也许特殊的生灭是不能谈的,也许有所指的时候,所谈的生灭不出所指的范围之外。而无所指的时候,所谈的生灭总是共相。这一点也许是非常之困难而又非常之重要的问题(其实前章谈特殊有同样的问题),但在本文我们不预备讨论。

个体不能不特殊化,个体当然也不能没有殊相。殊相不会长生不老,它总是普遍所谓千变万化的。一件东西由红变黄,除可能底轮转现实外,尚有“红”殊相底灭,“黄”殊相底生。个体底动总是个体底变,而个体底变总是殊相底生灭。请注意所谓殊相不仅有所谓性质方面的殊相,也有关系方面的殊相。如果殊相仅有前者,则在个体底变动中殊相底生灭不是普有的现象。但所谓殊相既兼有后者,则在个体底变动中殊相底生灭总不会是没有的。

不仅如此,一殊相底生有生它的殊相,一殊相底灭有灭它的殊相。在殊相底生灭中有生生,有灭灭。我们现在所谈的既是生灭,不是因果,不仅所生的是殊相,生生的也是殊相,不仅所灭的是殊相,灭灭的也同样地是殊相。

六二二 殊相莫不生,莫不灭;生生相承,灭灭相继;一殊相底生即另一(或多数)殊相底灭,一殊相底灭即另一(或多数)殊相底生。

上条已经说过,没有长生不老的殊相。照特殊化底定义,殊相总有时间位置问题。一殊相底时间位置(空间位置亦在内,因为它底地点即时间位置化的空间)就是该殊相由生到灭的生命。每一殊相总有生,总有灭。就生而言之,殊相莫不生,不生则不能殊;就灭而言之,殊相莫不灭,不灭也不能殊。此所以殊相莫不生,莫不灭。

现实的时间无空隙。既没有无“能”或无个体的时间,也没有无殊相的时间。既然如此,在任何时间内总有殊相底生灭,既有殊相底生灭,当然也有生生,有灭灭。既有生生,当然也有生生生,既有灭灭,当然也有灭灭灭。此即所谓生生相承,灭灭相继,生灭无论有其它秩序的与否,总有历程;这生生相承灭灭相继就是殊相生灭底历程;而这个历程在时间上总有秩序。

不仅如此,殊相既莫不生、莫不灭,既生生相承、灭灭相继,则在此生灭历程中,一殊相底生即另一或多数殊相底灭,一殊相底灭即另一或多数殊相底生。这样的情形发生,因为在生生中。生者生,而生生者灭;在灭灭中,灭者灭,而灭灭者生。既然如此,一殊相底生总是另一或多数殊相底灭,一殊相底灭就是另一或多数殊相底生。

一件特殊的事体的确有生灭两方面的看法。如果一件东西由红变黄,这“变”既可以是一件事体,它可以视为红底灭,也可以视为黄底生。鸡卵底灭是鸡底生,人胎底灭是人底生等等。普通所谓生即是灭,灭即是生,在本文只有这里的解释。这解释可以用以下方法表示;设以x代表一件特殊的事体(事体占有量时间),a,b表示两不同的殊相,我们可以说x既是a底灭,也是b底生。

还有一个生即是灭,灭即是生底思想,我们虽不必提及而仍以提及为妙。这个意思是说有生始有灭,无生即无灭,也许有人以为既有这样的情形,生即是灭,灭即是生。这其实用不着讨论。我们的确可以承认有生始有灭,无生即无灭,而生灭仍不必就是一件事体。有夫始有妻,无夫即无妻,而夫妻不是一个人。我们一看就知道这一点本来就用不着提及。总而言之,重要点是一殊相底生是另一或多数殊相底灭,一殊相底灭是另一或多数殊相底生。

六二三 特殊底极限既老不现实,一殊相底生非同一殊相底灭。

特殊底极限是时面、空线、时点--空点那样的“东西”。在讨论时空与特殊的那一章里,我们曾经表示特殊底极限虽不是不可能而是老不现实的可能。既然如此,没有现实的特殊是极限的特殊。或者用普通一点的话说,没有现实的特殊是占无量短时间或无量小空间的特殊。这当然也是说没有殊相是占无量短时间或无量小空间的殊相。只要我们承认特殊底极限老不现实,任何殊相不至于占无量短时间与无量小空间。这是毫无问题的。

既然如此,任何现实的殊相本身就不至于无量“小”,无论它如何的小,它总不会无量的小。也许我们还是把问题限制到时间上才比较的简单。任何殊相总是一件特殊的事体。任何一件特殊的事体既不能无量短,则它总是有头有尾有生命的事体。这当然就是说它可以更进一步的特殊化。所谓更进一步的特殊化至少就是把它底头、尾、生命分开来说或分开来讨论。任何特殊底头尾既可以分开来说,它们当然就有分别,而在理论上任何特殊均有始有终,而始终不同时。这显而易见地就是说任何殊相有生灭,而任何一殊相底生不是该殊相底灭,任何一殊相底灭不是该殊相底生。

以上六二二曾表示一殊相底生是另一或多数殊相底灭,一殊相底灭是另一或多数殊相底生。我们曾举例说一个体由红变黄,这一件事体既是红殊相底灭,也是黄殊相底生。我们也曾说任何x事体是一殊相a底灭另一殊相b底生。如果所谓生即是灭,灭即是生底意思是这个意思,本文表示接受。可是,如果所谓生即是灭,灭即是生所指的是一殊相底生即同一殊相底灭,或一殊相底灭即同一殊相底生,则本文不能接受。

请注意以上所说的由红变黄那样的特殊事体。说它是一件特殊的事体是相对于该个体较长的历史而说的,它本身既是一件特殊的事体,则它本身可以进一步的特殊化。它能进一步的特殊化就表示它底首尾不同时。如果我们把这变底开始视为一件特殊事体,变底终了视为另一件特殊事体,则变与它底终始虽均为事体,而它们特殊化底程度不同。在变是一件特殊事体的特殊层次上,红殊相底灭是黄殊相底生。在变底终始均是特殊事体的特殊层次上,变不是那一层次上的特殊事体,而红与黄也都不是那一层次上的殊相。

以x为一件在n层次上的特殊事体,则x可以是一a殊相底灭。同时也是b殊相底生。x本身既未达到特殊底极限,所以在n+l层次上,x本身也有生灭,而在n+l层次上x不是一件特殊的事体,x底生与x底灭都是。设以x底生为甲,x底灭为乙,在n+1层次上,甲乙不同时;而在此层次上,当甲发生的时候a也许还没有灭,而当乙发生的时候,b已经生,我们要知道在n+l层次上,a底灭与b底生不仅是事体,而且是趋势或历程。

总而言之,谈同一殊相底生与灭,所谈者是一历程中底两件特殊事体;谈一殊相底生或灭即另一或多数殊相底灭或生,所谈者是两历程中底一件特殊事体。在后一立场虽有生即是灭,灭即是生底问题,在前一立场根本就没有生即是灭,灭即是生底问题。

六二四 自道而言之,无最前的生生,无最后的灭灭。

六一九那一条说自道而言之,无最前的因,无最后的果。所谓最前的因即最初现实的可能,最后的果即最后现实的可能。那条是从共相方面着想,本条是从殊相方面着想。可是,自道而言之,无论所谈的是共相或是殊相,它总是无所谓最前,也无所谓最后。道无终始,也无生灭。个体底变动一方面有共相底关联,一方面有殊相底生灭。在共相底关联中道无最前的因,无最后的果;如有的话,则道有终始。在殊相底生灭中,也无最前的生生,无最后的灭灭;如有的话,则道有生灭。

从殊相这一方面着想,每一特殊的个体总有生灭。无生灭的既不是个体也不是特殊。我们曾经表示过特殊总有等级,而特殊底等级两头无量。这就是说没有最“小”的特殊,也没有最“大”的特殊。最“小”的特殊(“小”字当然含糊),即时面、空线、时点--空点上的特殊,而这样的特殊我们曾经表示过老不现实。也没有最“大”的特殊,如果有的话,只有包罗万象的宇宙方能合格。可是,包罗万象的宇宙不是特殊,它根本就没有时间上的位置,它包括时间,时间不包括它,它虽没有完全未现实的时候,它也没有完全现实的时候。根据差不多同样的理由,包罗万象的宇宙也不是个体。个体是相对于其它个体而说的,只有一具体无所谓“个”。包罗万象的宇宙虽有相对于它的个体,而没有它所相对的个体;如果有它所相对的个体,则它不是包罗万象的宇宙。相对似乎是一非对称的关系。

以上无非是表示每一特殊的个体都有生灭。请注意这是个别的说法。这不是说所有的个体总合起来也有生灭。所有的个体根本不能总合起来,即令能总合起来也不是一个个体。我们虽然可以说一时间或一地点内所有的个体有最前的生生最后的灭灭,因为这就是引用时间与地点给“所有”两字加以限制,可是,从道着想,现实底开展毫无限制,它从无量来,到无量去(以后也许要表示“无极而太极”,现在不谈)。既然如此,自道而言之,无最前的生生,无最后的灭灭。

六二五 自特殊化的个体界而言之,无最前的生生,有最后的灭灭。

这里所谓特殊化的个体界指已经存在过与尚在存在着的特殊个体,将来现实的个体不在其内。这里特别提出存在两字就是注重现实中的特殊的与具体的那一方面。前此已经表示过,现实状态可以分作P与Q两类命题之所肯定。谈因果的时候,所注重的是P类命题之所肯定,现在所注重的是Q类命题之所肯定。这当然就是说所注重的是殊相本身,或者说从殊相本身来论殊相底生灭。

个体底变动中有生生灭灭底历程。所谓最前的生生即此程序底最前的生生,所谓最后的灭灭即此程序底最后的灭灭。此程序无最前的生生,道理与六二四所说的一样。这生生灭灭底历程与道同始,它也是从无量来。只要我们承认六二四所说的理由,我们似乎不能不承认自特殊化的个体界而言之,无最前的生生。

可是,特殊化的个体一方面是特殊,一方面是个体。从个体这一方面着想,它总是具体的,所以它总是现实的。个体既不会不现实,所以在任何时间谈个体,所谈的个体不会是那时间以后的个体。我们当然可以谈将来的“个体”,但将来的个体仅是可能。从特殊这一方面着想,将来的个体既未现实,它底特殊化也是未现实的特殊化。道没有现实与否底问题,所以也没有现在与将来底问题。式不能无能,能不能无式,已往、现在、将来对于道都是一样的。现实状态底不同是现实内容底分别,不是道底分别。特殊化的个体总是相对于一“现在”的。我们当然用不着谈所谓现在所指者究竟是甚么时候,或甚么时期。任何现实总是一时间或一时期,而特殊化的个体总是止于一现在。所以生生灭灭底程序虽始予无量,而不能不终于一“现在”;这就是说,特殊化的个体界有最后的灭灭。

也许有人以为以上的理由靠不住,因为“现在”是活的,无论你想甚么法子去抓住它你总是抓不住。把现在视为一指定的时间,情形的确如是。可是,那是时间底川流,是现在之所指定者底川流,不是所谓现在或现在底意义底川流。在任何指定的时间的个体总要超过那时间之外。可是,现实超过那时间,那时间就不是原来的现在。所谓现在总是中分以往与将来的,在任何一现在,那一现在底现实总是那一现在底最后的现实。

六二六 自特殊的个体界而言之,任何时间底现实状态是偶然的现实状态。

这里所说的现实状态是特殊的现实状态,是某某时间底某某现实状态,或在生生灭灭中,某某阶段底某某现实状态。如果我们不把时空底架子与它们底实质(个体即时间底实质)分开来说。所谓一时间底现实状态就是生生灭灭历程中某阶段之为某阶段。本条说某阶段之为某阶段是偶然的。

请注意这里所说的现实状态与六二○所说的现实状态不同。那一条所说的是共相底关联,那当然是把现实状态当作一综合的可能看待。六二○条说那样的现实状态是不能或免的现实状态。可是,它虽不能或免,而它究竟在甚么时候发生或现实完全是另外一件事体。举例来说,如果我们注重共相底关联,则地球底形成、欧战、经济恐慌等等,从两头无量的道这一方面着想,都是不能或免的。可是,在甚么特殊的时间,地球形成,欧战发生,经济恐慌开始完全是另外的事体。后一方面的问题,不是共相关联方面的问题,是殊相生灭方面的问题。

本条说在殊相生灭底历程中,任何时间底现实状态是偶然的。这里所谓偶然不仅是知识上的不确定,而同时是生灭程序本身底不确定。所谓生灭程序本身底不确定包含以往历程底不确定与将来开展底不固定。所谓将来开展底不固定不仅指我们不能预测将来有甚么样的特殊个体会出现,而且是说将来根本就没有决定甚么样的特殊个体出现。所决定的不过是无论甚么样的特殊个体出现,它总逃不出共相底关联。可是,对于已往,我们仅说不确定。其所以说不确定者,因为我们假设以往的陈迹业已决定,无法改变。这假设是常识方面的假设,说得通否,此处不讨论。可是,已往虽已决定,而我们绝对不能完全知道,所以仍为不确定。已往的历史既不确定,将来的开展既不固定,现在之所以为现在总是偶然的。

这里所谓偶然不是不能理解。我们所谈的是生灭底历程不是共相底关联。所谓理解总是根据于共相底关联。如果我们要理解个体底变动,我们所求的与我们所得的总是那变动中的共相底关联而不是那变动中的殊相底生灭。我们现在所谈的既是殊相底生灭,我们根本没有理解底问题,虽有认识、体会等等问题。就生灭而言,我们只能在生生灭灭程序中去生活。有些思想我疑心是这一方面的思想;例如自由意志,非意识(The unconscious)非理性(The irrational)等等。这些思想在思考底对象上虽然仍是共相而它们底重要成分可不是共相底关联而是殊相底生生灭灭。

说现在是偶然的就是说它或者不确定,或者不固定。二者之中总居其一。所谓现在既没有指定的时间,任何时间,或者曾经是一现在,或者将会成一现在。如果我们在时间底川流中,提出任何一段,在那一段底特殊的现实状态从一方面说总是不确定,从另一方面说,总是不固定;所以总是偶然的。

六二七 自事实而言之,无最前的因,无最后的果,无最前的生生,有最后的灭灭。

事实界是曾经现实过与正在现实着的现实。它与特殊化的个体界不同,不同点在它包括共相底关联。它与道不同,不同点在道无终而事实有终。它与现实也不同,不同点在它虽是现实而现实不必是它。在本条我们所注意的当然是它有终底那一点。

所谓“将来的事实”既仅是可能。事实总在一“现在”打住。关于“现在”的问题在六二五已经提出,可是,我们在这里重复地说一下,也许有好处。时间总是不停留的,所以指定任何时间以为现在,那现在总是不停留的;它既不停留,它老会侵入那时间以后的时间。如此看来,事实似乎不会在任何现在打住。事实的确不会在任何时间打住,指定任何时间,说事实在那时间打住,也许话未说完,而事实已经超过那时间。可是,现在之所指与所谓现在大不相同,前者是特殊的时间,后者不是。事实虽不能在任何时间打住,而它不能不在一“现在”打住。指定任何时间以为现在,如果那时间未过,那时间仍为现在,如果那时间已过,那么,它就不是现在了。既然如此,事实当然有终。

事实包括共相底关联与殊相底生灭。它底已往无量,所以无最前的因,也无最前的生生;自共相底关联而言之,它无最后的果,它在现在(无一定所指的现在)打住,所以自殊相底生灭而言之,有最后的灭灭。

六二八 个体底变动均居式而由能。

个体底变动当然不能不居式,这一点不必多说,任何读者只要细读以上各章底讨论自然明白。说个体底变动有共相底关联,同时也就承认个体底变动居式。说个体底变动有殊相底生灭同时也就承认个体底变动由能,因为所谓变动所谓生灭在本书底最根本的意义仍是能有出入。此所以个体底变动均居式而由能。

但居式由能都是本书底特殊名词。如果我们引用比较通用一点名词,误会虽然容易发生,而主旨也许反容易传达。本章表示无不变不动的个体。此变动可以理解,因为在变动中本来就有共相底关联,而所谓理解就是知道与发现共相底关联。此变动不是机械的,因为生生灭灭底程序本来就不是一确定的程序。结果是一方面,无论个体如何变如何动,我们总可以理解(事实成功与否当然是另一问题);另一方面,无论我们如何理解,我们也不能完全控制个体底变动。这变动底去向或目标,本章根本没有谈到。至于它底开始,或本然世界底来源,一方面,我们表示它不会没有,另一方面,事实上是怎样,它就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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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茅盾 · 著
  • 文始真经言外旨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陈显微 · 著
  •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佚名 · 著
  •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佚名 · 著
  •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佚名 · 著
  •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佚名 · 著
  • 冰揭罗天童子经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佚名 · 著
  • 燕都日记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冯梦龙 · 著
  •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慧沼 · 著
  • 苕溪渔隐丛话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胡仔 · 著
  • 因明义断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慧沼 · 著
  • 薛氏集异记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薛用弱 · 著
  •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佚名 · 著
  • 四分戒本疏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性命古训辨证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傅斯年 · 著
  • 大乘四法经释抄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佚名 · 著
  • 庄子解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王夫之 · 著
  • 论道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金岳霖 · 著
  • 新庵译屑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吴趼人 · 著
  • 律戒本疏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佚名 · 著
  • 先秦学术史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傅斯年 · 著
  • 律杂抄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佚名 · 著
  • 小经理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赵树理 · 著
  • 陶甓公牍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刘汝骥 · 著
  • 实干家潘永福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赵树理 · 著
  •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佚名 · 著
  • 地持义记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三部律抄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佚名 · 著
  • 后山谈丛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陈师道 · 著
  •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佚名 · 著
  •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佚名 · 著
  • 甲申纪事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冯梦龙 · 著
  • 书集传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蔡沈 · 著
  • 德育鉴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梁启超 · 著
  • 至大金陵新志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张铉 · 著
  • 诗经世本古义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何楷 · 著
  • 雨山和尚语录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雨山上思 · 著
  • 清河书画舫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张丑 · 著
  • 丽情集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张君房 · 著
  • 蕉庵诗话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魏元旷 · 著
  • 献贼纪事略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佚名 · 著
  • 千金宝要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郭思 · 著
  • 续通典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多人 · 著
  • 温疫论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吴有性 · 著
  • 现报当受经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佚名 · 著
  • 像法决疑经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